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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开放型办学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研究

2014-09-26王维华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5期
关键词:治理结构

王维华

摘 要:现代职业院校是一个开放型系统,具有耗散结构的特性,在其办学进程中,其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必须协调,通过与系统外进行能量交换来增加办学活力。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必须保持系统的开放性,优化治理结构,完善治理功能,提高治理绩效,才能提高治理水平。

关键词:开放型办学;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232-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要求。职业教育如何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职业院校健康发展必须构建新型治理结构,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完善治理功能,提高治理水平。

一、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理论探讨

研究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首先要考察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进程。大家普遍认同大学治理结构理论源于公司治理理论下的企业治理结构,认同大学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是个人或组织、公共部门或私有部门管理其一般事务的多种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使得冲突和多元利益得到妥协并采取合作行为的持续过程”[1]。综合大学治理结构理论研究成果,发现大学治理结构包含现代大学制度设计和大学组织性框架及机制二个要件。因此,大学治理结构的本质是指体现大学“非单一化组织”属性和委托代理关系特点的决策权结构,旨在满足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大学在面向社会和市场自主办学的过程中应对“冲突和多元利益”的治理需要。

综观中国大学治理结构现状,就会发现中国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一般具有以下特征:能够有效体现大学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利益相关者组织属性;能够包容大学依法与产权主体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的契约管理模式;以大学法人财产的合法、有效、有利使用为契约内容;以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为契约关系范畴下的治理主体。从理论上可以得出,大学治理结构为重塑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再造政府对大学的管理流程提供了建立新范式的可能。问题是,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世界高等教育进入转型阶段,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表现为,走上了市场化和商业化的道路,也就意味着高等教育正在进入市场,要接受市场竞争的考验。

中国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从1978—2012年,职业教育已经累计为国家输送了2亿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2012年,中国有中等职业学校12 663所,在校生2 114万人;有独立设置的高等高专院校1 297所,在校生744万人。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进程中,保障职业院校培养出人才的质量,就必须探索与构建基于开放型办学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二、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的开放型系统结构分析

在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研究最为前沿、最为活跃的美国,也会出现治理系统的基本构件不具备治理机理所映射的市场效应。当前,中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但还不是发达的职业教育体系,考察中国职业教育及职业院校办学治理结构现状,就会发现,中国众多的职业院校在越来越开放的办学环境中,因其基本治理构件的功能缺乏和运行机制障碍,致使很多职业院校办学出现重重困境,有的甚至走向消亡的结局[2]。耗散结构理论对职业院校治理状态,具有科学方法论的解释力。耗散结构理论认为,开放系统通过自身不断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而形成新的稳定有序的“耗散结构”。因此,我们借以研究职业院校治理系统的耗散特征,寻找职业院校治理功能及其结构优化的有效途径,揭示职业职校治理功能与其结构有序跃迁规律。

现代职业职校治理作为一种调节广义利益相关者权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应当具备良好的制衡机制和到位的监控功能。“制度结构”的有效性和机能完备性,是治理的制衡机制和监控效能的“物理表达”。制度操作的刚性是现代职业院校治理优化的保证。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作为一个开放的运行环境中不断自我调节、更新,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运动,以求取其“结构的有效性”和“功能的完备性”。如果说公司治理是指现代公司制企业在领导、管理、激励、约束方面的制度和原则,那么,对借鉴公司治理的现代职业院校来说,当具体的、需要遵照执行的制度和原则僵化或有严重缺陷时,即治理系统不能与外界进行有效的“交换运动”,是孤立的而不开放系统时,职业院校的治理就显得无能。因此,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应该是开放型的治理系统,系统的治理结构、功能各就各位,有条不紊,系统运行呈有序状态。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的本质,就是对内部“治理”的“人、财、物、制度及原则”的有机运用,其治理结构系统对外是开放、协调和有序的。

当今社会是一个统一的大系统,这个统一的大系统又包括若干个子系统,这些系统都是开放的耗散结构。“耗散”一词其原意指开放系统借助于各子系统以及各参量的,极不均匀的质地和非线性的变动规律,极其偶然的、杂乱无章的、随机的涨落状态形成的动力机制,与复杂的外界环境进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运动,使系统完成从无序向有序的演化。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系统也不例外。非开放性系统的平衡态结构不需任何能量或物质的交换就能维持,保持结构不变,视之为“死”的有序化结构;开放性的治理结构要靠与外界不断进行物质、能量或信息的交换才能维持,视之为“活”的有序化结构。由于处于大系统中的治理系统必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子系统,其内部亦将不断熵增;同时还将与外部环境不断地进行交换运动,引入充足的负熵流,使结构系统总熵小于或等于零。所以,治理结构的开放性和非平衡性,是其功能得以保持并形成更高级形态的基本条件。一旦其生存条件被破坏或丧失,治理结构及功能就将窒息而死。因而,治理系统必须借助于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与社会大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对流交换,以增加各个子系统的负熵流。因而,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效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系统,必是一个开放性的、处于远离平衡的治理状态的、包含有与外界进行大量的人才、制度、政策、法规、新方法、新思想、新理念、资金、新型管理技术、新型控制技术等交换而形成的大量的系统基元甚至多层次的组分,使治理结构处于一个动态的,各基元要素、组分的质地与数量参差不齐,其变动与治理效应显然不随时间延伸成线性变化,而是显现非线性变化特征的,在控制治理结构系统宏观状态的参量越过阈值时,能通过某种突变过程出现的耗散结构[2]。所以,现代职业院校治理可以在内部治理的基础上,健全的外部治理系统,参与人类经济、社会系统和物质的自然界大系统物质、能量和信息对流交换,形成一个远离平衡状态的耗散性的开放系统。endprint

三、构建基于开放型办学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

构建基于开放型办学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每一所职业院校追求的重要目标。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的耗散性特质,源自于主办方、党委会、校委会、学术委员会、职代会、管理层、学生和利害关系人等主要治理构件与社会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运动特性,并由此构成开放型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系统的框架。现代职业院校治理不应是平衡系统。平衡结构的有序状态可以在孤立的环境中不需要从外界环境补充物质和能量就能保持下去。治理结构不仅在开放中形成,还必须在开放中维持。治理结构要成为一个生命力长久的系统,必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包含有大量基元和多层次的组分、处于远离平衡的状态[3]。治理结构为维护其形态和功能及其有序跃迁,必须不断地在开放系统中将通过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运动而获得生命力。

因而,基于开放型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系统,应该具有开系统的基本特征,这个特征能保障系统状态产生从无序向有序演化。要提高现代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构建开放型的治理结构,使之功能优化,就必须重视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系统的开放性成长,建立开放性治理系统形成耗散结构所需的、系统的、完备的、可公正与公平操作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系列法规,及其社会公众惯例等构成的外部环境,使开放型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系统处于社会大系统中,能与系统外进行充分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构建这种新型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如何克服人为因素的强制性介入,导致治理结构的开放性和功能的破坏,还要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Our Global Neigh-borhood:The Report of t 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2.

[2] 汪洋.基于大系统的开放型公司治理研究[J].系统科学学报,2007,(2):63-67.

[3] [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62-169.

[责任编辑 王晓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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