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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善报

2014-09-18于民雄

贵阳文史 2014年4期
关键词:善人公正信念

于民雄

迷信与信念的区别是一个思想难题,要真正划分两者的界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不容易划分并不意味着不能划分。迷信与信念的不同是:迷信没有人类本体高度的根据,而信念有。迷信与信念的区别以是否符合良知为准。

公正是人类神圣的大观念。公正在形式上直接体现为对等性。一个不公正的社会,肯定是可詛咒的,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社会,不管它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公正与不公正犹如黑白分明,不待人的智力、知识如何,当下即能判断,屡试不爽。

一个人杀人放火后为什么东躲西藏?因为他知道自己必将遭到惩罚。他逍遥法外也许是因为侥幸,而他遭到惩罚则是应有所得。显然,惩罚满足公正的恶有恶报的对等性原则。

最近几十年,中国人信奉上千年之久的善恶报应的信念在民间渐渐消失了,乃至差不多被集体性地遗忘了,取而代之的是什么都不信的伪无神论,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狂妄叫嚣,是霸道、专横与邪恶的四处横行。恶的嚣张当然与社会风气相关,但同时与人们不相信因果报应相关。不必分析世风与信念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内在联系了,一个简单的推理就可以解释一切事实:既然你什么都不怕,既然你除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以外什么都不顾,你最大可能是昧着良心做事,你不择手段地损人利己。你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即使你考虑过,你更相信东窗事发是一种意外,是因为你点子不高,是你的侥幸心理让你胆大妄为。但是,如果你相信天理高高在上,如果你对公正心怀敬畏,如果你相信做坏事最终逃不脱惩罚,那么,你的邪念就不至于膨胀,你做事必然有所限制,有所收敛。这一点足以证明,信念可以左右人的行动。

在经验世界中,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善恶与祸福的错位十分普遍:历史上大量的伪君子、“小人”、恶徒逃避了道德的谴责,放纵在荣华富贵的显赫中。道德的崇高性没有改变以不正当手段获利这一事实,恶人往往比好人更能获得利益。奸臣当道,小人嚣张,逸乐终身,富贵累世,善人贤者横遭祸灾,备受磨难,乃至身陷囹圄家破人亡,几乎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从来司空见惯。两者构成鲜明的反差,并且共在同一时空序列中,互为存在条件互为因果。中国历史上层出不穷的愤世嫉俗者、悲观厌世者、避世隐逸者,部分可以由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更多更大的利益来解释。

利益与道德背反、德行与幸福分离的现象一直为古今思想家所忧虑。庄子说:“无耻者富,多信者显。”又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仁义存焉。”司马迁说:“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不待庄子与司马迁留下的千古警世箴言,我相信,一切善良的人们都会为正不压邪的现象愤愤不平,但令人悲哀的是:这差不多是一个事实。

但是,经验事实不等于人类的信念。事实是一回事,信念是另一回事。人类的信念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基督宗教认为,善人上天堂,恶人下地狱,是天经地义的事。在世界终结前,上帝要对世人进行审判,凡信仰上帝并行善者上天堂,作恶者下地狱。佛教亦然。佛教关于报应的思想为人们熟知,东晋高僧慧远的《三报论》就是有名的说法。慧远认为“应有迟速,故报有先后”,“或现报,或生报,或后报,纵然千生万生,终脱不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儒家同样如此。儒家经典《易·坤·文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不用再一一列举了,世界各大宗教哲学体系独立提出的报应思想不谋而合,只能证明:“报应论”是所有宗教哲学的基本观念,是人类共同的信念与希望,它独立于文明与历史,超越文明与历史。实际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常人的普遍心理和正常愿望,这一点,与人类文明史上的宗教哲学观念体系完全吻合。恶有恶报,一个恶贯满盈的坏人遭到惩罚,绝对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作为公正的对等性原理的具体体现,报应观念具有超越性、神圣性。正是这种超越性与神圣性,是人类改变德福背离的永恒动力。它代表人类的善良愿望,亦代表人类的正义信念。

