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2014-09-25尚伟
□ 尚伟
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确立了“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一是高位推动,党委政府制定措施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为创新义务植树方式,加强城乡绿化工作,建设森林大理,2010年6月,州委、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进一步加强城乡绿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州、县(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每年人均植树不少于5株;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乡(镇)工作人员,每年植树不少于4株;村委会(社区)干部,每年植树不少于3株。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州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创新机制,有效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根据全省造林绿化暨林业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大理州2014年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关单位)义务植树绿化海东活动的通知》,针对往年义务植树尽责率低,成效不高的状况,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管理,提高义务植树成效,采取“政府引导,单位出资,个人投劳”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包干负责实行包种、包活、包管,一包三年。2014年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关单位)植树地点规划布局于大理市海东镇、挖色镇环海路两侧及上关镇海潮河村面山,参加义务植树单位共218个,人数17007人,植树10552株。通过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绿化建设,有效提高了大理州绿化档次和绿化效果,提升了城乡绿化水平。
三是领导垂范,样板引路。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城乡绿化工作,每年3 12植树节和6月云南植树月,州党、政、军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义务植树。在各级领导的倡导下,全州广大机关干部、部队战士、学校师生、各族群众纷纷投身到植树造林,绿化大理的行列中,有力地促进了大理州全民义务植树的开展。2014年6月30日,大理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四班子领导带头垂范,在大理市海东新城区带头植树,共栽植云南樱花、冬樱等285株,在履行植树义务的同时,也带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植树绿化的行列中来。
四是强化责任,规范管理。按照林业双增责任状,“十二五”大理州将完成义务植树3300万株。为认真抓好乡村绿化工作,州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状,把义务植树和乡村绿化美化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确保了绿化示范任务的完成。各级绿化委实行卡片登记制,规范建立各单位义务植树卡片,每年登记各单位职工植树义务履行情况,2013年全州完成义务植树823万株,占年度计划的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