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擂台(124)
2014-09-12
Never in the field of human conflict was so much owed by so many to so few.
这就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绝不是平凡的一种树!
上述两部分分开评奖,参赛者可任选其一进行翻译。译文请在2014年9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www.dogwood.com.cn/intro.html;或者用稿纸誊写工整,寄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新东方南楼19层《新东方英语》编辑部“翻译擂台”收,邮编为100080,截止日期为9月10日(以邮戳为准)。我们将隔期刊登有关译文的详细评点,并评出若干名最佳译手(奖品:《一瞥一惊鸿——一生必看的58部电影(下)》)和潜力译手(奖品:《漂亮的英文句子——英文这样写就对了》)。快来一试身手吧!
2014年7月号英译中获奖名单
张磊
万品刚 蔡琳童
2014年7月号中译英获奖名单
(空缺)
万品刚 雍维桢
在上一期的翻译擂台评点中我们提到,翻译通感修辞格时,译者在理解和表达两个方面都会遇到困难。但总的来看,表达方面的困难相对要大一些。毕竟各个国家的人们感觉都差不多,感觉之间的转换大体上也可以相互理解,但不同文化中感觉转换的习惯可能会有所不同,再加上不同语言之间表达习惯的不同,译者翻译时在表达方面会遇到比较多的困难。如果照原样直译通感,可能会给译文读者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如果不直译,如何变通也是一个难题。此外,在日常表达中,有些通感表达法已逐渐成为习惯表达法,具有了较为固定的含义。翻译这样的通感时,照原样直译有时反倒意思不对。因此,译者稍不注意,就会在表达方面出现问题。本期的参赛译文就体现了这一点,参赛译文在理解和表达两个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但表达方面的问题更多一些,我们在下文中具体分析。
2014年7月号翻译擂台英译中评点
英译中题目
The different clues had never sung to me before because they didnt ?t. But now, when I added the raspberry-tasting pieces from the box, the sun swelled in volume and harmonized.
翻译要点
英译中原文有两处通感。第一处用动词sing来作clues的谓语,似乎clues可以唱歌,把感觉转换成了听觉。其中sing to表面意思是“唱给……听”或“跟着……唱”,现在越来越多地作为一个固定词组使用,表示“听上去动听/有道理”。第二处通感用raspberry-tasting来修饰pieces,把视觉转换成了味觉。第一处通感理解起来并不难,由后面的fit大致可以猜出其含义。第二处通感理解起来稍有难度,由于没有上下文,pieces在这里的意思不太明确,raspberry-tasting字面意思是“有覆盆子味道的”,但其引申义也不太好确定。许多参赛者在翻译通感修辞格时没有把握好直译与变通的平衡,译文表达出了一些问题,具体可以分为四类,下面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为了确保第一处通感的译文自然,对原文进行改动,译文意思不准确。
例:那些不同的旋律,之前在我这里始终唱不来,因为它们不合适。而现在,当我从音乐盒中取出树莓风味的片段添加后,(心中的)太阳高升,音韵和谐了。
评析:译文将sing to翻译成了“唱”,试图保留原文的通感。保留通感的译法通常可以使译文更生动、更有文采,但有时也会与目标语的表达习惯冲突。该译文的译者肯定意识到,如果按照通常的译法,把clues译为“线索”,与“唱”就会搭配不起来。于是就将其译为“旋律”,这样二者就能搭配了。但这种译法有两个问题:一方面,原文的通感在译文中消失了,“旋律”本来就是听觉的对象,和“唱”搭配,用表示听觉的词汇描述听觉,没有感觉的转换;另一方面,把clues译为“旋律”也没有道理。这个词在英语中的意思是“something that helps a person find something, understand something, or solve a mystery or puzzle”,也就是“线索”的意思。还有一种意思是“an understanding of something: knowledge about something”,即“知识,理解”的意思。无论哪个意思,都和音乐沾不上边。在原文的前半句中,clues显然是一个中心词,是全句的主语,翻译时不应对这个词做太大的改动,否则全句的意思都有可能出错。从字面来看,原文描述的是“我”对某一谜团的理解过程,clues还是翻译为“线索”比较合适。译文将这个词译为“旋律”,将全句理解为对音乐的欣赏,导致后半句也只能进行改动,在“和谐”前面添加“音韵”一词,以便使全局意思连贯。这种译法反映出译者的汉语功底很好,但这种大动干戈,不惜改动原文的译法是不足取的。
问题二 参赛者生硬地直译第一处通感,译文表达不自然。
例:之前不同的线索从没让我以歌声的方式知晓,因为它们不适合。但是现在,当我加入来自盒子里覆盆子味的东西,太阳的体积膨胀而又协调。
评析:译文把clues译为“线索”,把sing to译为“以歌声的方式知晓”,用听觉来描述感觉,保留了原文的通感;但译文的这种表达方式过于累赘,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意思也比较含混,读者会难以理解。是有人把线索用唱歌的方式唱出来么?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不如改为“之前还没有人把这些不同的线索唱给我听”,这样至少汉语表达比较自然。当然,这里生硬地把sing to翻译为“唱”,译文的表达很难自然。不如将其译为“听起来有道理”,还是用表示听觉的词“听”来修饰clues,既保留了通感,汉语表达也更自然。整体来看,该译文不够灵活,不仅照搬原文句子结构,对词的翻译也取其在词典上的常用义。把fit简单地翻译为“合适”,把swell简单地翻译为“膨胀”,把harmonize简单地翻译为“协调”,都不太合适,或是意思错误,或是表达生硬。
