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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兆骞科场获罪入狱考

2014-09-26马晓军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4年9期

摘 要:清顺治十四年(1657)八月,吴兆骞参加江南闱乡试,中举人。十一月发生南闱科场案,后奉旨入京参加复试。翌年初驱车北上。四月复试于瀛台,然而考场武士林立,持刀挟两旁,诗人或因畏惧战栗而未能终卷,遭除名,责四十板,家产被没收,其父母兄弟妻子一并流徙宁古塔。这是科举制中一个典型的悲剧式的人物。本文通过其科场获罪入狱考进行论述。

关键词:吴兆骞 科场 获罪 考

科举制度自隋朝创立以来,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渗透于中国历史的每个角落。科举制度任人唯贤,重才学而不注重门第,被称为古代选拔人才最主要的渠道之一,也被读书人视为以考试晋身士大夫阶层的正道。清朝时期却完全继承了明朝以四书五经为主要内容,以八股文为形式的僵化的科举制度。但因为科举历来被看作是一般人进入仕途的唯一途径,而被视为光宗耀祖的一座独木桥,然应试者远大于中举者,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造就了科场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之风。

顺治十六年(1659)闰三月,自京师出塞,送其出关之作遍于天下,如《悲歌赠吴季子》。七月抵戍所宁古塔旧城。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人间,至此者九死一生。顺治十八年(1661)吴兆骞在《上父母书》信中说,“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公元1659年闰三月初三,紫禁城齐化门外,一个被遣戍的流人正被诸多文人饯行,场面充满了无尽的哀伤。诗人吴梅村捧起诗笺,含泪走到被遣戍的流人面前,哽咽道:“汉槎,身蒙严谴,远戍龙沙,再会就不易了,老朽书悲歌行以赠之吧”他恭敬地接过诗笺,轻吟道“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吟罢,声泪俱下。众人“无不呜咽”。其好友顾华峰抢上前来,紧握其手,泪流满面“汉槎往矣……吾必揭踵顶救吾汉槎也”说罢恸哭失声。在差役“起行”声中,他拱起双手,深深一揖,登上载有万卷书的牛车,在众人一片呜咽声中,“挥手以去”。只听远处传来吟诗声。

一向胡天逐雁臣, 东风挥手泪沾巾。

只应一片江南月, 流照漂零塞北人。

文人墨客的内心是丰富的,当然也是复杂的。与历史上的大多数文人墨客一样,吴兆骞也感念社稷江山、民生艰难的“忧患意识”,但挺身抗暴,坚持主义而“杀身成仁”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文人内心当中自相矛盾,愤世嫉俗而又不离不弃的品性,在吴兆骞身上也不列外。只有怀才不遇的文人,却很少有不愿当官的文人。当清朝中央政府为稳定全国局面,大力收取异族学子尤其是江南士子人心的“科举考试”重新开始时,吴兆骞还是应试了。似乎那“亡国之痛”和“无尽的愁心”都被忍耐的品性和短暂的伤感所掩盖了。

吴兆骞于清顺治十四年(1657)参加了丁酉科江南乡试,考中举人。举家欢庆但是在清朝在各省的乡试中,顺天闱为北方最重,江南闱则为南方最重。此次考试,主考官为方猷,副主考为钱开宗,是顺治亲自挑选的考官。顺治帝早对科场作弊之习有所耳闻,因此在二人上任之前,便严加叮嘱过。但到了南京,方、钱二人以科场积弊已深,之前的处罚又是轻微有限,加之自以为满人不通翰墨的侥幸,大肆徇私舞弊。结果到发榜时,取中者多为富家子弟,使得许多落榜考生情绪激动,社会舆论反响强烈。据载,众多落榜考生院前不肯离去。更事者将两位主考方猷、钱开宗的姓去点截旁,著书《万金记》,影射两位考官。事件很快传到京师,加之朝中早有人奏参,于是惊动了顺治福临,他下诏“让该科所有中式正副榜举人一体来京,由朕亲临,再行考试”。随后,在两江总督的监视下,一群考官以及全体中试举人全部押解送京参加复试。

