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能否成为反腐“利剑”?
2014-09-20郑仙蓉
本刊记者 郑仙蓉
去年以来,坐拥多套房产的“房姐”、“房叔”不断被曝光,住房信息联网的呼声越来越高。
千呼万唤始出来!近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寄予“反腐”的厚望,认为新政实施,一定能够暴露腐败,进而惩治腐败。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将成为“以人查房、整治贪腐”的窗口。
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真的能够担当“反腐”重任吗?
让不合法财产难以藏匿,或将迎来贪官“抛房潮”
目前,由于技术难题、制度缺失等各种原因,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尚未实现全国联网。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国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而建立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让不合法房产无处藏匿。将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与全国住宅信息联网挂钩,会为纪检部门提供一定的方便,对于反腐工作有强大的助推作用。至少从理论上来说,一个人多吃多占的不动产将暴露在有关部门的视野之内,坐拥巨额房产的人马上会暴露行迹,他们名下的不动产就是最好的举报信。有关部门循此线索进行调查,一定能大有斩获,因为不动产融不掉、藏不了,急切间也未必能出手,说不清合法来源就只能是经济犯罪的铁证。
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一些政府官员名下来历不明的商品房在不动产登记的压力下或也将被挤出。
而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执行的前夕,市场上是否会出现一波房产抛售的狂潮,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不仅将挤出炒房客手上多余的商品房,一些政府官员名下来历不明的商品房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压力下也将被挤出。
“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内容就是住房财产的登记。一些来路不明、投机色彩浓厚的房产,在曝光的压力下,将加速入市和转让。”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说,从中介的角度看,争取房源很关键。一些优质房源的房东,往往持有多套房产,如果中介进行怂恿,暗示未来政策收紧,楼盘持有成本将超过增值带来的收益,那么肯定会有一些房东愿意将二手房源进行挂牌,加快转手。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早在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首次明确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时,上海3月份二手房库存为131869套,而4月份二手房库存已跃升至133073套。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去反腐化”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从2014年1月1日起,不仅公民的国内不动产,而且国外资产都需要按规定申报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此前,社会各界曾希望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能够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直接查询特定条件主体的房屋产权信息,以推进反腐工作。
以后,一个人想突破国家的限购政策,大搞炒买炒卖的投机生意,也失去了可能性。原先利用不动产登记的模糊地带做文章,今后只需要在房产信息网上敲一下回车键,便能知道此人名下究竟有多少房产。即使有些人想跟“房叔”、“房妹”一样,通过假身份非法占有不动产,技术难度也已不可同日而语。
尽管频发的“涉房腐败”案件让社会各界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的“反腐属性”寄望颇高。不过,由于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和信息主权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博弈不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要实现“反腐”功能,还十分遥远。
为了打消地方政府对于涉房信息的担忧,住建部在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开始与地方政府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住建部同时承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采集的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且住建部不设房屋产权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
反腐败,只是“派生功能”
为促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国土资源部早在两年前就组织开发了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该系统以权属界限封闭的“宗地”为单元进行登记,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可实时动态获取全国土地登记信息。
据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介绍,2013年8月,国土部已正式在河北、黑龙江和江苏等10个省份部署了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每块土地都有统一编码,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
同时,为加快《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制订,国土部下设不动产登记局,并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考核组、协调组、新闻指导组等工作小组。相应地,各地方国土部门也将陆续组建分支机构。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透露,除了给农业部负责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留下5年的过渡期外,其余分散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林业部、国家海洋局等各部门的登记职责,将逐步统一整合到国土部。而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仍保留在各相关主管部门。
但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总登记师刘燕萍看来,当前舆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她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是登记机构代表国家在不动产领域进行国家治理的活动,它虽然并非是国家对不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方式,但它却为国家对房屋、耕地、林地、草地、海域等重要资源实行有效控制与管理提供了条件。”
刘燕萍认为,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改变过去多头登记造成信息分散不易查询、重复登记、数据不统一等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更有利于充分保障登记的公信力。
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本质功能,是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公示,从而保护和稳定物权,保障交易安全。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物权公示的重要方式,对于明晰产权、规范不动产交易秩序和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是构成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记者了解到,目前通过国土资源部开发的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试点地区可以做到每天上载最新的土地登记变化信息,并且已经做到以权利人进行信息归户。也就是说,一个拥有多套不动产的个人或单位,虽然不动产可能分属在不同地方,但是通过系统可以随时调出其拥有的所有不动产信息。
“反腐败、降房价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产生的派生功能,并非制度建设的主要目的。”上述专业人士表示。
统一登记,难挑“反腐”大梁
“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寄予厚望可以理解,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主要还在于物权公示和保障交易安全,对此不应片面解读。”刘燕萍说。
刘燕萍指出,很多人觉得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反腐,是因为他们认为,建立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后,就能随便查询官员的财产情况,一些不动产领域的腐败现象会自动暴露。“这样理解是一种误读,即便在国外,不动产信息也不可能放在网上谁想看就看,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建设,必须同时满足保护财产权和公民隐私权的需要,合理确定查询范围,根据查询主体和查询目的设置合理的界限。”
除了查询受限外,有关专家也指出,目前不动产登记并非强制。如果有人收受贿赂的房屋后不拿来交易,完全可以不办登记。就算办登记,也可以登记在他人名下,或违法取得多个证件来办理登记。这种情况下,单靠一个统一登记制度很难实现反腐目标。
难挑“反腐”的大梁,是否就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不重要了?其实不然!
专家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产权清晰是基本前提。”不动产物权是重要的财产权,只有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明晰不动产的归属,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证,下一步改革也才能有序向纵深推进。
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一项基本的物权制度。从国外的实践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带来诸多深层次变革。
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会得到更好保护。统一登记后,将减少甚至杜绝重登、漏登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因分散登记潜藏的风险,减少权属纠纷,从而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维护不动产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也将大大提升,群众办事会更加方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一个部门承担,有助于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大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