问题三 参赛者对通感进行解释,但译文意思不准确,也不如原文生动。
例:这些线索从未闪现在我的脑海中,因为我觉得它们没什么关联。然而当我从盒子中取出这些带有覆盆子香气的碎片时,阳光瞬间充满了整个屋子并与环境融为一体。
评析:译文把sing to翻译成“闪现在……脑海中”,表达非常自然,整句话语义也比较连贯,但意思并不准确。英语中sing to并没有“闪现”之类的意思,译者的这种解释性译法并没有语义上的根据。而且,这么解释之后,原文的通感彻底消失了,译文也不如原文生动。
问题四 参赛者压缩原文,通感修辞格消失,译文意思不准确。
例:一直都很有思路,但是现在却毫无头绪。
评析:原文两句话31个英语单词被翻译成了16个汉字的一句话。译文表达虽然很自然,意思却离原文很远。英译中时,除非使用文言文,否则这种压缩式翻译很难完整传达原文的意思。一般而言,英语原文翻译为现代汉语后,译文的汉语字数会达到原文英语词数的近两倍。按照这个比例,译文字数应该有60个左右才对。但该译文既没有用文言,字数又这么少,其包含的信息肯定不完整。更严重的问题是,这句译文的意思与原文恰好相反。原文说的是之前没有注意到线索,有了那些片段之后,“我”才注意到了这些线索,对谜团了解得更多了。如果按照上面的译文,“我”反倒是越来越糊涂了。
除了通感翻译方面的问题外,参赛译文还存在以下四类问题。
问题一 参赛者胡乱猜测句子各成分之间的关系,译文意思不准确。
例:以前,形形色色的线索从来不对我歌唱,因为他们不适合。但如今,当我将箱子中山莓味的碎片增添到太阳时,它体积膨胀,变得协调。
评析:原文中pieces与sun是后一句的两个中心词,但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译文将其合并,译为“碎片增添到太阳”,把二者的关系理解错了。原文中的added之后并没有用to,并没有说明把“碎片”添加到什么上面。译文不顾原文的句子结构,意思自然是不准确的。
问题二 参赛者无故增译,译文意思错误。
例:不同的线索以前从未唱给我听,因为它们不适合我。但是现在,当我从盒子里添加了覆盆子口味的碎片时,太阳就大量、协调地膨胀。
评析:译文第一句结尾的“我”是原文所没有的。原文中fit一词后面并没有宾语,意思应该是“to conform to a particular shape or size”,即“符合……形状或大小”。虽然也可以翻译为“适合”,但很多时候指的是不同的物体(如碎片等)相互吻合,可以连起来,这里是指线索可以串起来。译者可能不知道这层意思,机械地翻译为“适合”,然后根据汉语的表达习惯,在后面加上了“我”,导致译文意思有误。
问题三 参赛者的译文过于生硬,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例:因为它们不适合,我从未发现什么线索。但是现在,当我从盒子中添加覆盆子口味的碎片时,太阳膨胀到很大且和谐了。
评析:译文调整了第一句的顺序,把“because they ...”提前了。把原因状语提前确实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但译文没有对代词作相应的调整,仍然机械地译为“它们”,这样一来读者就不容易理解了。汉语使用代词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先出现名词,然后再用代词指代这个名词,代词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出现所指代的名词之后。这个译文中先出现“它们”,然后才出现“线索”,读者未必会认识到前者指代的就是后者。况且,“线索”一词在汉语中也很少用“它们”来指代。英语与汉语在代词的使用上有明显的区别,除了上面提到的出现顺序方面的差异外,在使用频率上也有差异,即英语中代词的使用要比汉语中多得多。限于篇幅,这里就不深入分析了。
问题四 参赛者误译原文的个别词。除了前面提到的对fit等词的误译外,许多参赛者对swell一词的翻译也是错的。
例:这不同的线索从未引起我的注意,因为它们不合适。但是现在,当我把从盒子里木莓味道的部分加进去,发现阳光变得美妙而和谐。
评析:译文把swell翻译成了“变得美妙”,明显是误译。这个词的基本意思是“to increase in size or number”,也就是“变大,膨胀”的意思,可以引申为“增加”“自负”等意思,但并没有“美妙”的意思。在这句话中,这个词应该指太阳显得更大了,灵活处理的话,可以译为“阳光更亮了”,但翻译为“美妙”与原文意思相差太大。
获奖译文:由于那些不同的线索显得不那么对劲,所以对我没有触动。但现在,当我从盒子里拿出有覆盆子味道的小片儿来添上的时候,太阳光涌出来了,显得很和谐。(万品刚)
评析:译文把sing to翻译为“触动”,意思比较接近原文,但把fit翻译为“不那么对劲”不够准确;把raspberry-tasting翻译为“有覆盆子味道的”,保留了通感,意思也正确;把swell译为“涌出来”,同样不准确,没有把“变大,膨胀”的意思表达出来;把harmonize译为“和谐”没有问题。此外,译文注意到了they和different clues之间的关系,把they提前时,将其译为“不同的线索”,非常自然,说明译者对英汉两种语言在代词使用方面的差异是有认识的。根据上面的讨论,对这个译文加以修改,就有了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由于这些不同线索连不起来,之前在我听来并没有什么道理。但眼下,当我把盒子里那些有覆盆子味道的碎片也添上去后,太阳光一下亮了起来,非常柔和。(韩子满)
中译英题目
突然是绿茸茸的草坂,像一支充满幽情的乐曲。
翻译要点
中译英原文用“乐曲”来比喻“草坂”,把视觉转换成了听觉。原文通感的意思很明确,翻译时理解方面应该不成问题。参赛译文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表达方面,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类。
问题一 参赛者改动原文,改变了原文的语气。
例:Suddenly there is a green grassy slope,and it is a piece of music of full exquisite feelings.
