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院校大学语文课程实践性缺失的思考
2014-09-19叶朝红肖素美
叶朝红+肖素美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作为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第一课的大学语文再次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专家学者们一致指出:大学语文课程与中小学语文课相比,是在更高层次上进行的语文素养教育,充分认识并肯定了大学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工具性、审美性等性质特征。其实,我们还要看到大学语文和中小学语文课程同样还具有实践性特征。但是在大学尤其是在高职院校里,大学语文课程的实践性是严重缺失的。
一 、大学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特征
因大学学科专业化的发展,大学语文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远不如中小学语文重要,不再是基础与核心课程,但大学语文课程所承担的母语教育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不论在语文知识、能力,还是在人文素质的培养上,大学语文都应该是中小学语文的延续性与深化性教育,是更高层次上的语文素养教育,因此大学语文课程同样具备语文课程的性质和特点。
语文课程的性质是什么?这是语文教育领域争论最多的问题。不论专家们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如何界定,语文课程实践性的特征是无需质疑的。教育部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明确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指出:“语文课程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和很强的实践性。”“应该让学生在广泛的语文实践中学语文、用语文,逐步掌握运用语言文字的规律。”
大学语文课程是中小学语文课程的延伸,也应该充分体现出语文课程的性质特点。因此大学语文也是一门实践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且语文能力的培养必须依靠语文实践。
二、大学语文课程实践性缺失的现状及原因
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当代大学生的汉语能力是不容乐观的,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语文基础知识、语文能力显得更为薄弱。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学语文课程实践性缺失,没有在语文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
(一)大学语文教学中缺失语文实践的现状
很多高职院校大学语文课程采取的授课方式依然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讲课的思路也依然是从作家作品、写作背景的介绍到段落大意的划分再到中心思想、写作特点的归纳总结。教师掌控整个课堂,唱着“独角戏”,同时也充当教学活动的主角,从历史背景、艺术理论到人物性格、艺术成就进行“满堂灌”。学生在课堂上则成了观众或者配角,配合着教师完成他的教学任务。
在这样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没有设计提问以促进学生思考,没有组织课堂讨论以锻炼学生的听说能力,没有落实阅读(朗读)以品味语言、提高审美情趣、感悟人文情怀,教师忽视了对大学生的语言表达、阅读理解、逻辑思维、审美鉴赏、写作等语文能力的训练,也忽视了对大学生人文素养的熏陶感染和人文精神的潜移默化。这种课堂教学缺失了学生的听说读写的语文实践,而脱离了语文实践的教学,是难以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的。
(二)大学语文课程实践性缺失的原因
1.教师的教育理念中缺失了语文教育的特点
语文课程包括小学、中学、大学的语文,都应该在语文教育理念的指导下,依据语文教育的特点进行教学。语文是一门人文性学科,有其自身的教育特点。教师的教学不能和自然学科类课程一样去力求科学化、客观性、确定性,不能过度地进行理性分析。语文课程中具有大量具体形象的、带有个人情感和主观色彩的内容(特别是文学作品),教师不能要求学生有一致的理解,要提倡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尊重学生独特的情感体验和独创性的理解。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是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师不能按照教学参考资料进行生硬的宣讲灌输,而应该采取多种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参与,让学生在读、思、议的实践中充分感受汉语言文字和人物形象的美。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得到美的熏陶感染能逐步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高尚的审美情趣,这样的教学还能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2.学校办学理念中缺失大学语文应有的地位
我国高职院校存在着重专业技术、轻人文素质的办学理念。在这种办学理念之下,学校以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最大目标,最大限度地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忽略了人文性学科。学校按照企业需求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最大限度地加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这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大学生的就业率,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利于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同时高职院校认为大学语文这样的公共基础课可有可无,因而课时一再被压缩,有些高职院校干脆不开设大学语文。这种办学理念下,大学语文失去了它应有的地位。
大学语文课程在整个高职院校教育体系中的定位是为高职学生提高基本语文素质和人文素质以及各种综合素质的公共基础课程。在高职生职业素养的培养和形成中应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学校课程设置中应该是公共必修课。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以笔者执教的高职学校为例,大学语文作为公共选修课,在第四学期开设,总共36课时,采取的是合班授课,每一个班约有两百名学生,而在这一学期里学生还会因要参加实训课而总有几周不能来上课。在仅有的30多课时里开展充满实践活动的语文教学,对于教师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严重受挫,学生也难有学习的热情。
三、如何增强大学语文课程的实践性
(一)增强大学语文课程实践性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要求:“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可见,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必须首先要有文化知识和人文素养。而大学语文课程是培养学生文化知识和人文素养的重要阵地,必须增强大学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切实提高大学语文课程的教学质量。要通过大学语文的实践性教学,使学生在大量的听说读写的语文学习中,获取知识,提高能力,发展智力。
