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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不容小觑

2014-09-18戎旭

共产党员·下 2014年9期
关键词:为官不为不容党纪

戎旭

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说得难听点,这不就是尸位素餐吗?”这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严词痛批的“为官不为”。

尸位素餐,出自东汉班固《汉书·朱云传》,指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时下,反“四风”的“紧箍咒”越念越紧,这也让“为官不易”逐渐成为常态。但是,个别干部把遵守规定异化成无所作为,把“为官不易”演变成“为官不为”,这种现象令人诧异,值得警惕。

毋庸置疑,守规定不是无所作为的借口,有作为也不是不守规定的理由。那种“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为官之道,既是对职责的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读。

对领导干部来说,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如果“不易”就“不为”,没有“利”就不出“力”,把“为民服务”变成“为熟人服务”,把遵守党纪规章理解成“少做少出错,混事求多福”,与“为官乱为”相比,这种“为官不为”的做法,看似中规中矩,实则浪费了行政资源,贻误了改革和发展机遇,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此风不刹,害莫大焉。

“在其位,谋其政”,为民担当就是“有为”,反之,就是“不为”。如果不为老百姓服务和作为,这样的官员养之何用?这样的庸政、懒政,同样会陷入一种新型的“腐败怪圈”。这类“尸位素餐”的危害性不容小觑。根治“为官不为”,关键在于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惩治“为官不为”的问责、淘汰和退出的长效机制,如此才能让官员“混不得”“贪不得”“懒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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