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分析
2014-09-22王慧慧
王慧慧,于 平
(1.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资政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103;2.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吉林 长春 130103)
一、吉林省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县域金融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并有地域特色的区域金融。从吉林省金融业自身发展来看,虽然与发达地区相比有一定的滞后性,但还是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业为主体、保险业和证券业为补充,功能较完善、层次较分明、覆盖面较宽的多元县域金融服务体系。①
一是县域内基础金融服务整体状况得到改善,金融业机构网点建设不断拓宽,已实现金融机构乡镇物理网点全覆盖。近年来,吉林省通过对金融业存量机构进行改革和整合,地方金融机构及本土化小微金融机构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县域内互助金融、合作金融得到明显发展,有效地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本土化,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当地金融服务功能弱化现象得到根本改观。截止到2012年末,吉林省共拥有农村信用联社40家,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村镇银行24家,累计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375家。仅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网点就达到1620多个,金融机构业务网点的布局更加完善和合理,吉林省内乡镇金融服务物理网点全覆盖,县域基础金融服务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县域金融机构的资产状况明显改善,信贷结构不断优化,信贷产品不断创新,县域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为例,作为吉林省县域金融的主力军,是省内网点覆盖面最广的地方金融机构。如表1所示,吉林省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创新,获得了较大发展,其资产规模和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形成了5大系列产品,其中贷款产品达65个,产品体系得到不断优化和升级。到2013年6月末,其贷款余额已突破1300亿元,[1]创历史新高,充分彰显了本土金融机构县域服务的能力。
表1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存贷规模统计表②
从历年吉林省金融运行报告的数据来看,全省涉农金融信贷规模在逐年增长,增速明显提高。2012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660.3亿元,同比增长18%,高于全部贷款增速5.5个百分点;对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投放力度也明显加大,2012年末,全省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3245.9亿元,同比增长20.9%,高于全部贷款增速8.4个百分点。③
三是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信用立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趋利性是资本的本性,实现金融资本向县域的集聚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保障。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省金融办上报的《关于加强吉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获吉林省政府批转;2009年,吉林省政府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上述努力使吉林省社会信用建设得以顺利推进,征信数据库的覆盖面和信息采集量日益扩大,全省已有14万企业信息和1650多万自然人的信息收入人民银行的信用基础信息库中,有4.5万户中小企业和400万农户获建电子信用档案。[2]
四是农业保险基本实现省内县域全覆盖,保险的保障功能得到彰显。2010年至2012年,吉林省每年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数都在200万户以上,占全省农户总数的比例均在55%以上。全省五大作物参保总面积平均达到259万公顷,2012年则达到272万公顷。2010、2011、2012三年全省农业保险赔付分别为3.9亿元、3.8亿元和5亿元,农业保险服务县域经济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吉林省县域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是县域金融资源总量供给不足,信贷资金在中心城市集聚现象明显。表2是2011年末对吉林省经济总量超过700亿元的城市金融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表中的数据显示,吉林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融资源的占有也明显不同,经济状况好的地区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较为明显,这也充分显示出资本自身的趋利性。
表2 2011年末吉林省主要城市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④
吉林省下辖的9个地区中,长春、吉林两个地区经济实力较强,其经济总量之和占全省GDP的59%,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46%,而这两个地区存款余额之和达7115.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总量的65%,贷款余额则达到6092.1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量的73.9%,由此可见资金的偏好。而从长春和吉林两地对比来看,长春则更是成为资金的重要集聚地,长春地区的存款余额占全省存款余额总量的51.3%,吉林地区只有13.6%的占比,两个地区之间相差37个百分点;而长春地区的贷款余额要占到全省贷款余额总量的63.7%,远高于吉林地区10.2%的占比,两个地区之间相差53个百分点。中心城市成为金融资源的主要流向地,县域金融呈现出明显弱势。
二是县域金融资源的信贷投放不均衡性明显。从现实来看,县域经济发展中所获得的金融信贷支持明显低于城市,经济状况好的地区所获得的信贷支持要明显高于经济状况较差的地区。以吉林省农行为例,2012年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达395亿元,但其264亿元投向了国家级龙头企业,116亿元投向省级龙头企业,地市级龙头企业所获贷款余额仅为1.6亿元。而自畜牧业贷款中心成立以来,吉林省农业银行在累计65.92亿元的畜牧业贷款投放中,12.85亿元资金投向28户畜牧业法人客户,53.07亿元投向20.38万农户,农户所获贷款户均不足3万元。[3]贷款投向的倾斜性由此可见。
三是县域政策性金融的覆盖面仍显狭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是吉林省唯一一家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其业务主要限于政策性粮油收购资金的借贷和管理方面,首要任务是保证国家粮油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服务的主要客户是粮食收储企业。以2012年为例,吉林省农业银行发行贷款发放量为250.2亿元,其中用于收购贷款为190.2亿元,加工和龙头企业贷款30.5亿元,用于化肥储备及农资货款4.3亿元,用于非粮油3.66亿元,而用于农业小企业的贷款数为0.16亿元。[4]
四是县域经济体的金融需求旺盛但满足率明显偏低。金融需求是指人们在金融市场上获得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并具有购买能力的欲望,县域金融需求则主要是限定于县域范围内的金融需求,包括存款需求、贷款需求、金融投资需求、保险需求以及中间业务需求等。就吉林省县域范围的经济主体而言,金融需求更多地体现在存款需求、中间业务需求与贷款需求方面。以吉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例,通过开展“四个一”工程(即以一个小卖店、一名信息员、一台POS机、一部电话为基础建立助农金融服务点),使省内农村地区居民也能享受到安全、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截至2012年末,吉林省农合机构1620家营业机构全部实现个人存款全国通存通兑,支付清算网络实现乡镇全覆盖,并设立5618个助农金融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2%。但对于县域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受制于信贷供给规模与条件的限制,县域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尤其是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数量庞大的农户和小微企业,其信贷需求满足程度较低。据在四平市梨树县所做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3046户家庭,平均资本需求满足率只有38%,大部分家庭的融资需要未能得到有效满足。[5]
