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
2014-09-20段雯娟
本刊记者 段雯娟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称,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国务院已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列为2014年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规定的时序、步骤和要求,把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做好相关职责调整、机构组建、业务整合等工作;尽快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清理不动产登记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创造有利条件。
国土部多次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专家座谈会
早在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一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
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
今年4月23日,国土资源部就在京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专家座谈会。来自不同部门有关领导、大学院校专家学者及多省负责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工作的代表汇集一堂,围绕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簿册、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分散到统一平稳过渡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涉及中央和地方和多个部门,既要以分散登记的成果为基础进行整合、融合,也要做好工作衔接和平稳实施;既要做好顶层设计,解决体制机构、法律政策、技术标准等重大问题,也需要地方积极实践落实。
胡存智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具体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理论支撑和实践探索。如何健全完善不动产物权体系,如何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效力、程序和类型,如何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和审查要求,如何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制度等重大问题,都需要理论提供有力支撑和实践探索的科学考证。同时,也需要引导社会舆论,正确全面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维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的意义。
二是做好制度顶层设计。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解决体制机构、法律政策、技术规程等重大问题,做好顶层设计。既需要国家层面负责落实,如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证书和信息平台,统一登记机构,也需要地方抓紧推动。在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统一不动产登记簿册和证书、标准规程等顶层设计工作中,不仅需要法律专家参与把握正确立法方向和原则,提出重大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建议,也需要地方不动产登记实务工作者来检验条例的规定是否全面、充分,簿册和证书设计是否便民、高效,技术规程是否清晰、易操作等。同时,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如何整合、机构如何设置,也需要各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加快推进。
三是做好工作衔接和平稳实施。分散登记形成的成果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统一登记不是重起炉灶另开张,而是以这些成果为基础进行整合、融合,做好工作衔接和平稳过渡,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成果如何整合、融合,工作如何衔接和平稳实施,需要涉及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的不同登记部门共同参与,需要地方实务工作者提供实践经验,需要法律专家给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可行的成果整合和工作衔接方案。
不动产登记局终于正式挂牌
2014年5月7日,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指出:“不动产登记从客观上会抑制房价,但其主要目的还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不动产登记在中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酝酿。今年以来,国家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加速,最终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后,地籍管理司与不动产登记局将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不会增加人员编制。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则由地籍管理司相关领导兼任,其职责主要为监管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该局的成立,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将正式告别各自为政的局面。
按照国土部给出的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度,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冷宏志说,总体的考虑,就是从2014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四年左右的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的技术平台,实现不动产的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联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全国多地组建机构以实现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信息称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后,地方国土资源厅也将纷纷挂牌不动产登记局。
5月9日上午,甘肃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决定启动甘肃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升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就率先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通知要求:“地籍管理处将改为在新设的不动产登记局挂牌,而市县中的房产局及土地局等相关职责和机构,今后将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下面。未来,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水域、滩涂养殖权等登记发证,也将全部一次性整合到位,不保留过渡期。”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正在筹备本省区的不动产登记局;在广州,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列入2014年广州市重点工作,在此之前,湖南省、河南省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也纷纷表示筹建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的挂牌和地方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的挂牌,意味着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开始执行,也意味着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和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开始融合。”
四川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日前,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成都将于年内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已牵头联合省委编办等8个部门组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省级联席会议,该会议将协调解决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根据国家顶层设计,协调落实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工作;研究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订;统筹协调对市(州)、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等。
不动产统一登记局的成立迈出了不动产登记的重要一步。在目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以及相关制度中,“以特定人为查询条件查询其名下所有房产”的“以人查房”,在个人查询领域,将不是“禁区”,而是目标。
按照国土部的设想,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和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融合在一起,通过一套标准软件和数据库联网,监测各地方不动产登记人员的不动产登记情况,随时随地掌握数据。
据国土部相关人士介绍“这样只要通过输入权属人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就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等,包括住房信息与农村宅基地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