我下面说的几个故事,所凸现的,正是人类普遍信念的投射。

第一个故事取自《刘向·新序·杂事一》:故事白话译文如下:孙叔敖年幼时,到外面游玩,看见一条长着两个头的蛇,便杀死了两头蛇,把它埋了。孙叔敖回到家里,就哭起来。母亲问他什么原因,孙叔敖回答说:“我听说看见两头蛇的人必定要死,刚才我看了两头蛇,所以害怕我会离开母亲死去。”他母亲说:“蛇现在哪里?”孙叔敖说:“我担心别人再看见,就已经把它打死,埋了。”他母亲说:“我听说有阴德的人,老天会报答他的好处的,所以是你不会死的。”等到孙叔敖长大成人后,做了楚国的令尹,还没有上任,人们就已经都相信他是个仁慈的人了。

孙叔敖是春秋时期大名鼎鼎的政治家。他帮助楚庄王继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之后成为春秋时期的五霸之一。孟子把他与舜、管仲、百里奚等杰出人物相提并论,视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代表人物。孙叔敖名垂千古的原因,其中就包括他小时候杀死两头蛇的故事。后世人能记住他、敬重他,是因为他的美好德行。芸芸众生中的历史纪念者,永远是凤毛麟角。使他青史留名的,或是他的崇高人格,或是他的历史功绩。历史是公正的,两千多年过去了,他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

人总是要死的。但如果说一个人之所以要死,是因为看见了两头蛇,则是彻头彻尾的奇谈怪论,属于毫无根据的迷信之列。理由一,一个人死亡之前看见过两头蛇,其真正的原因完全可能是突发型心脏病。也许某人因看见两头蛇心绪不宁最终因恐惧而死,但不能证明另一个人也会产生同样的心理感受,一个理智健全的现代文明人更可能把这样的经验视为趣谈。因此,关于两头蛇与死亡的关系,充其量只是特称判断,绝不可能是全称判断。理由二,世界如此之大,人类存在的历史如此之漫长,因此,对所有看见两头蛇者进行无一遗漏的统计是不可能的;在普遍有效的统计得出之前,不能得出全称判断。显然,看见两头蛇者必死这一结论是没有逻辑根据的,相信一个没有逻辑根据的说法就是迷信。理由三,依据英国大哲学家休谟定理:从过去推不出未来。太阳天天升起,不能证明明天一定升起。因此,在两头蛇与死亡的因果关系中,即令看见两头蛇是过去所有死亡的原因,也不能推出看见两头蛇是未来死亡的原因。以上三个理由中的任何一个理由,就足以驳倒看见两头蛇必死的谬论。

迷信倾向于盲目,迷信更多是牵强附会,迷信表现为对怪诞的事情不加思考的相信,表现为不具备分辨能力,不能全面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来龙去脉。迷信不能普遍验证,充其量是偶然的巧合。迷信与信念的区别是一个思想难题,要真正划分两者的界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不容易划分并不意味着不能划分。迷信与信念的不同是:迷信没有人类本体高度的根据,而信念有。迷信与信念的区别以是否符合良知为准。相信好人一定有好报,不是迷信,是信念。经验世界中,行善未必有好报。好人没有得好报,是一定范围内的经验事实;但好人“应当”得好报,没有人对好人应当得好报持异议,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迷信则不然。迷信者断言看见两头蛇者必死是不真实的,是荒谬的。纵然看见两头蛇者必死不死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也不能说看见两头蛇者“应当”死——这样的说法于情于理皆不符。相反,无论行善是否有好报,我们都相信“应当”有好报,这样的信念符合人心,符合公正的对等性原理。

迷信没有根据,民间的迷信传闻,有传播的土壤,抵不上孙叔敖母亲的坚定信念。我们不知道孙叔敖母亲是何许人,她知书达理还是目不识丁,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向善的心,她相信天理——天理在人间的显现,就是善有善报。

(作者单位:贵州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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