县域金融融资需求大但满足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总体规模大,但单个主体需求额度却较小,而且贷款后的资金使用情况难以有效监督,使金融机构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无论是从风险管理还是从资金收益率方面,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偏好还是倾向于单笔贷款量大、时间长、次数少的优质客户。二是县域金融的需求主体中往往由于缺少可以用于抵押的物品,使得传统以物品抵押为基础的借贷模式失灵,所以一般而言,小微企业及农户想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所需要的贷款就较为困难,这也使之不得不求助于其他渠道,从而造成融资成本的提高。三是县域金融需求主体的信用评价机制尚不完善,信用贷款效果低于预期,如农民贷款,其主要用于多种经营,包括养殖业和发展附加值较高的棚膜经济等。此前为解决农村缺少抵押物的贷款瓶颈,吉林省农信社曾探索过三户联保或五户联保形式的信用贷款,但效果不佳,统计显示2012年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184亿元,而通过信用等现有方式所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达到147亿元,占比较高。
三、推进吉林省县域金融发展的措施建议
金融支持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加快吉林省县域经济发展,必须进一步推进县域金融深入发展,实现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持。
第一,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和规范民间金融。就县域范围而言,其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为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基础。特殊的内生性金融,可以提高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的力度和有效性。内生性金融以需求为导向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加适应并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2010年3月,吉林省在全国开创了以收入担保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先河,就是内生性金融发挥作用的典型模式。农民只要享有直补资金,就可以凭直补证到金融机构贷款,不需要增加政府财政支出,实现了农村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活跃了农村金融市场,促进了低成本资金向“三农”的净流入。因此,未来的县域金融改革应该遵循内生金融发展路径。
第二,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建立有利于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金融渠道。不断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金融创新,提供更多便利的、适用性强的金融产品,满足县域经济主体资金需求的多样性,为县域经济振兴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持。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主要输出省,吉林省广大农民是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主要受益者。2011年,全省直补资金发放总额达68.9亿元,受益农户30.24万户。这一稳定的收入来源为农民以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民以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模式,开辟了金融部门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推动了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但是,由于这是一项县域金融内生性创新,和以往来自金融领域之外的改革不同,在具体的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从过去三年试点以及正式运行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地贷款投放的操作方式不够规范和统一,由此产生各家金融机构为争客源,忽略风险,引发不当竞争,导致放大倍数失真,信贷规模不可控。二是市场主体错位,手续繁杂,财政和银行之间信息传递不顺畅,不及时。三是直补存折担保登记存在管理漏洞,存在农户骗贷风险。四是土地流转之后出现了借款人异位问题,造成直补资金发放对象产生变化,导致贷款风险加大,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土地被征用的机率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各方努力妥善处理。
第三,构建充分竞争的县域金融体系,支持吉林省县域经济的创新发展。一是要建立一个多层次金融安排并存,运转灵活高效的县域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和调动县域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方共同努力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二是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积极培育中小金融机构,给予地方民营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机会,从政策上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支持。三是对于农村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和边界问题应该进行重新调整和定位,并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制度层面制约县域资金外流问题。这就需要扩展农发行的职能范围,包括经办农村教育、农产品加工和储运、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贷款。同时,国家开发银行也要将业务向农村延伸,大力支持农村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大力发展县域风险投资,在充分利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同时,建立不同层次资本市场间“升降机制”,实现不同市场的有效衔接。五是既要鼓励不同形式的金融组织形式进行竞争,同时也要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财政框架,消除金融财政化的恶性根源。金融财政化是财政不到位、行政干预的直接后果,要根除之则需要真正的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和建设。更要规范中小企业会计财务制度,并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正在建设中的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在县域开展贷款业务创造条件。要建立和培育县域金融市场上的竞争机制,因为,只有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才能产生足够的信息用以比较判断不同金融制度的经营绩效,从而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
[1]吉林省农信社加快研发新产品步伐提升服务能力[EB/OL].http://www.jl.chinanews.com/news1-76242.html.2013-03-21.
[2]2013吉林省一季度金融运行报告[EB/OL].http://district.ce.cn/newarea/roll/201305/13/t20130513_24375042.shtml.2013-06-02.
[3]农行吉林省分行服务地方经济[EB/OL].http://www.jl.gov.cn/jjjs/fwy/jrbx/201211/t20121113_1312720.html.2013-04-05.
[4]吉林省农发行行长在全省分行行长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adbc.com.cn/templates/jilin_second/.2013-03-25.
[5]高材林.破解“三农”融资难,须做好渠道[J].中国经济周刊,2012,(49).
[注 释]
①吉林省县域经济统计范围为吉林省行政区划内的42个县(市、区),即20个县级市、17个县、3个自治县及2个市辖区(双阳区和江源区)。
②表中数据根据吉林省金融运行报告整理。区域金融运行报告[EB/OL].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cehuobisi/601/index.htm.2013-02-11.
③根据2012年吉林省金融运行报告整理。2012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EB/OL].http://www.pbc.gov.cn/image_public/UserFiles/goutongjiaoliu/upload/File/07_2012年吉林省金融运行报告.pdf.2013-03-21.
④数据来源于吉林省及相关地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jl.gov.cn/jlgk/tjgb/.201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