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寨冲口村捡金丧葬习俗调查
2014-09-26王逍廖冰艳
王逍 廖冰艳
摘要:广西鹿寨山区的捡金丧葬习俗在当地壮、汉等族群的现实生活中具有深厚的历史连续性。以鹿寨县江口乡冲口村为田野点,通过对该村捡金丧葬仪式的参与观察和对村民的深度访谈,深入了解该村捡金仪式过程及相关禁忌,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该习俗对当地人们生活所具有的深远意义。
关键词:广西鹿寨冲口村;捡金;丧葬习俗
中图分类号:C9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4)02-0134-06
一、田野社区背景概览
鹿寨县属桂中典型的多民族山区,位处广西中部的洛清江下游,湘桂走廊东部,南接柳州,北通桂林,隶属于柳州市。介于北纬24°14′至24°50′、东经109°28′至110°12′之间。县境东北部为架桥岭余脉,东南部为大瑶山余脉,两余脉相连,约占全县面积的1/5。县境西北部为峰林谷地区,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既有不连座的稀疏孤峰和连座的密集峰林,也有和缓的低丘。县境中部和南部地势低平,主要为和缓的丘陵、台地和小平原[1]。
鹿寨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县份,境内共有壮族、汉族、瑶族、回族、侗族、苗族等35个民族。全县总人口4132万,其中壮族人口2178万,占总人口的5271%以上[2]。该县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其中山地为9965万亩,占总面积的1977%,丘陵27102万亩,占总面积的5378%[3]44。全县天然植被与人工植被面积共40976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59%[3]43。
本文考察的民俗文化为鹿寨县的捡金二次葬习俗,鉴于捡金习俗在该县山区壮汉等民族中普遍存在,选取交通相对便利,壮汉族群交错杂居的江口乡冲口村为深度田野调查点,以鹿寨县其他各乡(镇)为泛型田野考察点。
冲口村所在的江口乡,位处鹿寨县西南部的洛清江与柳江的交汇处。该乡丘陵面积247047亩,占总面积的6592%[3]45。目前人口18万,当地汉族居民占总人口的63%,壮族占37%。江口乡下辖6个村,73个自然村[4]。冲口村是一个自然村,在行政上隶属于丹竹村,居民176户,共865人,其中汉族人口占67%,壮族人口占33%。该村历史悠久,是一个位于鹿寨山区的壮汉族群杂居的村落,其捡金丧葬习俗至今仍较为完整地留存着。
二、冲口村捡金丧葬仪式
捡金是一种捡骨二次葬的丧葬习俗。所谓捡骨葬二次葬,是指采用土化方式使死者的皮肉等内脏软组织腐烂之后,再由捡骨师将其骨骼收拾起来作1次或2次以上处置的葬式[5]36。这一习俗在鹿寨山区的壮汉等族中广为流行。鹿寨山区人们普遍认为凡有子嗣的且年龄大于50岁的人死后(包括寿终正寝者、在家病故者),家人必须为其举行捡金仪式。但无子嗣的老人、在外病逝的老人、未成年夭折者、50岁以下英年早逝者、意外身亡者等则禁止捡金,当地人认为这些人死后怨气很重,会化为厉鬼,因此不能再去惊扰其墓。例如,“雷击触电死者……不准祭拜,也不准捡筋骨” [3]730。此处的“捡筋骨”即“捡骨”,在民间俗称“捡金”。
冲口村捡金大致由“寄土(土葬)、捡骨、埋骨”3个阶段构成。寄土前包括弥留、报丧、沐浴、入殓、治丧、出殡等仪式环节。一般情况下,子女都会事先为老人准备好寿材,材质不过分讲究。待老人辞世时才上漆。老人弥留之际,则移至堂屋地上预先铺放的席子上,子女们均要围上前来恭听老人的临终遗言。老人气绝之后,立即在院中立一根顶端系着白布条的竹竿以告村人。然后请专门的人去报丧,① ①按风俗丧家直系亲属不能去其他人家里,以免带去晦气。并请房族内得高望重的长者前来协助治丧。若逝者为男性,家人则为其沐浴剃头,若为女性则为其沐浴梳头,然后穿上寿衣方可入殓。入殓时,需在逝者头部两侧及下方放入数张瓦片以用于固定头部,同时还须在逝者口中放入一枚钱币,谓之“含金”。棺材中则需放入玉器或一些逝者生前使用的物品作为陪葬。待亲戚皆来吊唁后,第三天则按照风水先生择定的吉时出殡。出殡时,由8名身强力壮的男性(当地俗称“八弟兄”)抬棺至风水宝地浅葬。第二年的清明节前,须对其进行 “扫新墓”仪式。此后每年清明节祭扫时对时间就不作严格的规定了。
