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并轨”:迈出“公平养老”第一步
2014-09-19任实
任实
城乡养老一体化,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势所趋,更是打破城乡养老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公平养老的客观要求,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政府关切的焦点问题。马年春节刚过,中央政府就在民生领域刮起了一缕“春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举标志着我国在破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实现公平养老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7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广西城乡养老“并轨”政策正式落地,今后,两项制度的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将全部统一,城乡居民可公平共享这一社会发展成果。新政策将给城乡居民养老带来怎样的变化?他们将从中获得怎样的利好?围绕参保人关心的各类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实施办法》共十章三十八条,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衔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亮点纷呈,利民惠民。
明确参保范围,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居民
《实施办法》第四条明确参保范围为: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规定将原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从年轻时起就参保缴费,年老后获得更加可靠的保障,并明确了在户籍地参保,有利于实现属地管理,方便提供服务。
多方筹集资金,12个缴费档次自主选择
《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实施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比新农保增设了7个档次,比城居保增设了2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在集体补助方面,《实施办法》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实施办法》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为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建立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对较高缴费档次适度提高补贴标准,对100—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对900—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实施办法》扩大政府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范围,规定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不属于上述四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
《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首建丧葬补助金制度,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
为及时核查参保人领取待遇的信息,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鼓励参保人家属及时申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实施办法》首次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并按人均不低于4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养老待遇支付终身,鼓励长缴多得
《实施办法》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出资建立。目前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和全区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解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支付,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完后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延伸阅读:政策落地实施要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
“三分制度,七分落实”。要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惠及广大老百姓的利好政策落实到位,要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在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工作视频会议上对全区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工作部署。他指出,全区人社系统要充分认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要点,精心组织、扎实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endprint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实施办法。各地要全面领会国务院8号文件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精神,把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个不变”“3个完善”“4个统一”“10项创新”的内容,结合新农保、城居保的实践经验和本地实际,在周密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当地的实施办法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要搞好政策宣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各地要筹划好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政府网站、短信平台等传统和新兴的传播媒介,策划重点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要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持续地开展面对面的座谈交流、政策咨询活动;要着力宣传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宣传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宣传资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中的创新内容;要针对当前群众思想中的困惑、疑虑进行宣传解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把国务院8号文件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政策精神吃透弄准,保证落实到位不走样。
三要规范经办规程,整合信息系统。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规范本地经办规程,使操作环节与政策同步推进。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统一的经办规程和项目标准进行操作;要不断革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广西人社厅将统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并逐步对自治区《实施办法》中的革新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当地信息系统数据的整合调整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修改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并注重数据校验核对,确保参保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做好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发行和推广工作,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四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各地要抓紧时间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抓好参保和续保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继续大力推行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保险费服务,杜绝现金收费,防范基金风险。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进行全方位监控和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地要认真研究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建立严格规范的基金管理制度,每年主动进行基金审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并引入社会监督,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五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研督查。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责任,务求早见实效,确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要加大对宣传工作投入,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死角,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情况,更好地督促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要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集中精力加以解决;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活动。
《实施办法》四大关键词
“3个不变”即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
“3个完善”即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整合经办机构、健全服务网络、规范经办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4个统一”即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
“10项创新”即进一步明确了参保范围,将原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统一规定并适当提高了缴费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进一步完善了缴费激励机制;扩大了对缴费困难群体的帮扶,增加了政府为贫困残疾人代缴100元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领取条件;调整了个人账户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了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完善了老农保与城乡居保的衔接政策;提出了自治区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基层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可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