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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消费郭美美?

2014-09-10石破

南风窗 2014年17期
关键词:红会郭美美名流

石破

撇开我们无法知晓的内幕,比如3年前郭美美就因在微博上注册虚假身份“炫富”而“把红会拖下水”,并且放出狠话“红会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公布他们贪污的内幕”!为何这3年里无人去查个清楚明白?又为何近日郭美美因涉嫌赌球被拘后,官媒要“万炮齐轰郭美美”等等,其实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郭美美现象”。

按照传统的价值观念,3年前郭美美就应该身败名裂,无人问津了,但事实上是她此后更红了:上电视,拍电影,占据网络和报纸的重要版面,并且,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郭美美“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令人叹为观止……

没有消费者的追捧,郭美美不会这么“红”,那么,究竟是谁在消费郭美美?

消费郭美美的人,也就是被郭美美所消费的人。在消费社会,“消费者”和“消费品”是可以互为对象的。郭美美以她源源不断的炫富、炫赌、炫名牌、炫性感照、炫外籍男友、炫雷人语录等“出位”举动,制造出一个又一个话题,充分展示了自己“适合消费”的价值,成功地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长期占据了聚光灯下的位置。“郭美美”事实上已经成為一个“文化产品”,而且做得非常成功。

物质上丰裕而精神上贫乏饥渴的现代人,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迫切地强调自己的“个性”。“个性”首先指的是人的自主性,但在消费社会,无数商业广告和“人生指南”每天都在标榜:只要选择了它们所推荐和鼓吹的生活方式,就代表了你有“个性”。“个性”的目标捉摸不定,人们疲于奔命。“个性”的标志不断刷新,结果就是每个人都被消费品重新塑造了一遍“个性”。

很多人都曾宣称要“对自己真诚”,要做“真实的自我”。但其实每个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迎合流俗。所谓“做真实的自我”只是一种个性已然淹没在商业文化的冰山之下,偶尔挣扎着露出头来的自我表白。传统的价值观早已四分五裂,再也没有统一、权威的人生指引了,任何“主旋律”都淹没在一片同样洪亮的杂音中,令人莫衷一是,备感迷茫与失落。

由于找不到可靠的“集体代言者”,个体只能跟着消费市场的指引走。而消费市场不需要永久忠诚的消费者,只需要你“一念之间”的欲求—只要有欲求,供给就会随之而来,提供给你即刻消费、即时满足的机会,当然自己也能“即刻获利”。

有了这样的市场,就有了郭美美。正因郭美美能够满足人们多种暧昧难明的“一念之间”的欲望,她就成了争相吸引注意力的众多媒体的宠儿,因而成功地加入到了“名流”行列—她不但吸引了消费,甚至还赢得了崇拜。“名流崇拜欢乐多”。人们崇拜名流,与其说是崇拜他们的人品、才华和奋斗经历,不如说是崇拜他们的位置—处在聚光灯下的位置。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是青年才俊还是平庸之辈、是德高望重还是臭名远扬……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聚光灯照耀的是你,而不是别人!事实上,抛开郭美美的不顾廉耻、挑战法律的行径不说,像她这样带点“邪性”,带点神秘色彩和叛逆性格的女孩,更容易得到年青一代消费者的崇拜(他们也要借崇拜郭美美而彰显自己的“个性”),郭美美这一“文化产品”的制造者们,自然不会对这一巨大的需求潜力视若无睹。

因此,即使郭美美本人在看守所里说:“出去以后,我会踏踏实实做人。”但真到了 “出去”那一天,这个“市场”会变吗?这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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