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军牛虻与督学
2014-09-23邵秀芝林凡瑞
邵秀芝+林凡瑞
水军在中国古代称周帅,是当代海军的前身。我国是水军的诞生地之一,它是随着造船业的发展,武器装备的改进和作战区域的扩大产生的。然而,今天的网络上时兴的“水军”意义就大不相同了,网络水军是指受雇于网络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他们常常混迹于门户、论坛、贴吧、博客、微博、QQ等,给正常的网络运行制造了混乱。总体来说,它具有依附性、游动性、潜水性等特点。
忽然觉得有些地区的责任督学,与这些“水军”有很多相似之处。
责任督学相当于“片儿警”,就是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配备的、对学校肩负着督导任务的人员。据悉,我国已有30多万所中小学配置了责任督学,他们承担起监督指导的重任,对学校的教学、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督导。应该说,这个指导思想是好的,如果让督学真正发挥职能,将对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事实往往不是这样,也许是由于我国的督学制度起步还比较晚的缘故,我们看到在督学的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法规建设等方面远远滞后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目前的督学专职人员很少,大部分是兼职人员,这些兼职督学从哪里来?《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中规定,责任督学从在职和退休的、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职人员中遴选。也就是说,督学是教育领导聘任的教育工作人员,虽然说是“专兼结合”,但这些督学要么是在岗教师或管理干部挂了个兼职,只是多了个头衔,流于形式;要么是退休员工找了个养老地,挂了个闲职颐养天年,走过场。实质上,这就等同于教育部门的一个内部机构,也就决定了督学的依附性,造成教育督导的监督只不过是教育行政执行系统内部的监督,教育督导部门完全隶属教育主管部门,这使得教育督导仅局限于“督学”,而“督政”职能难以实现,并且容易导致很多冲突,发生内耗,难以收到应有的督导功效。这就与那些水军大有相似之处,只是被花钱雇用来当个傀儡,做做样子,搞搞形式,依附他们的决策,执行他们的决定。这样一来,由于上下行政隶属关系,单位间较强的利益相关性,极易导致价值观、价值取向的偏离,很难保证督导的公正性和真实性。这无疑降低了督导的意义和价值。
退一步想,假使这些督学的配备结构是合理的,但他们能够真正履行职责吗?学校有没有违规行为,谁才是督学者?毫无疑问,应该是教育主管部门。既然主管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什么又把自己的职责推到督学身上呢?这岂不是推卸责任?我们有着完善的教育主管链条,这个链条触及到了最基层的乡镇、学区,也有着明确的问责制度,每个主管部门里又有着众多的工作人员,分头管理着学校的各项工作,这些责任理应由他们负责。再说,这些“有名无分”的拿着别人发放的薪水的督导员,真的能够担当起如此重大的责任?很值得怀疑。实事求是地说,个别学校的教育乱象真不少,师德缺失,课程违规,招生造假,账目混乱……一个兼职的小员工,一个退了休的老教师,能督导这么重要的事情吗?能够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吗?督政不力,督学更难,他们都是多年不登讲台的老教师,专业老化,对当前的教法学法不懂不通,怎么深入课堂指导老师们的教学呢?督政、督学,哪样能够胜任?即便能够深入进去,动真格的,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拔起萝卜带起泥,校长不买账不说,学校的老师们也会不高兴,甚至会赚个骚扰正常工作的“罪名”。别说是督导,不看脸色、不挨骂就算侥幸了,倒不如得过且过省心。
网络水军的流动性很强,每天都要奔波于许许多多的“空间”,督学岂不也是如此?“办法”规定,每位督学督导5个学校。但是,事实上,很多地方的缩水现象非常严重,聘任了督学,但是职数远远不足,一个庞大的县区就聘任几个、十几个督学,大部分又是公务缠身的兼职人员或者是退休老者,公信力较低,又普遍存在着体力差、精力不足,进取心和创造精神不够的弊端。实施“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区区几个人、十几个人要管辖几十万、几百万人口的教育谈何容易?每一所学校,每一天都有许许多多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如果大事小情都要他们过问,事无巨细,即使有分身术也是完不成的。他们搞的是游击战,当的是流动兵,四处奔忙,做着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上挤下压,位置不小却职权寥寥,实在难为了他们。
鉴于此,往往是开始的时候,这些督学还有些责任感,信心百倍地去片区督导一番,但是时间一久,遇到了冷面孔,碰了几次钉子,觉得自己是“聋子耳朵虚摆设”,只是“空架子、做样子”的角色,就缩手缩脚了,不找无趣了,干脆当个水军,躲在家里空挂“职衔”,拿“空饷”,到时候写写总结,向上级汇报汇报,万事大吉。据了解,大部分学校虽然有了责任督学,也公示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但大部分是形式,是给上级领导看的。如果教师、家长真的有问题联系他们,让他们解决,那是很困难的,要么是唯唯诺诺推脱,要么是把问题推到学校领导那里去,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么小事化大引风起火,问题解决不了不说,还赚个“告黑状、捅娄子”的罪名,弄不好就要穿小鞋、挨处理。
一言以蔽之,现行的督导条例虽然刚刚出炉,但已经严重滞后于教育督导的实践和法制建设的进程,除了存在定位偏低、权威性不足的根本问题,其工作本身也存在着诸如隶属关系、服务权限、工作内容等困惑,各级督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
我们认为,督学要请牛虻。“牛虻”一词源出希腊神话,天后赫拉嫉妒丈夫宙斯爱上了少女安娥,放出牛虻日夜追逐已化为牛的安娥,使她几乎发疯。后来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自喻牛虻,称自己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当时社会的弊端实行针砭。著名的长篇小说《牛虻》也借这种喻意写了冒死为独立斗争的形象,涉及了信仰、牺牲等宏大的主题。这里借这个词,强调督学的挑刺与鞭挞的功能,让“片儿警”真正成为“警”,而不是有名无实的傀儡。
要让督学成为真正的“牛虻”,首先要赋予他们应有的职权,给予尚方宝剑,要让督学成为教育系统的独立存在机构,其管辖区应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其机构既不属于教育系统,也不完全属于行政系统,而是近乎于独立的第三方。也正是这样的体系构架,使之更能基于专业和事实本身开展工作,既不受被监督对象的影响,也不受管理机构的左右,从而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督学的人员来源,应当更丰富而多元,也不妨有家长的介入,防止“自己人中选人”,避免“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现象,实行“资格准入”的公平原则,敞开大门向社会所有人开放。要提高督学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进行培训学习。这一点,英国的经验很值得借鉴,他们的督学都是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的,考试由皇家督学监考,有笔试,也有面试,注册督学不是终身制,每年要接受至少5天的培训,3年要参加一次注册考试,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出。当然还要加强督学本身的考核制度,推行“问责制”,奖罚分明,提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