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恢复原名
2014-09-23张静实习生吴蕙予
本刊记者 / 张静 实习生 / 吴蕙予
中央综治委恢复原名
本刊记者 / 张静 实习生 / 吴蕙予
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入口处执勤的便衣警卫也是政法战线的一员。
从社会治安到社会管理,再改回社会治安,综治委可能要做的是把过去的基本面重新把好。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即将恢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原名,距上次更名不过3年。
此次更名的消息源自中央政法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孟建柱7月15日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但直到10月10日,讲话摘要才在《检察日报》上刊发。
孟建柱说,恢复原名,“目的是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设。”
从治安到管理,再回归治安,不仅仅是两个字的变更。
“这意味着权力的收缩。”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永坤说。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介绍,作为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综治委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中央综治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合署办公。
政法委还是综治委的组织者和主持者。政法委制定政法和综合治理政策,然后通过综治委这个平台,部署给其他各个单位执行。中央综治委主任历来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
2011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抛弃使用了20年的“治安”二字,改名为“管理”。时任中央综治委主任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南方都市报》曾评论说,“此举意味着中央政法委的权力范围扩展至顶峰”。
2012年11月,孟建柱接替周永康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这也是10年之后,中央政法委和综治委的一把手又一次不再由政治局常委兼任。
“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的同时出现可追溯至1981年。当年4月的一个下午,北京市三名女中学生在北海公园游玩时,遭到三名男子殴打和强奸。这起案件促成了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的召开。
6月14日,中共中央在批转这次座谈会纪要时指出:“争取社会治安情况根本好转的关键在于,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
这是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第一次正式联手出现在中央文件中,此后他们还有多次合作。
中国于20世纪50年代确立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体制,但“文革”时公检法组织都被破坏,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1977年之后,大批下乡青年返城,很多人面临的是“待业”的处境。
此时的公检法机构人员,从质量和数量上都无法应对这样的局面。根据《乔石论民主与法制》一书记载,首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曾对当时的政法队伍作出“一高一低”的描述:“一高,即经验丰富的老骨干年龄偏大;一低,即文化水平偏低。”
当时不少企业的青年工人和保卫干部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被发现了某些天赋,简单培训后充实进了政法队伍,其中包括后来成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
这样一支队伍面临的是过去闻所未闻的悍匪: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酒后滋事,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同年,王宗坊、王宗伟两兄弟在沈阳枪杀4人后,携带手枪、手雷等武器逃窜,沿途杀人越货。公安部调动武警、公安民警和民兵等数十万人,跨省追踪7个多月后才将其击毙。
“很多刑事案件都告诉我们,刑事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犯罪以至影响社会治安问题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历史的、现实的、社会的原因,也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原因。这些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在短期内能完全解决的。”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级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徐汉民在接受《人民公安报》采访时说道。
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胡石友1981年8月在《法学杂志》发表的《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是最早谈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章之一,胡石友得到的数据是,青少年犯罪者当中有四分之一是青年工人,四分之一是青年社员,四分之一是曾经接受过劳教劳改的人员,还有百分之十几是在校生或待业青年。结论是应该去预防犯罪。“企业包工人、学校包学生、街道包青年和家长包子女。”
如此复杂的局面必须由工业、商业、教育、街道、乡村、团组织和妇联一起动手,可能还需要广播电视等宣传机器助力,1985年电影《少年犯》的播出,就是警醒世人、教育青少年的措施之一。事实上,综合治理的实质就是对社会治安中各种问题和现象的全面控制,这需要一个有权力的协调机构来牵头。
《社会》杂志在1991年曾经刊登过一系列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章,命名为一个“讲座”,主讲者陆健在《第一讲,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当中提到,“打击虽然是综合治理的首要一环,但并不意味着社会治安会因为打击而一蹴而就,并不意味着可以取代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
“19 8 5年以后,最能体现刑事案年升降情况的刑事大案数直线上升,如以1985年为100的话,1986年的全国刑事大案为119;1987年为147;1989年为596。” 这是陆健记录下的、持续3年的运动式“严打”之后的数据。
在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有这样的字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1991年3月21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地市、县区,全国各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相继建立。
至此,一张社会治安治理的大网从基层密布地延展开来,抓手则是这个新成立的机构。
一个专门委员会还有助于一线政法队伍许多现实问题的解决,陆健就提出了一些很实际的困难:打击犯罪的装备太差、经费不够,甚至还有“政法队伍的工作人员收入偏低,身体素质跟不上”。成立综治委之后,朝中有了做主说话的人。
中央综治委第一任主任是乔石,他也被认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倡导者、推动者和组织者。他的另两个身份是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法委书记。
中央政法委的成立要比综治委早11年,1988年曾经短暂取消,1990年再度设置。首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曾这样描述它的定位:要当参谋(不是当司令员、政委)、组织干事和秘书。
到了1995年,中央政法委的职能扩大至10项,包括“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法轮功”被认定为邪教之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动中还特别强调了“反邪教”的功能。
打击虽然是综合治理的首要一环,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取代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
2011年8月2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通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据综治委负责人在《人民日报》上的说明,此次更名不单换了个叫法,更是“职责任务的增加、领导力量的充实、成员单位的增多、工作机构的加强”。
与多重任务相匹配的是,更名后的中央综治委在原来40个成员单位基础上,新增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囊括维稳、广电、教育等诸多部门,尤其是加入了武警部队的负责人。
这次改名后,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级别大为提升。新增4位国家领导人级别的领导,加上留任的3位,7名副主任均达到副国级。如此高规格的配置前所未有。
这7名副主任包括,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时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孟建柱,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院分工管农业和民族),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宣部部长刘云山,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钱运录。
这次更名吸引了社会不少关注。由于“社会管理”相较于“社会治安”范围更加宽泛,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名称的变化预示着今后综治委系统的工作重心可能将不仅是作为准敌我矛盾范畴的打击犯罪,而更多的是作为人民内部矛盾范畴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则认为,“这意味着中央社会管理理念的变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强调社会控制,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更强调手段的理性、科学,意味着需要更多元的管理主体、需要提供多元服务和更加有效的调节手段,公众应该为这种进步喝彩。”
但权力的增加带来的是工作难度的增大。中央综治委专项组工作人员2012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社会管理问题不仅是政法机关的职责,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最终要在维稳、信访等末端环节反映出来。综治委的协调难度其实在加大。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则认为,3年前的改名“名不副实”,人们运用法治进行社会管理的期望并未实现。
今年这次改名可能意味着综治委将回到自己过去的治安领域当中。
和改名同时发生的还有中央综治委领导人数和级别的变化。
中央政治局委员孟建柱兼任新一届中央综治委主任。除任建新外,此前中央综治委有3任一把手(乔石、罗干、周永康)均为政治局常委。而同之前相比,本届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人数减少,级别降低。
现任综治委副主任只有二人,一位是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另一位则是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