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最严”求解“舌尖上的安全”
2014-09-15刘金峰
刘金峰
“三个最严”求解“舌尖上的安全”
刘金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对“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具体阐释。
安全的食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因此,“严守法规和标准”是对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最严”的先决条件。我国正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法》,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6个方面对之前法律作了修改、补充,提出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一系列部门规章近期陆续出台,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已完成了对近5000项食品标准的清理,正在整合相关标准,预计到2015年年底将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北京市在春节期间加强庙会食品安全监管。图为1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抽检地坛庙会上出售的食品。
“最严格的监管”需要多重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十八大后,中央推出一系列举措加强监管: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变之前由质检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食药部门管消费的分段监管体制,将国务院食安办、食药监管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责加以整合,对食品安全实施全过程统一监管,打破“九龙治水”格局;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让食品从原料采购到销售流通各个环节都有记录,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追溯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由谁承担责任;重拳出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的监管,今年5月31日前将全部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确保生产资质符合要求,等等。今年还将推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由食品生产企业中一位高管任“质量安全受托人”,对公司原辅料的进厂、检验以及生产加工、出厂检验、销售流向等每一个环节层层把关签字,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人人负责、人人无责”的问题。
“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体现了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重典治乱,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重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惩处力度;强化对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对生产销售者和监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最严”还需要扎实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实现科学管理。我国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并且正在构建多家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平台,在监测预警、评估研判、风险交流和标准规范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作者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