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农商行同业合作的探讨
2014-09-17郑骏川
郑骏川
摘要:本文从加强农商行同业合作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出发,对农商行的同业合作模式进行深入探讨,以期改变农商行“单兵作战”的现状,促进全方位、多层次业务合作,现实共同发展的多赢目的。
关键词:农商行 同业 合作
一、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进入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时期,商业银行面临的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一是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步步紧逼,对商业银行的持续盈利提出挑战;二是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的来势汹涌,正在颠覆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和产品形态;三是监管机构对理财和同业业务的整顿,考验银行资金业务的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水平。在此金融变革中,由于农商行在整体实力、业务结构、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劣势,其受冲击的影响远甚于大型银行。因此,在新形势下探讨如何加强交流合作,现实抱团取暖,共推转型发展,是农商行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农商行同业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从必要性看,一是由于内部管理能力偏弱降低竞争优势。农商行由于资金规模、系统支撑、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农商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利率管理能力较大型银行偏弱,没有形成科学的资产负债定价能力与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措施,风险管理水平处于劣势。二是外部监管政策日趋严格。目前监管机构高度重视银行同业业务,近期连续出台“127号文”、“140号文”等监管文件,以规范同业业务发展。近年来,由于农商行同业市场交易非常活跃,资金规模迅速增长,但伴随监管机构对买入返售、非标准化债权投资等传统高收益业务的限制,使得农商行在同业业务的高速增长难以维持。三是产品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由于起步较晚,农商行的科技创新水平较低,对新兴业务和产品市场的敏感性不足,缺乏与大型银行相抗衡的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在买入返售、非标准化债权投资等传统盈利业务受限的背景下,创新能力不足将导致农商行在同业业务竞争中处于劣势。
从可行性上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业务拓展空间受限,其富余资金往往通过同业业务被动为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输血,这说明农村金融机构的凝聚力还不够,同业合作空间巨大。从现实情况来看,农商行间的发展诉求、业务水平、产品品种、风控能力及人才差距较小,不存在显著的信息、定价上的不对称,完全可以通过发起联盟等形式以促进业务合作,以达到共同发展的多赢目的。
三、农商行同业合作模式探讨
(一)加强业务领域深度合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流动性互助合作。根据同业授信及业务合作情况,农商行之间可以签订流动性互保协议,通过相互提供备用借款额度构建流动性应急合作机制。二是利用各成员在特定业务准入、牌照资质方面的优势在票据、理财、资产托管、债券承分销、黄金代理等业务展开合作。三是在开展债券代持、债券承销、票据贴现等业务合作的基础上,建立非信贷项目合作投资平台。对优质投资项目采取统一评级、统一风险管理、联合授信方式,共同实施投资管理。这样既有助于突破传统信贷模式与地域限制,防范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水平,更有助于解决单独投资可能造成的规模超标等问题。四是在科技与产品创新方面开展合作。农商行之间互通有无,汇集精英力量,丰富产品体系,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合力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等外部经营挑战。
(二)集体发声争取政策支持
农商行肩负支农重任,难以完全按照商业化原则调整网点布局、业务和客户结构,这将制约农商行对利率市场化的应对能力,建议联合呼吁监管机构对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区别对待,以更好地引导农商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当前要重点争取银监会多元化经营监管政策松绑,为投资理财、融资租赁等业务创造发展空间;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松绑,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获得与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同等待遇;财政部财税政策松绑,为银行资本积累和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三)呼吁实行差异化监管
经过近十多年改制发展,以直辖市为代表的农商行资产规模逐步进入中型银行序列,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已逐步对其发展形成制约。以资本充足率监管为例,规模在千亿以下的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很容易达到12%乃至20%以上,在以资本充足率为门槛的监管评级上,使得规模较小的农商行很容易获得监管二级乃至一级水平,而规模较大的农商行却要为此付出更多成本。因此,建议直辖市农商行共同呼吁实行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于总资产规模在3000亿元以上的农商行,按同类规模的城商行监管政策对待,以降低监管政策差异形成的竞争差异,有利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合力提升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参与度
自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央行相继成立SHIBOR报价团、利率定价自律机制、LPR报价团等组织,以推进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建设。成员行通过参与市场利率报价,不但可以提升其对市场利率走势的研判和影响能力,而且能独享新产品试点所带来的政策优势,但参与成员中惟独没有农商行。为摆脱农村金融机构在利率形成机制上的零参与现状,建议全体农商行抱团向央行联名争取参与其中,以提升利率市场化应对能力。
(五)建立多层次和定期化沟通机制
不仅要有董事长(行长)层面的沟通交流,还要有业务条线、基层支行层面的沟通交流,交流频率可以根据交流层级灵活设定。为实现常态化交流,建议定期举行交流会,可以通过论坛、刊物、通讯、电子传媒等内部交流方式,将不同农商行的创新产品、业务模式加强共享,允许当地农商行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复制推广,共同开拓市场。
参考文献:
[1]何海峰.加强银行同业合作 有效促进农村金融发展[J].现代管理科学,2011,(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