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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土地发展文章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2014-09-18龙泉市国土资源局谢丹华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7期
关键词:龙泉市用地土地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谢丹华

做好土地发展文章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谢丹华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保障工作紧紧围绕龙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抓服务保发展,抓节约促转变,抓规范促和谐,在有效保护耕地的同时,不断深化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土地补偿政策,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和支撑,有力促进了龙泉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龙泉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社会公益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城市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急需建设,用地需求量迅速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从目前来看,国土资源管理整体趋严、趋紧的政策环境短期内不会改变,作为保持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龙泉市土地保障工作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一、服务空间拓展,做好保障发展文章

1.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对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与城镇规划、旅游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特色行业发展规划等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协调一致,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进行科学预测,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谋划,预留好发展空间,使土地配置、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确保规划的前瞻性、连续性、统一性,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提供用地空间保障,努力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2014年,通过对近两年用地需求以及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龙泉市剩余规划指标为477.2806公顷。

2.强化用地指标管理

针对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紧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实际,坚持内外协调、上下衔接,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全力以赴确保项目用地需求。争取将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使用省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规划指标;力争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重大产业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入省统筹盘子;积极向上争取新农村建设、灾后搬迁等专项指标,并探索实践能有效解决龙泉市违法用地的补办途径,做好回归工程区块省政府批准试点用地指标补办申请。同时,对已下达的用地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探索实施建设用地计划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把好项目用地预审关,切实做好可研、初设等阶段的审查把关,尽量确保利用低丘缓坡试点指标抓好产业发展项目用地,利用省重点项目指标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抓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抓好民生项目用地。为切实保障项目用地,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今年上半年,龙泉市共预审建设项目51个,总用地面积13.6605公顷,与2013年上半年预审建设项目43个,用地面积19.3477公顷,同比分别增加18.60%和-29.39%,建设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系统备案,备案率达100%。

3.深化土地征收工作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止留地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并在政策引导等方面探索实践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确保尽快突破留地政策取消后的征地瓶颈。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积极开展土地征收后的面积核实、协议完善、青苗清点、补偿费支付等工作,建立健全已征土地台帐与档案,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重复征地现象及违法用地或违章建筑等行为。根据全市产业布局、用地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积极争取、统筹用好用地计划指标,有序推进已征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二、坚守耕地红线,做好资源保护文章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原则,科学编制整治规划,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抓好农村建房管理,加快项目资源整合,力争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500亩。以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为依据,实行复垦区与建新区一比一、等面积一次性挂钩,推行“9.5+1.5”乡镇(街道)经费包干制度,并对乡镇(街道)年度使用后结余城乡增减挂钩指标实行市政府收购制度和乡镇(街道)之间结余分成调剂制度,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进一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促使城乡用地布局更趋合理。

2.有序推进垦造耕地项目建设

立足全市适宜垦造耕地面积超过8000公顷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择优实施”的原则,加强垦造耕地宏观管理,分年度制定土地开发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抓好龙渊街道、兰巨乡、屏南镇等7个乡镇(街道)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力争今后五年新增耕地超过5000公顷,切实做到垦造耕地有序、可持续。严格执行“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五大机制,切实把好项目“立项关”“发包关”“监管关”“验收关”“种植关”等五个关口,全面推行“补助机制”“耕种机制”“退出机制”“流转机制”“经营机制”等五项制度,力争完成垦造耕地项目立项6000亩。

3.全面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标准农田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龙泉市积极开展了标准农田核查工作,并于3月底将成果上报丽水市审查,现成果已上报省厅。同时,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农业“两区”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等工作,整合粮食功能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农田整治建设项目,对已划定为基本农田的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建设,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区块相关地块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并进一步加快项目选址、勘测、规划设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重点抓好已开工项目进度和质量监管、地力培育、项目验收和入库等工作。上级下达龙泉市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5万亩,截至目前该市已在屏南、小梅城北等6个乡镇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工程),提升面积1.57万亩。

三、优化利用方式,做好集约节约文章

1.千方百计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

切实加大供地力度,加快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前期开发等工作,及时形成供地和建设条件;推行建设用地指标与供地率挂钩机制,暂缓安排供地率未达标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的用地指标。努力盘活指标,对因城乡规划、村庄建设规划调整或其他原因,批准后满二年未完成征地或供地的,积极申请调整或撤销建设用地批文。强化批后监管,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督促各类项目业主和企业尽早实现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充分发挥“一心五点”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退出机制,通过“协商收回”“腾笼换鸟”“退二进三”等多种方式,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

2.多管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

围绕“亩产倍增”计划,大力弘扬“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发展理念,建立工业项目用地会审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入园条件,把好工业企业用地“入园”关。成立土地出让委员会,负责审议土地市场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及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方案等,并全面启动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有效强化全市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市场工作程序。以选优商、引实资为前提,重点引进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率好、产业带动强、有利于延伸产业链的项目入园,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把城东区块等作为重点,着力加大经营性用地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做好规划修编、农转用计划指标落实、土地出让等各项工作。完善标准厂房建设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建造多层、高层厂房,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多的效益。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收储计划,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适量推出经营性用地,进一步强化土地收储力度,加快储备土地供应速度,至少完成8个地块24.1公顷土地收储、5个地块14.7公顷土地供应。

3.统筹兼顾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对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及低效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台账,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的现状和开发潜力。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布推进”的原则,详细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改造开发的规模地块、开发强度、利用方向等,最大限度盘活调整使用。研究制定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有偿使用和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投资开发地下空间。进一步加强“三改一拆”拆后土地政策利用,结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高拆后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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