一般寄土四五年之后方可择定吉日举行捡金仪式。捡金需由捡骨师主持完成。冲口村一带捡骨师分两种:一种是全能型的捡骨师——既会看风水又会捡金;另一种是单一型的捡骨师,他们不会看风水,而是按照风水先生择定的吉时进行捡金。由于全能型捡骨师常常是供不应求,因此单一型的捡骨师也就有了存在的必要。这两类捡骨师虽有差别,但都是兼职性的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冲口村捡金仪式的过程可分为仪式序幕、仪式核心、仪式尾声这3部分。
(一)仪式序幕
1.确定捡金年份等事宜。鹿寨山区土葬后四五年待遗体腐化后才可进行捡金仪式。据《鹿寨县志》记载:“待死者葬后四五年,再掘开坟地捡出骸骨放入筋坛,② ②“筋坛”与“金坛”意同,估计是当时记载的别字。然后择吉日另找好地安葬。”[3]730冲口村一带也有按照老人辞世时的年龄计算捡金时间的。例如,70岁左右亡故第七年捡金,80岁左右亡故第8年捡金,依此类推。此外,还有些家庭因生产忙碌而延迟至10多年后才进行捡金,但多数家庭会选择5-10年内举行捡金仪式。而具体的捡金日期相对固定,一般选择清明节或大寒。关于埋骨的地点,一般是请风水先生按照当年的风水利方③ ③风水利方即风水中吉利的方向。来确定风水宝地。
2.了解捡金相关知识。一方面应了解相关禁忌。产妇、近期准备结婚者、病重者、幼小者(四五岁以下)不能参加捡金仪式。据说是阴气太重对他们不吉利。孕妇也禁止参加。孕妇在民间俗称“四眼人”,常被认为是对红白喜事不吉利的人。除此之外,女子例假期间虽可以参加仪式,但不能给逝者烧香,村民认为这是不洁和晦气的象征,故须回避。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捡金属于丧葬仪式,因此仪式当月主家不宜办喜事,也不能参加别人的喜事。当年忌建新房,直到第二年立春后方不受限。当地人认为若是当年建新房,祖先的灵魂便会认为新房是子孙为他所建而住进来,这是非常不吉利的。另一方面,要视开棺情况,而决定是否继续捡金。倘若遇到如下2种情况,则禁止捡金。其一,掘开坟墓后,若棺材表面有“龙丝”则立即停止捡金。所谓龙丝是一种覆盖在棺材表面的丝状物,当地人认为这对逝者和家人都是大吉大利的象征,说明此处是风水宝地,只需“棺复原样”并将土坟重新修筑,立上墓碑即可。笔者询问了村中多位老人,他们均说此种现象十分罕见。其二,倘若遗体变成干尸或腐化不完全(这样的墓地俗称 “养尸地”),须将棺木打开,使遗体与空气充分接触加速其腐化,待来年再捡金。
3.准备仪式所需物品。冲口村捡金仪式所需物品主要有:新黑伞、高度白酒、箩筐、红纸、香烛、纸钱、火纸④ ④火纸是一种黄色的长宽各约一米的纸张,材质与当地普通的纸钱相同。、鞭炮、手套、锄头、铲子、铁锹、柴刀、镰刀、绳子、扁担、供品(水果、烫熟的鸡和猪肉)等。此外,还须准备1只金坛,金坛是一种黄色的外部雕刻龙或凤的陶缸。一般杂货店都有出售,价格在几十到上百元钱不等。当地人之所以称之为“金坛”,是因为金代表富贵,既象征着逝者得以安息于“金屋”,又寄托了子孙们对获得财富的美好愿望。金坛的选择还须注意性别:逝者为男性应选择绘有龙图案的金坛,女性则选绘有凤图案的金坛。金坛若选定了就不可再更换,否则会不吉利。现在村民大都选择价格为100元左右的金坛,这类金坛高约50厘米,直径约30厘米,有内外2个盖子。
(二)仪式核心
1.祷告掘坟。举行仪式家庭(在当地也称“主家”)的子孙们与捡骨师携带工具、供品到达坟地后,先由长子在坟前上1炷香,一则申明目的,告诉祖先今天要为他换“新房”;① ①于在当地将祖先从木质棺材移至陶缸中,俗称换“新房”。二则要请示土地公,将要在此动土。因鹿寨山区的农村往往采取简单的土葬,不对坟墓进行水泥固化,也不立碑,所以坟墓上草树杂生。加上多年雨水冲刷,原本高耸的土堆坟墓会被冲平。故而需要仔细辨认坟墓位置。子孙们协同捡骨师往往耗费约半个小时辨认坟茔后方可开掘坟墓。
