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的探究
2014-09-24李波
李波
摘要:水土保持的最终目的是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是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源头和基础,是与水资源管理互为促进、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要把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转重建轻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水利水保资产要及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他们颁发产权或使用权证书,采取专业管护、拍卖经营、个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实有效、适合当地社会情况和不同工程类型的运行管护模式,使新老水土保持工程都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关键词:水土保持;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一、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现状
1、存在的误区
1.1片面理解工程管理的概念,以临时性措施代替永久性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的水土保持工程也不是完全放弃不管,一般采取的对水土保持[1]单项工程如淤地坝、小水库、塘坝、梯田,以及对整个小流域、农村“四荒”资源的拍卖、租赁、承包和股份制合作经营管理等形式,就是将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权移交给了工程的经营者,由经营者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从而保证工程效益的发挥。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临时性管理措施,没有相应的强制手段或制约机制,并不能完全保证水土保持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且大多数经营者看重的只是经济效益,让其自觉地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维修管护,保持工程完好,也是不现实的。有经济效益的管理就好,没有经济效益的,或纯粹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项目基本无人管理。
1.2重建设、轻管理,建设有资金、管理无投入。水土保持从大中流域统一治理到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随着治理力度的增加,以及全社会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认识的不断提高,单位面积治理资金的投入由每平方公里几万元已经增长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目前,包括企业和社会的投入,全国每年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资金不少于百亿元,已建成的各类水土保持工程对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但这些水土保持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能力持续发挥了水土保持效益呢? 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用科学量化的指标明确地给予肯定,但我们可以认定,在目前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还没有法定的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资金渠道,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中还没有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取费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作为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定资产,还没有专门的资金用于其保值和增值。
1.3工程管理缺乏有效机制,管理滞后。从工程措施上看,水库、堤防、灌区等水利工程,由于涉及到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的安全,都设有专门的管理局、处、站、所等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工程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和管护。而水土保持工程建成后,工程的维修管护主要交给乡村集体或个人,没有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现有的水土保持机构也只有组织工程建设和监督水土保持设施不遭破坏的职能。由于缺少必要的管护经费和专职的管理机构,工程建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2、弱化管理给水土保持工程带来的影响
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体制[2]不健全,管理责任不到位,经费不落实,最终导致工程有建设无管理,任工程自由地发挥作用。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后,往往工程早期发挥效益较好,而后期由于长时间不维护,或因灾损坏或人为破坏,使工程保存率、防护标准及使用寿命降低,因此造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大、保存面积小,水土流失治理进度缓慢,预期效益无法充分发挥。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的补救措施就是重新投资建设,这就造成重复建设和资金的浪费。从农业耕作措施上看,耕作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或部分设施由农民自主管理,由于农民耕作理念和经营手段落后,加上短期内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原因,致使水土保持工程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维护和修复,工程效益发挥逐渐降低,甚至出现“一年建、二年无、三年水土流失仍依旧”的现象。
二、强化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
水土保持工程的真正效益,不单单依靠建设,更需要及时的管理工作的到位,工程管理目标是否能够得到保证,是直接影响工程效果的条件。水土保持工程管理需要从两个方面去体现:其一是对于建设形成水土保持设施。对于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必须从监督工作开始实施,需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人为的破坏,或者是水土保持设施功能的行为。其二是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改善等管理工作,这样去提高其功能作用,提高自身效益。
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是需要相关的单位,人员以及经费去进行的,当水利工程完成之后,工程管理工作会移交给水管单位管理,林业部门对于林木进行种植工作后,会移交给林场行驶其管理职责,并且很多相关部门会根据自身的情况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比如公路的养路费等等,对于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工作,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的规定,没有托管的管理单位,也没有管理资金,即便是有征收补偿费用的规定,但是由于没有可操作性而无法达到实施。这就是我国目前水土保持工程的问题,尽管其决定着生态自然保护的问题,会给设计带来效益,但是其管理工作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三、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几点建议
1、需结合其他行业管理机制我国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工作可以借鉴成功的行业管理机制,比如农、林等行业,当工程完工后,像其他行业一样将管理权移交给相关的各部门,使得水土保持工程成为固定资产,这样可以有效保障期得到保值以及获得增值的空间。水土保持工程在进展中所获得的费用可以用来保障期日常看护和维护的费用所需。
2、水土保护工程的管理费用可以通过增加工程预算的形式来实现,在工程的概算之中,按照工程自身的性质来规定其管理费用的多少,类似于植物的管理措施费用,这是用来保证工程完工后能够实现工程管理的目的,由于工程管理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其费用的支出也是不可减少的,应该予以合理的方式获取额度恰当的管理经费。
3、强化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流程中各个环节的法律地位[3],法律法规对于有效措施的实施是非常有帮助的,不但可以起到一个管理的作用,最重要的是法律法规的实施可以起到强制的作用,即便出现了不履行的情况,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强制行为,这就使得管理工作的进行得以更加的主动,而不是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在我国相关的水土保持法律修订当中,应该增加与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条款,对于应该旅行的管理机构、管理资金的来源要给与明确的规定,这样任何部门的企业都不得互相推诿,而造成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工作的纰漏。对于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相关经费的安排,要规定恰当比例的资金去进行维护以及修缮的工作,这样才可以保证工程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功能性。
四、结束语
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上,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水土保持工程存在着建而不管、管而不实的误区, 影响了水土保持工程效益的发挥。
为全面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管理需要,切实减少和防治生产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应当尽快从法律和体制、机制上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行为,确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资的保值和增值。
参考文献
[1]李智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9
[2]郭索彦,姜德文,赵永军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现状与综合治理对策.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8
[3]刘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大地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