三月,顺治帝依照顺天闱的例子,亲自复试江南举子。此次复试地点设在瀛台,顺治帝亲自出题《瀛台赋》。三月的瀛台波光荡漾,垂柳依依,然而在复试当天,考场戒备异常森严,复试者身后更是站着彪形大汉,另有兵勇持刀挟持监考。面对这样风波险恶的“殿试”,应试者一个个失魂落魄,战战兢兢。不堪遭受这种非人的待遇的吴兆骞喊出了“焉有吴兆骞而以一举人行贿乎!”的愤怒声音,并拒绝答卷交了白卷,以示抗议。这就难免引来“龙颜大怒”。一方面他以抗命获罪,一方面也给诬告者一个舞弊的口实。

至此,吴兆骞悲剧人生由此拉开了序幕。

对于吴兆骞交白卷一事,有人认为,他是惊魂未定,因胆小引起的,谓之“书生胆小当前破”“战栗不能握笔”。但笔者认为这是他的孤傲性格所决定的,所谓“恃才傲物,故意为此”。

而且在这一事件的背后,更应有着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在清军攻陷北京,后占据中原,继而南下挺进,消灭明朝残余时,虽然没有受到南明政府的有力阻击,反而是遭到了江南知识分子的顽强抵抗。许多文弱书生,虽从未武枪弄棒,但也联合抗清力量与清兵抵抗。由此可见,清政府对江南知识分子的仇恨和戒备心理,是造成此次苏浙文人惨遭杀戮流放最多的重要原因。

顺治帝一反常态,如此苛刻严厉,也是与当时抗清势力郑成功在厦门大练水师,有意北上分不开的。中国的汉人一般对于少数民族的统治是不服的。江南不少反清人士闻风而动。加之董鄂妃一病不起,后宫孝庄势力幸灾乐祸。于是,顺治帝性情大变、杀戒也随之大开。

正当江南科场案发之际,兆骞的仇家同声社王长发似是有过诬告之事的。吴晋锡所言“不意仇人一纸谤书,遂使天下才人,忽羅奇祸,投荒万里,骨肉分离”。以及吴兆骞之子吴桭臣所称“讵知变起萧墙,以风影之谈,横被诬陷,致使家门倾覆,颠沛流离”。这就导致了雪上加霜,朝廷将对兆骞非严惩不可。但刑部审到最后,结论还是“审无情弊”,加之吴兆骞在京城的友人也曾设法解救过他,这才使得他留的一条性命,边戍宁古塔。然而,他的父母家人一并跟着流放,家产没收。直到翌年三月九日,他身披枷锁,才失去了往日的文人傲气,才感到了问题的严重:“自许文章堪报主,哪知罗网已摧肝,……若道叩心天变色,应教六月见霜寒。”杜甫所谓“文章憎命达,魅魅喜人过”。

根据清《东华录》的记载,已酉科场案发生在清顺治十四年十一月(1657),直至顺治十六年,即1659年才行处置。

被称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归根结底是清初外族与中原民族的一次文化碰撞,其直接的导火索是南闱的主考官方猷、副主考官钱开宗等人徇私舞弊。《三冈识略》说:“(是日)严霜厚三寸,鬼嚎不止”,孟森《心史丛刊》则说:“复试时既威之以锒铛、夹棍、腰刀,又每一举人以两持刀之护军夹之”,王应奎《柳南随笔》说:“与试者悉惴惴其栗,几不能下笔”。顺治帝的最初想法是:凡是试卷语句不通、“八股不逮、卷不能成者”就说明是打通关节混进来的,必须严惩。吴兆骞的试卷竟然“曳白”,其下场可想而知。

参考文献:

[1]吴兆骞撰,麻守中校点.秋笳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2]沈德潜.清诗别裁集[M].中华书局,1981.

[3]王思治.清代人物传稿[M].中华书局,1995.

[4]杨锡春,李兴盛.宁古塔历史文化[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

[5]蒋勇.哀伤的“北大荒”——吴兆骞边塞诗新论[J].湘潭大学学报,2005,(02).

(马晓军 甘肃兰州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73007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