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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反不平衡报价

2014-09-26陆荣何勇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5期

陆荣+何勇

摘 要: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的反不平衡报价,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从前期招标准备、招标文件制定、评审过程、施工合同条款签订、施工过程管理等阶段,对反不平衡报价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反不平衡报价;工程建设全过程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035-02

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以来,经2008年、2013年两次修订,招标人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中标人,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投标人必然会采取各种策略以尽量降低或转移风险,不平衡报价就是其中之一。

一、不平衡报价的表现形式

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先按市场平均水平生成总价,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保持总价基本不变,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和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获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招投标实践中不平衡报价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形式笔者总结如下:

(一)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对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的工程,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主体等)适当提高报价,这样就能降低投标人贷款额度和银行利息,对于一个大中型的工程来说,这部分款项是相当可观的。

(二)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

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比实际数量小时,投标人提高其单价;反之,降低其单价,收益是显而易见的。

(三)项目特征描述型不平衡报价

投标人在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后认为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先把这部分报低价,待变更后提高价格。

(四)计日工型不平衡报价

计日工相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部分,所占比例较小,甚至于不计入总价,投标人常将此部分价格报得较高,会获得较高利润。

二、不平衡报价的后果

正常的不平衡报价的原则是找到合适的平衡点,一般来说控制在±10%以内。但投标人对哪些项目可以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调整等情况做了充分研究,采用不平衡报价,中标后,为提高利润会千方百计将造价向其预先设定的方向调整;投标人获得的这部分利润并非依靠先进施工技术、管理方法,而是完全借助于报价技巧。对于上述“非技术性”的不平衡报价,笔者认为是一种投机取巧行为。如果招标人不能及时准确地识别和防范上述不平衡报价,必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严重的甚至成为了项目投资失控的主要原因。

三、反不平衡报价的策略

为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笔者根据多年实践经历,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注重招标前工作,从源头上防范

1.提高招标图纸质量

招标图纸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依据,尽可能使用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招标,避免施工中出现大量的设计变更,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

2.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要把工程量清单作为限制不平衡报价的关键,消除把它仅作参考、最终要按实结算的依赖思想。不平衡报价一般是抓住工程量清单中漏项、错项等失误,因此,其编制应尽可能详尽、具有预控性,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每个子目必须准确地描述需要完成的详细工程内容,以便投标人全面考虑完成清单项目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避免由于数量不准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防止投标人利用工程量和项目特征描述的可能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

3.加强对投标单位资信状况的考察

(二)招投标阶段严格控制

1.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翔实、具体、有针对性,尽量消除不确定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对可能出现的会引起双方利益冲突的因素加以约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准确的描述,包括周围环境、地质条件、施工条件、质量要求等,减少投标人在拟定投标方案时的误判;商务编制说明条款中影响投标报价的要素也应清晰明确,避免投标人将“错”就“错”,借此进行不平衡报价;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的装饰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确保投标报价有据可依、基准统一、减小离散度。

2.设置合理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现场条件,采用正常的施工方案,参照定额及当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要素价格信息编制。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体现社会生产力的中上等水平,设置过高就会失去意义,设置过低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标控制价可设置两个层次:第一是总价的控制价,第二是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控制价,包括综合单价和计日工单价等内容。以上两个层次可以有效防范不平衡报价。

3.改进评标办法,制约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

评标办法要合法,紧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尽的评审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内容、权重和分值,设置合理的不平衡报价评判尺度,拒绝严重不平衡报价中标。针对时间型不平衡报价,可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进度表,将报价统一折算至某一时间的资金价值,再以此值作为商务标的计算标准。例如:某项目,贷款月利率为1%,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投标人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对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前与调整后的方案见下表:

调整前的工程款终值:

A1(F/A,1%,4)(F/P,1%,20)+A2(F/A,1%,12)(F/P,1%,8)+

A3(F/A,1%,8)=1 350/4×4.06×1.22+7 500/12×12.683×1.083+4 200×8.286=14 607万元endprint

调整后的工程款终值:

A1(F/A,1%,4)(F/P,1%,20)+A2(F/A,1%,12)(F/P,1%,8)+

A3(F/A,1%,8)=1 850/4×4.06×1.22+8 200/12×12.683×1.083+3 000×8.286=14 784万元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投标人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估价增加177万元。

在评标标准中,如果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折算至某一时点,可以对时间型不平衡报价进行有效控制。

4.注重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项目未构成重大偏差,或设置比较隐蔽等,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借助评标专家的力量,梳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隐患的不平衡报价问题,通过质询要求投标人澄清,尽量在评标阶段消除不平衡报价的隐患,让报价回归公平合理。

(三)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1.公正规定结算与支付条款

施工合同结算与支付条款是影响合同报价的重要因素,也是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因素,设立法律允许、同时符合市场惯例的结算与支付条款,降低投标人对不平衡报价尤其是时间型的追求强度。

2.合理划分承发包双方风险责任

针对常见的潜在风险,在责权利对应的原则下,划分发承包人的风险,弱化不平衡报价的动因。一般包括:(1)明晰合同范围,防止模糊工程量。(2)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结算与支付作出约定。一般变化超过15%的可以明确相应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方法。(3)对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摊作出约定。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为: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为:5%以外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外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的风险。各材料价格要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当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要素价格信息为准,而不能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价格为准。

3.融合招投标文件

整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布的答疑和质疑澄清文件,将其融合进施工合同,修正完善各项合同条款,减少引发不平衡报价的干扰因素。