2.开棺捡骨。开棺后,捡骨师将腐朽的棺木弃置一旁,不再理会。棺木一开,在场的子孙立即用黑伞遮挡遗骨头部,意即阴间的人不能见光。接着捡骨师戴起手套开始捡骨。捡骨的顺序,从足到头。以逝者面部朝向的位置为基准来区分左右两边,再按照男左女右的原则来确定捡出来的遗骨所摆放的方位。捡骨师将捡出的骨骼按照活体平躺的姿势摆放于火纸上。在场子孙此时要带上手套用纸钱将骨骼上的污物擦掉。捡骨师会尽量把所有的遗骨都捡出来。这一点与广西金秀大瑶山瑶族捡骨时不捡手指骨的习俗不同。当地瑶族人认为“如果这些部分的骨头捡了,下代子孙手多,喜欢偷盗别人财物,给自己丢脸”[6]。而鹿寨山区捡金则讲究保持遗骨的完整性。遗骨的颜色和完整程度是家人十分关心的问题。当地人认为遗骨发黄,证明所葬之处风水好,会给子孙带来好运。倘若遗骨发黑的话,则证明所葬之处风水不好,是不祥之兆。遗骨若是被虫蚁啃噬而残缺了,家人也会觉得非常遗憾。此外,陪葬的物品也必须一并捡出来。但陪葬物品不能放入金坛,冲口村人认为:金坛里只能放置骨骼。捡出来的钱币和玉器这类陪葬品家人会留做纪念。在村民们看来陪葬过的钱币,能保佑家人财源广进。而陪葬过的玉器可让小孩佩带用于辟邪,或者也可用于刮痧除病。这与广西邕宁一带壮族的“务使坛内不存任何金属布帛”[7]63的做法是相同的。
待所有遗骨被擦拭干净之后,捡骨师就人体按照从足到头的顺序将其逐一放进金坛里。具体而言,先把脚趾骨、跗骨、蹠骨等细小的骨头放进坛底,而后放入盆骨,然后将股骨、腓骨、胫骨等竖靠坛壁,再则放入胸椎骨、肋骨、肩胛骨、胸骨、锁骨、颈椎骨等。肱骨、尺骨、桡骨也要区分左右竖靠坛壁,最后将头骨端正地架放在最上面。尤为应注意的是,股骨、小腿骨(胫骨、腓骨)折叠后,膝关节所在的这一端应朝上放入金坛中,仿佛与活体蹲坐时腿的姿势一样,即 “坐金”。若是膝关节所在的这一端朝下则视为“跪金”,这是对逝者的大不敬。遗骨摆放好后,捡骨师把酒含在口中,朝金坛连喷3口,据说可防虫蚁。也有人认为这样可使遗骨变黄。喷完之后即可封盖。盖子和金坛之间放入一张红纸或者红布,俗称给阴人“挂红”。当地村民认为给逝者的“新房”“挂红”能使其在阴间的生活红红火火,而且后人也能获得祖先福荫而生活幸福。
3.处理墓坑。在场子孙从周围挖来一株小树(或是野草)放入墓坑中,让其生长。当地人认为虽然祖先移出了土葬时的墓穴,但是树还在这里生长着。草木的茂盛象征子孙满堂,人丁兴旺。事实上,若干年后,茂盛的树木能够还原此处的生态。移动金坛之前须在墓坑前烧香,燃放鞭炮,表示请祖先离开这里,前往“新居”。
4.埋骨祭祀。捡金当天必须将盛放遗骨的金坛安放好。一部分子孙要在前边撒纸钱开路,2人抬着盛放金坛的箩筐紧随其后。到达新造的墓穴时,要进行“暖井” 仪式,也叫“暖坑”仪式。 这一习俗由来已久,且在土葬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所谓暖坑习俗,是指挖好墓坑后,用柴草烧燎墓坑,意在让死者长眠。这一习俗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流行,尤盛于我国南方地区”[5]42-43。暖井后即可安放金坛。安放方式有2种:一是当天安葬;二是寄放。如果是当天安葬,则掩土砌坟,大部分坟茔与土葬时外观一致,少数人会使用水泥、砖石等修建坟墓并立墓碑。如果是寄放,待来年再择风水宝地安葬,则无须立碑。寄放时一般选择在斜坡处凿一浅洞,大小以恰好能容纳金坛为宜。暖井后将金坛移至洞中,用草皮遮住金坛,以不使其外露。不论是安葬还是寄放,都不能完全封闭,须在中部留1个气孔,据说是为方便祖先灵魂出入而设。金坛安放好后则进行墓祭仪式。
(三)仪式尾声
参加仪式的人回家时需要通过一系列的驱邪仪式。进家门前要通过一个跨火盆仪式。火盆上通常会熏烤柚子壳,柚子因其清香在当地被看成是能驱除晦气的植物。当地人认为参加过丧葬仪式的人,其身可能会被鬼魂附着,只要跨过火盆后鬼魂就会被挡在门外,无法作祟于人。进门后须在用柚子叶煮的水中洗手,以此来巩固驱邪的效果。仪式的主办人(一般是长子)会给参加者派发一个用红纸包裹少量钱币(5块钱左右)的“利是”,寓意大家今后的生活顺顺利利、红红火火。“利是”须过3个早上(也有说7天之后)才能打开。捡金用过的工具,则须摆放在庭院待日晒雨淋3日祛除邪气后始收回家中。
