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在符合IPO的创业板公司先行发行可转债的探讨
2014-09-17杨宏斌
杨宏斌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09年以来,我国创业板市场开启已接近五年,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登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为中小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等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刚刚起步,其许多交易规则,一是市场监管等还不够成熟和完善,使得创业板市场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与缺陷,主要表现在高市盈率、高发行价和高超募金额。二是超募资金闲置问题,高价发行新股必然导致资金超募和闲置。、三是创业板的暴涨暴跌、“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泡沫、减持套现、制造亿万富翁等话题从未远离成立于2009年10月23日的创业板。创业板成立四周年以来,创业板市值增10倍,造就了337位财富超过5亿元的“土豪”。 在二级市场共计发生了增持722宗,却出现4687宗股份减持,其中,高管减持达到3371起,最令投资者深恶痛绝的,无疑是其三高发行下的圈钱行径和企业高管的套现减持。 四是“被处罚”是创业板的另一个“重点词汇”,4年来创业板多家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其中,以“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造假案影响最大,2011年9月27日登陆创业板的万福生科,因2012年半年报涉嫌盈利虚增等财务造假,于2012年9月1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半年自查,万福生科于2013年3月1日发布公告称,2008年至2011年财务严重造假,盈利近90%缩水,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引起创业板巨震。
我国的创业板虽然经过十年酝酿和准备,但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各种相应的规章制度也还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因此给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如:寻租股东突击入股现象比较严重,它基本上不参与企业生长的一个风险承当进程,直接攫取高额资本报答,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允准绳,损害了资本的中心价值理念,破坏了财富的基本准绳;保荐工作中存在申报项目调查不充分、内核现场检查不够、缺少发行条件核查及第三方证据、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充分等诸多问题;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偏小,股份流通数量有限,信息非对称且泄露严重,给资金实力雄厚者有机可乘,产生幕后交易,对股价形成控制和操纵;创业企业经营发展变化快,稳定性差,不确定性较大,很容易滋生内幕信息交易,加大市场投机性,导致股价暴涨暴跌,价格严重偏离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在符合IPO的创业板公司实行可转换债券的可行性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二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三是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创业板公司上市一是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二是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三是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四是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五是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在符合IPO的创业板公司实行可转换债券可以达到以下目的:第一为急缺资金的公司募集到资金,所筹集的资金利息较低对企业几乎没什么负担,解决了现在上千家公司排队IPO的问题,给广大股民摘除了悬在头顶上的那把IPO开闸之剑。第二是解决了资金超募问题,使广大符合IPO的创业企业都能募集到资金。第三符合IPO创业板企业的可转债转股有一个过程,这样就能解决股价虚高问题,从而解决了“三高”发行下的圈钱行径和企业高管的套现减持而解决了股市创业板快速造富的问题。第四使涉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顾忌。因为你造假在转股之前是债券,损失先有股东承担,避免了发行股票后由广大投资者和原始股东一样承担风险。解决了由于“三高”问题、原始股东赚了个盆满钵溢,而广大投资者却倾家荡产的现状。这样就恢复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恢复了股市的融资功能。
参考文献:
[1]徐蕾.浅析中国创业板现状、问题及对策.《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2010年07期
[2]《高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