(四)加强施工管理

1.工程变更控制

为实现质量目标,设计缺陷必须进行修正,但应防范承包人有意通过图纸会审、工程变更获得不平衡报价的超额利润。当施工签证涉及不平衡报价的项目时,发包人要从技术和经济上论证此类变更的合理性,尽量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实现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2.极端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针对承包人极端不平衡报价,积极反馈到工程实施前,作出设计变更,通过变更对报价低的项目增加很多,报价高的减少很多,以事先控制争取主动。

四、结语

招标人反不平衡报价,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前期招标准备工作充分,招标文件制定严密,评审过程把关仔细,施工合同条款签订严谨,施工过程管理积极,各阶段无缝衔接,可以有效规避不平衡报价带来的投资失衡风险。

[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

调整后的工程款终值:

A1(F/A,1%,4)(F/P,1%,20)+A2(F/A,1%,12)(F/P,1%,8)+

A3(F/A,1%,8)=1 850/4×4.06×1.22+8 200/12×12.683×1.083+3 000×8.286=14 784万元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投标人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估价增加177万元。

在评标标准中,如果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折算至某一时点,可以对时间型不平衡报价进行有效控制。

4.注重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项目未构成重大偏差,或设置比较隐蔽等,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借助评标专家的力量,梳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隐患的不平衡报价问题,通过质询要求投标人澄清,尽量在评标阶段消除不平衡报价的隐患,让报价回归公平合理。

(三)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1.公正规定结算与支付条款

施工合同结算与支付条款是影响合同报价的重要因素,也是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因素,设立法律允许、同时符合市场惯例的结算与支付条款,降低投标人对不平衡报价尤其是时间型的追求强度。

2.合理划分承发包双方风险责任

针对常见的潜在风险,在责权利对应的原则下,划分发承包人的风险,弱化不平衡报价的动因。一般包括:(1)明晰合同范围,防止模糊工程量。(2)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结算与支付作出约定。一般变化超过15%的可以明确相应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方法。(3)对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摊作出约定。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为: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为:5%以外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外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的风险。各材料价格要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当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要素价格信息为准,而不能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价格为准。

3.融合招投标文件

整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布的答疑和质疑澄清文件,将其融合进施工合同,修正完善各项合同条款,减少引发不平衡报价的干扰因素。

(四)加强施工管理

1.工程变更控制

为实现质量目标,设计缺陷必须进行修正,但应防范承包人有意通过图纸会审、工程变更获得不平衡报价的超额利润。当施工签证涉及不平衡报价的项目时,发包人要从技术和经济上论证此类变更的合理性,尽量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实现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2.极端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针对承包人极端不平衡报价,积极反馈到工程实施前,作出设计变更,通过变更对报价低的项目增加很多,报价高的减少很多,以事先控制争取主动。

四、结语

招标人反不平衡报价,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前期招标准备工作充分,招标文件制定严密,评审过程把关仔细,施工合同条款签订严谨,施工过程管理积极,各阶段无缝衔接,可以有效规避不平衡报价带来的投资失衡风险。

[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

调整后的工程款终值:

A1(F/A,1%,4)(F/P,1%,20)+A2(F/A,1%,12)(F/P,1%,8)+

A3(F/A,1%,8)=1 850/4×4.06×1.22+8 200/12×12.683×1.083+3 000×8.286=14 784万元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投标人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估价增加177万元。

在评标标准中,如果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折算至某一时点,可以对时间型不平衡报价进行有效控制。

4.注重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项目未构成重大偏差,或设置比较隐蔽等,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借助评标专家的力量,梳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隐患的不平衡报价问题,通过质询要求投标人澄清,尽量在评标阶段消除不平衡报价的隐患,让报价回归公平合理。

(三)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1.公正规定结算与支付条款

施工合同结算与支付条款是影响合同报价的重要因素,也是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因素,设立法律允许、同时符合市场惯例的结算与支付条款,降低投标人对不平衡报价尤其是时间型的追求强度。

2.合理划分承发包双方风险责任

针对常见的潜在风险,在责权利对应的原则下,划分发承包人的风险,弱化不平衡报价的动因。一般包括:(1)明晰合同范围,防止模糊工程量。(2)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减少的工程量结算与支付作出约定。一般变化超过15%的可以明确相应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方法。(3)对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摊作出约定。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为: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为:5%以外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外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的风险。各材料价格要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当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要素价格信息为准,而不能以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价格为准。

3.融合招投标文件

整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布的答疑和质疑澄清文件,将其融合进施工合同,修正完善各项合同条款,减少引发不平衡报价的干扰因素。

(四)加强施工管理

1.工程变更控制

为实现质量目标,设计缺陷必须进行修正,但应防范承包人有意通过图纸会审、工程变更获得不平衡报价的超额利润。当施工签证涉及不平衡报价的项目时,发包人要从技术和经济上论证此类变更的合理性,尽量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实现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2.极端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针对承包人极端不平衡报价,积极反馈到工程实施前,作出设计变更,通过变更对报价低的项目增加很多,报价高的减少很多,以事先控制争取主动。

四、结语

招标人反不平衡报价,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前期招标准备工作充分,招标文件制定严密,评审过程把关仔细,施工合同条款签订严谨,施工过程管理积极,各阶段无缝衔接,可以有效规避不平衡报价带来的投资失衡风险。

[责任编辑 吴高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