当晚,还要进行家祭仪式。此次祭祀十分重要,既是向祖先禀报捡金仪式已经完成,请他放心。同时也是向其他祖先汇报情况,希望他们能够在阴间团聚。祭祀之后,家人会请捡骨师一同吃饭。席间家人对捡骨师道谢并象征性地付给捡骨师辛苦钱,数额根据财力和诚意决定,一般为几十元。辛苦钱也有稍多点的,这类情况一般是由于捡骨师与主家是平日往来较为密切的亲戚,且对主家平日较为关照。
三、冲口村捡金丧葬习俗文化意蕴
我国捡金习俗源远流长。“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二次葬很盛行。北起黑龙江、南讫广东、广西,西至云南以及黄河流域、长江中下游地区都有二次葬的遗存”[8]。桂林甑皮岩遗址中发现的两具母子同葬的二次葬是壮族地区的史前时期二次葬代表之一,“初步推断甑皮岩遗址的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中较早的类型” [9]。说明广西从史前时代开始就有二次葬习俗即捡金习俗。商周时期这一习俗在广西地区仍有流传,这在考古资料中得以反映。1986年3月,有关专家在对广西岜马山岩洞墓葬发掘后,认为该岩洞是商代末期或西周早期的一个集体二次葬墓葬[10]。战国时期的《墨子·节葬》与《列子·汤问》中都记载着:“楚之南,有炎人国,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而据考证“楚之南”所在的方位,“当在湖南南部和广东、广西、贵州一带”[7]64。到了唐宋时期广西的捡金风俗仍有流传,“民之贫者,归罪坟墓不吉,掘棺栖寄他处,名曰出祖”[11]。明清时期,关于广西捡金习俗的记载俯拾即是。至今这一风俗仍流传于广西各地山区,只是仪式形态各异,而鹿寨山区的冲口村即是其中之一。以下对冲口村源远流长的捡金习俗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予以简要分析。
1.捡金习俗蕴含着神圣的祖灵崇拜。我国远古先民普遍认为遗骨是神圣的,并且与灵魂有密切关系。正如拉法格所云:“灵魂可以自由离开躯体,但是必须依附在某物之上;它同尸体联在一起,而当皮肉腐烂和消解时,它就走入骨头里去,主要是头盖骨。”[12]而冲口村捡金埋骨时,在坟墓中部留一个气孔让灵魂出入,这正是村民们相信祖先灵魂存在并且可以自由移动的体现。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依托于遗骨,只有遗骨安好,祖先才得以安息,才能给子孙带来财运、健康、平安等。倘若遗骨被虫蚁啃食、遭水浸泡以及其他方式的损坏,则祖先不安,势必给子孙带来灾难。村民们对遗骨颜色、完整程度、安放方式的重视等捡金礼俗将祖灵崇拜体现得淋漓尽致。 “捡金”这一民俗语汇本身也折射出村民们崇敬祖灵的文化心理。当笔者向村民了解“捡金”一词的来历时,他们认为捡金就是指把先人的遗骨当金银财宝一样保存下来,遗骨在,则祖先灵魂在。他们对“骨”避而不谈,而以 “金”指代之。倘若村民多年不进行捡金而导致祖先遗骨损毁,其子孙们将会遭受不孝的骂名。这种村落内部对“孝”的评价机制,也是祖灵崇拜在现实生活中的强烈反映。正如《墨子·节葬》所云:“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因而,“这种根据生之欲求的宗教抚慰基于情感,而非诉诸理智。其实现途径一方面是仪式,通过丧礼、祭礼及与死者相交通的各种礼俗,通过对祖灵的崇拜使这一信仰表里充实,具体而可捉摸”[13]。
2.捡金丧葬习俗渗透着强烈的人文关怀。丧葬仪式是人生礼仪的句号,是生者与死者的告别,也是一种生与死的区隔,更是沟通此岸与彼岸的桥梁。而冲口村的捡金仪式正是这种沟通阴阳两界的桥梁。捡金不仅连接生与死、阳间与阴间、肉身与灵魂,更渗透着强烈的人文关怀。当地人在举行捡金仪式时,亲友们不论多忙都会主动前来参与。不论是仪式现场的事物,还是家中宴席的准备,他们都会主动竭诚相助,甚至对亡者仍活着的至亲们,再三抚慰,关怀备至。这种情绪性疏导起到了抚慰个体精神创伤的作用,凝聚了亲情和友情。正是在仪式的互动与交流中,使得家族亲友群体成员能够情感联系起来,从容应对死亡这一沉重话题。捡金习俗已超越了现实的金钱雇佣关系,折射出浓烈的互助精神。在冲口村捡金仪式中,举行仪式的家庭不仅得到亲友们的义务相助,而且与捡骨师之间也是一种邀请与协助的关系。