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4-09-22李建青柯尊韬
李建青 柯尊韬
(1中南民族大学 机关工委;2中南民族大学 组织人事部,湖北 武汉 430074)
关于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李建青1柯尊韬2
(1中南民族大学 机关工委;2中南民族大学 组织人事部,湖北 武汉 430074)
辅导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工作,对于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促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拓宽管理干部队伍的来源渠道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民族院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工作,但面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民族院校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民族院校要坚持以人为本、联系实际、全员培训、改革创新的工作策略,建立健全辅导员培养工作的长效机制。
民族院校 辅导员 培养机制
民族院校既有普通高等教育的共性又有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性要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工作,紧密结合各族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在遵循辅导员队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培养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有关对策。
一、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民族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民族院校由于特殊的办学宗旨决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对各民族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民族院校结合学校、辅导员和大学生的特点,加强对辅导员的培养,有利于辅导员对民族院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民族文化、校园精神的认同;有利于辅导员系统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有利于辅导员有效解决各民族大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情感、就业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能有效化解各种民族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积极促进民族院校培养各民族高素质人才目标的实现。
2.有利于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是指提高辅导员职业的社会地位,逐渐获得专业标准,依托专业的培训机制,使辅导员掌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事务的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素质和专业道德,提高自身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履行辅导员职责的过程[1]。民族院校学生具有多民族性、多信仰性、多文化性、思想和心理的多样复杂性等特点,决定了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的重要性。通过系统培养和实践,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可以科学掌握分层次、分民族、分个体的个性化工作方法,准确了解各民族学生的心理特征、思维方法、行为习惯、生活方式,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从而不断提高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向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3.有利于管理干部队伍来源的不断优化。
2006年5月,教育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2]从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分流情况看,由于受学历、职称和学术等条件的限制,辅导员转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屈指可数,大部分离开辅导员岗位后,成为纯粹的管理干部。辅导员由于受过系统的培养和锻炼,熟悉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更认同民族院校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进入管理岗位后比一般的“三门”干部更“接地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再经过一些岗位的锻炼后,很多人走上领导岗位,从而优化干部队伍的来源。
二、当前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顶层设计上看,缺乏制度保障。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干部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3]民族院校一贯重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要制订干部培训计划,负责干部的调训和培训。但针对辅导员这样一支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队伍,目前还缺乏顶层设计和制度规划,很少有高校专门针对辅导员队伍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更无法从经费、师资、教材等方面予以制度上的保障。平时开展辅导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按照上级调训通知,选派辅导员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教育部在各地的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同时在校内不定期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选派辅导员参加。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再加上调训对象数量有限,导致这种选派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存在一些辅导员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的情况。
2.从培养方式上看,形式比较单一。
辅导员的培养方式应该多元化,可采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学习进修等多种方式进行。在这些方式当中,教育培训成为民族院校培养辅导员的主要方式,也有一些学校每年选派辅导员到地方挂职锻炼,挂任县(区)团委副书记等职务,增加工作经历,丰富社会阅历。与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相比较,民族院校直接选派辅导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进修的方式较少,更多的情况是辅导员在高校工作,迫于学历上的压力,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主动攻读在职博士或硕士学位。教育培训是一种“短频快”的培养方式,可以现学现用,活学活用,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挂职锻炼是一种“多岗位锻炼”的培养方式,能使辅导员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活跃、胸襟更宽广,对辅导员的长远发展比较有好处。学习进修是一种“厚积薄发”的培养方式,有利于提高辅导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因此,这些培养方式各有所长,应该取长补短,相互补充。
3.从培训内容上看,联系实际不紧。
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应当根据民族院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4],结合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民族理论政策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课堂授课、情景模拟、案例教学、体验教学、拓展训练等多种培训方式,促进辅导员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民族院校在开展辅导员的教育培训时,联系民族院校的实际不够紧,普通高校的一般办学规律讲得多,民族院校的特殊办学规律讲得少,学习普通高校的经验比较多,民族院校之间的相互学习比较少;联系辅导员队伍的实际不够紧,大班教学比较多,根据辅导员的学科背景、学历层次、年龄阶段进行分类教学做得不够;联系各民族大学生的实际不够紧,结合各民族学生特点,深入学生开展体验教学、案例教学做得还不够。由于联系实际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辅导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从结果运用上看,考核激励不够。
《培训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5]民族院校辅导员的培训存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情况,产生“三个一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由于辅导员的培养机制不够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中长期培养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跟不上。其次是由于民族高校面向辅导员的培训资源相对有限,存在“僧多粥少”的现象,每个辅导员得到“训与不训”的机会不一样,更谈不上考核与激励。三是由于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辅导员的培养工作重视得还不够,认为辅导员工作是一个专业化程度不高的工作,只要是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就可以胜任,抓辅导员的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学习进修不够,自然就不存在与培养挂钩的考核和激励。
三、关于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的几点思考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辅导员队伍既是民族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也是维护民族团结、校园稳定的坚定依靠,还是管理干部队伍的主要来源。随着民族工作形势与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以“90后”为主体的各民族大学生给民族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多,而这些困难和挑战都需要辅导员站在第一线面对和解决。要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首先要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的培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准确把握辅导员队伍的成长规律和专业化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辅导员进行分类培训,激发辅导员学习的内生动力,增强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坚持联系实际的原则。
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必须紧密联系民族院校的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辅导员培养规划和培训计划,做好顶层设计,把更多的培养方式纳入规划和计划中;必须紧密联系辅导员队伍的实际,紧紧围绕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的成长规律和学科背景,做好培训内容和培养方式的选择,重点突出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和深入到民族地区的实地考察和实践锻炼;必须紧密联系各民族大学生的实际,针对不同学生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学习基础,以及由此所来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问题,采用分组研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体验教学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辅导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坚持全员培训的理念。
每名辅导员至少要管理200名以上学生,一个学生出了问题,将会影响整个民族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局,因此,学生工作无小事。加强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培养,应坚持全员培训的理念,要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人人都成专家的条件。同一时间,让所有的辅导员接受同样方式的培养,既不现实,又不可能。因此,民族院校要在培养方式上做文章,根据不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和年龄阶段,分别采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学习进修的方式进行培养;要在培训内容上做文章,根据不同辅导员的学科背景和学习需求,选派辅导员参加分别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培训内容的班次学习;要在培训方式上做文章,根据辅导员的个人喜好,选派辅导员参加不同班次学习。坚持按照分类的思想进行培养,在一个周期内,就可以将所有的辅导员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培养一遍,真正实现全员培养。
4.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
改革创新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它符合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是民族院校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顺应时代潮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的需要。抓住了改革创新,就抓住了辅导员培养工作的“牛鼻子”。民族院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对不符合学校发展需要、不符合工作实际需要、不符合辅导员成长需求的培养理念、工作思路、教学方法、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创新,始终保持辅导员培养工作的生机活力,不断增强辅导员的学习动力,使辅导员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1]李利军,郑永森.借鉴双因素理论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3(中).
[2]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
[5]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
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CSQ1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