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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服务业税负受“营改增”的影响

2014-09-17苏正德

财经界·学术版 2014年15期
关键词:税负服务业营改增

苏正德

摘要:我国有符合自己实际国情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税收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但是在对服务业进行营业税征收期间,一直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了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营改增是我国社会主义财务制度的重要变革之一,本文将会探讨服务业税负受营改增的影响。

关键词:服务业 税负 营改增 影响

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的,符合社会主义的特征,对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征收增值税,第二产业中的建筑行业和第三产业则征收营业税,因此导致了这样一种情况:服务业的进项税额不能够抵消,引起了服务内部化,用这种方式来防止重复征税的出现。这样做会有两个结果:第一,增值税的抵扣链条遭到了一定的影响,使服务行业的负担进一步加大;第二,极大的影响了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当前,世界上别的国家之间进行货物交易的时候,一般会征收增值税,并且在货物出口后会进行退税,但是,我国目前的服务业需要交纳营业税,且服务出口到别的国家以后不能进行出口退税,这中方式与国际上的通用方式脱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整个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正确,很多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已经复杂化,可能同时涉足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税务部门在征税的时候,可能同时对一名业主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且要对两者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界限,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经营者的负担加重,同时,税务部门的工作量也过大,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上述问题,在服务业中推行营改增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营改增的相关介绍

目前,我国服务业存在这样一个情况,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但是,服务企业在采购相关货物时还需要上缴由于购买货物而产生的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服务业相当于代替其采购货物的供应商上缴了增值税,同时,又上缴了自身的出售相关产品时候的营业税,这样就产生了重复交税的现象,毛利润越高的企业,其交税时所上缴的重复税款就越多,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我国整个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从2012年开始,营改增开始扩大试点城市,在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进行推广,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这么几个领域:为高科技领域、文化领域、先进物流产业提供服务的企业服务活动,这些服务活动包括:提供技术上和生产上的指导、文化传媒相关的服务、先进物流体系相关的服务、咨询建议服务等,根据相关的实际条件,与营改增的适应服务业还在增加。在进行营改增之前,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两个档次,分别是17%和13%,但是在进行了营改增以后,税率增加到了四个档次,分别是17%、13%、11%、6%,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固定资产的租赁业务实行的是17%的税率;对于交通运输业、建筑行业等适用11%的税率、其它符合相关规定的服务业征收6%。另外,对于符合规定的服务业企业,则也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营业额进行税率的征收,一般来说,销售额高于500万称为一般纳税人,低于500万的则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即使他们的实际销售额度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来交纳税款,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

二、增值税变为营业税后对企业税负方面的意义

一般来说,增值税称为价外税,营业税成为价内税,价内税的交纳金额应该是企业的总的营业额与税率之间的乘积,在进行了营改增以后,企业交纳税款的基准发生了变化,原营业收入本来认为是含税价,但是现在认为是不含税价,然后在现在的基础上计算出相关企业应该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交纳的额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来执行),这样,价外税的和价内税采用的收税基准就发生了变化,价外税低于价内税。在这里举一个例子做更加形象的说明(以不包括固定资产租赁的服务业为例):假如,某企业在没有进行营改增之前,其营业额达到了X万元,根据相关的规定,它应该交纳的税款为X与税率的乘机,这几税率定义为5%,这时它的上缴税款税额就是0.05A,其负担的实际税负为5%,在进行营改增以后,它的年收入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X万元,但是,其增值税的计算标准变成了A÷(1+6%)=0.94X万元,假设不存在可抵扣进项税额这种情况,那么该企业需要交纳的增值税就变成了0.94X×6%=0.0566X万元,可以看出,它的实际税负变成了5.66%,其字面上的税负差值为1%,但是实际的税负差值为0.66%,假设存在着可抵扣进项税额这种情况,那么相关的税负差数值会更加的小,从上面的例子可以分析出这样一个结论,在不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这种情况下,营业税变为增值税导致了相关企业税负的加大,理论值为1%,其实际值则为0.66%,实际值小于理论值。

三、交纳税率发生变化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根据相关国家的规定,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以前,相关服务业的营业税交纳基数为5%,在进行了营改增政策以后,相关服务业则根据6%的基数上缴增值税,第一方面,考虑没有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则进行营改增以后,相关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负比实行营改增以前要大,其差值为1%,另一方面,考虑到有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则实行营改增以后,相关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是税负低于营改增之前的税负,两者之间具体的差额大小则取决于抵扣的数额的大小。

四、营业税金及附件变化与企业税负之间的关系变化

在国家施行营改增之前,相关服务企业不仅只要缴纳与营业额相匹配的营业税,同时,还必须参照营业税,在这个基准上缴纳别的税务,包括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等,这样,其营业税金及附加数值是0.6%X;国家实行了营改增政策以后,相关服务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还必须要参考增值税,在这个基准上缴纳别的税务,包括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等,这样,其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成了0.68%,从上面的实例我们可以看出,相关服务业在施行营改增政策的前后期税负发生了变化,施行营改增后的税负比施行前数值大0.0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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