评析:原文的“像”在译文里成了is,原文用明喻表示的通感在译文中成了暗喻,语气比原文更加肯定。这种改动虽然不算太大,但毕竟改变了原文的意思,况且也没有必要这么改。直接翻译为“像”,译文同样很生动。另外,后半句中of full的表达比较别扭,改为full of就可以了。
问题二 参赛者用词不当,译文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例1:Suddenly there comes a fluffy grass slope, like a musical composition full of exquisite feelings.
例2:Suddenly it is a green grass, like a music full of exquisite feeling.
评析:两个译文分别把“乐曲”翻译成了composition和music。一些英汉词典对这两个词的解释中的确有“乐曲”这个义项,但其含义和本句中的“乐曲”并不一样。原文中有“一支”这个修饰词,表明“乐曲”是一首曲子,可以是旋律,也可以是一首歌,具有音乐性,可以听到,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通感。但composition的意思是“a written piece of music”,指的是作好的曲子,是书面的表现形式。Music倒是可以表示“乐曲”,但这个词是集合名词,表示某一类音乐,通常不可数。如果要表示“一段音乐”,应该用a piece of music这样的表达法。由此可见,上面两种译法都不自然。还有的译文用了song这个词,虽然意思正确,但将其当做不可数名词来用,前面加了a piece of,表达同样有问题。
除了通感翻译方面的问题之外,参赛译文还存在以下两类问题。
问题一 参赛者的译文生硬,句子结构不自然。
例1:It came out green grassy slope, like a composition full of exquisite feelings.
例2:Suddenly what jumped into eyes is a mossy green slope, like a piece of music full of exquisite feelings.
评析:第一个译文似乎想用it作形式主语,但后半句中并没有出现逻辑主语,it的指代对象无法确定。英语中如果主语过长,那么可以用it作形式主语,把真正的主语放在句尾,但此时真正的主语一般是从句或不定式,单纯的名词不可以采取这种用法。本句中虽然后面有slope这个名词,却无法构成it的真正主语。另外,译文还漏译了“突然”一词。第二个译文把suddenly放在句首,可能是为了营造一种生动的气氛,但这么一来,这个词和其修饰对象jumped之间就隔了what这个词,相互间的联系就不够紧密了。虽然在英语中副词的位置通常比较灵活,可以放在被修饰词之前,也可以放在被修饰词之后,但受英语中就近原则的限制,副词最好还是紧挨着被修饰词。这里,如果把suddenly放在jumped之前或之后,就没有问题了。当然,把“是”翻译为jumped也不太好。“是”可以理解为“出现”,用appeared就可以了。
问题二 参赛者漏译原文中的个别字词,漏译最多的是“坂”这个字。
例:Suddenly it is a green grass, like a music full of exquisite feeling.
评析:在翻译“草坂”这个词时,该译文只用了grass,没有翻译“坂”字。《新华词典》把“坂”字解释为“山坡,斜坡”,一些参赛译文将其翻译为slope,是有道理的。这个词在原文中并非可有可无。绿草本身当然可以引人遐思,但绿草加上斜坡,又是另一番风景,更有可能引发“幽情”。漏译这个词实在不应该。
获奖译文:All of a sudden, the green grass slope appears, like a piece of music full of sentimental feelings. (张磊)
评析:译文把“是”翻译成了appear,把“坂”翻译为slope,都没有问题。把“幽情”翻译为sentimental feelings,非常精彩,所谓“幽情”其实就是看到“草坂”之后内心的感受。Music前用a piece of也很合适。但冠词the用得不好,似乎特指某一处草坂,是说话人所知道的草坂。如果这样的话,all of a sudden在逻辑上就讲不通了。将这个译文稍加改动,就有了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All of a sudden, there appears a green grass slope, like a piece of music full of sentimental feelings. (韩子满)
评析:把the改为a,并加上there一词,形成存在句的倒装句式,译文更生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