现代社会充满机遇和挑战,高职院校培养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仅凭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并不能完全适应这个社会的需要。我们必须借助大学语文这门课程,帮助学生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以增强竞争力,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
哈佛大学前校长查尔斯·艾略特曾说:“我认为有教养的青年男女唯一应该具有的必备素养,是精确而优雅地使用本国语言。”而要想能“精确而优雅地使用本国语言”就必须先有语文的实践,在语文实践中培养语文能力。
(二)增强大学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的建议
1.从学校层面更新认识,给予大学语文课程应有的地位
很多高职院校过分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学生文化修养的全面和谐发展。对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大学语文课程不重视甚至取消了,这是学校层面没有认识到在高职院校开设大学语文课程的必要性。
早在2006年,教育部高教司在《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研讨会纪要》里明确提出:“在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大学语文应当成为高等院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而后,又在2007年第38号文件中,再一次向全国高校提出此条建议。因此,高职院校当然应当开设大学语文,并把它纳入公共必修课系列,保证大学语文课程的开课时间,让教学活动有充足的教学时间开展。
2.客观看待师资现状,帮助教师提升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
在“重技术轻人文”的大环境下,教师认为大学语文课没必要认真上,采取应付式教学,不愿意精心备课,只依靠教材或教参上课,也不愿意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照本宣科,教学内容局限在字、词、句、段、篇的分析上,没有知识的延伸与更新,没有调动学生参与,更谈不上人文精神的渗透。教师的这种状况除了受大学语文课程不受重视的影响之外,更多的是因为教师缺乏相应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教师有必要学习了解本课程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定位,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学技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布的《大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出:“在全日制高校设置大学课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语文学科的人文性与基础性特点。适应当代人文学科与自然学科日益交叉渗透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前国家教委高教司也曾明确指出:“大学语文课,是普通高校中面向文(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理、工、农、医、财经、政法、外语、艺术、教育等各类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素质教育课程”,“课程设置的目的是培养学生汉语语言文学方面的阅读、欣赏、理解和表达能力,这是大学生文化素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由此不难看出大学语文课程的课程目标和人文性学科的性质特点。
因此,在高职院校担任大学语文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当与时俱进重新认识语文课程,更新语文课程的教育理念,改进教学形式。
首先,教师要认识到语文课程是人文性学科,有人文性学科的教学特点。在教育部的组织领导和大力推动下,中小学阶段的语文教改已经进行了十几年,取得了很多实质性的进展。但是大学阶段的语文教学却犹如一潭死水,教师对语文课程的学科特点不甚明了。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也就不会有正确的教学行为,就出现大学语文课堂里缺乏语文实践性的教学现象。教师的教学如同自然学科的教学一样,以教师的讲解分析代替学生的读、悟、议等语文实践。因此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学习,以便教师能认识到大学语文人文性学科的教学特点,并以其为指导思想展开教学。
其次,教师还要认识到大学语文课程也具备人文性与工具性相统一的性质特点,且人文性与工具性都离不开实践性。工具性强调的是大学语文必须提高大学生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能力,大学语文还要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人文性强调的是大学语文必须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健全学生人格。大学语文与中小学语文一样,既担负着提高大学生运用母语的能力,又担负着培养大学生健全人格的任务。不论是大学生母语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还是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都是在教师组织下的学生的实践练习中和教师引导下的学生的感悟中完成的,教师的越俎代庖是没有意义的。
最后,教师还要树立“以学定教”的教育思想。正确认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依据学生学习的需要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师要看到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对于语文基础知识与技能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在教学中确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就不一样。教师还是要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语文学习方式,将语文实践的权利还给学生。
(基金项目:本文受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重点科研课题“关于我院科学高效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建设的研究”资助。项目编号:WRGK200900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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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语文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写.语文课程标准解读[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叶朝红 肖素美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处 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