这种关系也体现了捡骨师对生者和逝者的人文关怀。捡骨师们通常将捡金视为一项神圣的使命。他们从不讨价还价,并且在整个仪式中除做好分内之事外,还协助完成诸多琐碎之事,虽然仪式家庭会回报一份辛苦钱,但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远非是几十元钱可以回报的。捡骨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沟通阴阳两界,给予生者心灵上的满足、安定以及给予逝者一份“终极关怀”。正如美国殡仪师托马斯·林奇所言:“几千年来,我们作为人类种族,而不是殡葬人员,一直或多或少地做同样的事:一边俯身挖坑一边仰望,试图找出其中的道理。安葬死者经过那么多程序,就是要表明,他们曾经生活过,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别于一块石头、一棵杜鹃花或一只猩猩,他们的生活值得叙说和回忆。”[14]
3.捡金习俗具有较好的生态保护意义。冲口村所在的鹿寨山区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带,高温多雨,植物生长茂盛,种类繁多。村内土葬与二次葬所筑大多为土坟,新筑土坟不逾数月就会长满野草,而老坟更是芳草萋萋。该村坟墓所占用的面积较小,墓地一般会选择荒山或树脚下的空地,因此形成了 “只见树木,不见坟茔”的景象。捡金后处理墓坑的植树习俗则能促使原墓坑区域植被迅速恢复,并且这一区域不会因为曾是墓地而被禁用,这就使得土地资源得以循环使用。即便现在少部分家庭在捡金后会建造水泥坟茔,但坟茔一般会建造得很小,不会占用耕地或者妨碍山林树木的生长。可见,“捡金”是生活在鹿寨山区的壮汉等民族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而探索出的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丧葬习俗。
四、结语及反思
冲口村一带的捡金是广西鹿寨山区壮汉等民族村民继第一次简易土葬后为祖先举行的又一次丧葬仪式。两次葬礼共同构成了鹿寨山区人们人生礼仪中完整意义上的葬礼。捡金是一系列仪式和禁忌的集合,其仪式繁复程度非比寻常,但却被当地人视为无比神圣和重要的习俗而代代相传。正因为捡金习俗对广西鹿寨山区人们的生活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故该习俗在当地仍生生不息,经久不衰。
由广西冲口村捡金习俗,笔者联想到当今我国广大农村日益推进的殡葬改革。农村殡葬改革的宗旨是推行火葬,以节约土地、资金,减轻百姓负担,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从而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无疑,这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重要变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农村殡葬改革具体推进过程中,不用讳言,由于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和某些地方相关部门的行政命令作风,致使民间对“火葬”存在着某种抵触情绪,不少地方出现“先火化,后土葬”等换汤不换药情形,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偷埋土葬”行为。可见,“一刀切”式的农村殡葬改革容易流于形式,并不能杜绝“青山白化”现象。与其如此,不妨在部分农村推行类似广西鹿寨山区的生态土葬方式,骸骨深埋地下,不起坟头,以种植树木代替墓碑。这样既尊重了传统,也从根本意义上保护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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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