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谷歌地图攻破一起渎职案
2014-09-10冯建红何思东
冯建红 何思东
提
起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丁建华局长,不少院里同事的评价是“他是常熟市检察院的大功臣”。36岁那年,丁建华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在控申科当一名接待员。那年,他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接待员,也正是因为他的踏实工作,他所在的控申科首次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这也是常熟市检察院第一次获得全国性荣誉。
丁建华曾在反贪一线工作六年,主办过27件案件。2007年,他撰写的关于职务犯罪线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材料,还曾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批示。
丁建华调任反渎局后,也一再刷新反渎办案的最佳成绩。2010年以来,该院反渎局办案数位居苏州第一,有罪判决率100%。2012年,该院反渎局又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荣誉称号。
“无论在什么部门,什么岗位,咬准一个方向,做到极致。”这是丁建华的工作信条。
不光要口供,必须有证据
方圆:听说最近你用谷歌地图突破了一起案件?
丁建华:你说的是涉农补贴资金系列腐败案吧。事情要从去年4月说起,当时有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院里,大意是:常熟市宜农有机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农公司)总经理郭友辉利用其妻舅葛耿担任常熟市土壤肥料站站长的便利关系,2006年至2010年间,骗取有机肥料补贴110余万元、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130万。
由于举报具体事项语焉不详,而且时间跨度大,不能根据举报信按图索骥,我们决定从资金流向入手初查。查清资金流向后,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既然65万元专项资金没有用于申报项目建设,那么项目是如何获批,又如何实施建设的?
我们决定先暗访宜农公司,再调取宜农公司扩建项目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和申报内容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宜农公司有无虚报建设内容和规模。出乎意料的是,当我们到达宜农公司时,现场竟然是一片平坦的麦田。跟村民了解后,该片麦田原来是一家养猪场,场内有一家有机肥生产厂家,2012年7月已经被拆除。当时沙家浜镇政府曾对拆除厂房进行了补偿,我们调取了宜农公司拆除补偿资料,拆除图纸显示公司整体拆除时场地面积为2300平方米。与此同时,我们前往财政局调取公司扩建项目的申报材料,发现宜农公司2010年9月的项目申报材料中称,公司申报扩建9000余平方米的建筑,申请拨付首期资金65万元。
这里出现了问题,拆除图纸只能反映拆除时场地面积,无法说明申报扩建项目时原有场地上已有厂房设施和申报项目后新建的厂房设施。我就想到了利用谷歌地图,还原宜农公司申报项目时的场地面积和厂房设施布局。通过比对,卫星地图显示的公司面积也只有2000余平方米,且厂房、车间等建筑设施布局一目了然。这样,就通过地图截图获得了宜农公司申报项目前后的场地面积和建筑设施等物证资料。
方圆:如果当时想不到利用谷歌地图,结果会怎样?
丁建华:这个很难说。有人会说,可以利用审讯,通过口供突破。但是,倘若只有口供,这个案子不一定能定罪。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光有口供,没有证据,犯罪嫌疑人到了法庭上可能翻供。所以,实际办案中,我的要求是不光要口供,必须有证据,防止翻供。
严谨是军旅生涯的馈赠
方圆:办案是个细致活,需要考虑方方面面。
丁建华:所以我常说,办案最需要的是严谨。我虽是从军营出来的,给人感觉是武家,但在严谨、细致方面,我一点不输其他人。
当兵时,我的工种属于技术通信指挥。机器发生故障以后,首先要研判,仔细钻研,多途径寻找故障发生点,不仔细肯定找不到。这点跟办案是一个道理,办案子也要钻进去,分析渎职点在哪,围绕渎职点抓证据。
方圆:当兵的人都很有脾气吧?
丁建华:都说我平日里看上去温和,办案子时却很严厉。不错,跟我谈过话的人都怕我。不是因为我凶他们怕,算是一种服气吧。我的观点是,对事不对人,查案时文明规范,自己身正,你的那种气势自然是一种威严。
我举个例子吧。我们在查处辖区内某中学原校长薛某受贿案过程中,薛某被刑事拘留后,他妻子和儿子到检察院,反映家里存款被扣押后儿子无法到国外留学的情况。当时我接待了他们,他们一见到我就抱头痛哭,薛某儿子还说不去读书了。看到这情景,我很严厉地对薛某儿子说:“你爸出事了,你作为男子汉,怎么能像女孩子一样?你要学着担起家里的责任,劝你母亲不要哭,面对现实。”
我“骂”了他几句后,这孩子不哭了,跟我说不该这样。后来,我将他们的情况反映给领导,在领导的同意下,后来扣押的钱款先发还了一部分,让薛某儿子先去读书。这孩子后来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在学校入读,并勤工俭学,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他的父亲后来被判了八年,母子二人对这个判决很信服,没有再闹。后来,孩子母亲还给我送来一些礼品,我跟她说“你给我我也得上交,你还是拿回去吧,你老公不在身边,你会用得到”。她一再表示感谢。
办案就是这样,如果你秉公办理,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权益,即使是嫌疑人的亲属,也会感谢你。
方圆:你觉得当兵经历对如今办案还有哪些帮助?
丁建华:咬准一个方向,就做到极致,就像军人立了目标,不达目标不罢休一样。另外,有时候办案,会碰到一些当过兵的嫌疑人,我跟他论资排辈讲讲情理,也容易讓他开口。
比如,有次我们找一个部队转业的证人了解情况,最开始我们一个年轻的办案人员跟他谈,他没开口。当我得知他当过兵,但当兵时间没我长,我就对他说,“我当了18年兵,你是新兵蛋子,看到我还得敬个礼”。新兵见了老兵要敬礼,这几乎是部队一个不成文的传统。后来,在我面前,他显得规矩多了,态度也比较好了。这算是当兵额外的一点小便利吧。
巧用“迂回”策略办案
方圆:常熟市检察院反渎局办案数居苏州首位,有什么秘诀?
丁建华:我们的案子大都通过联动发现,这也是我们的特色。这些线索的来源真实、可查性高。
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为例。常熟市有一个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包括来自公安、检察院、安监局、纪委等多部门的办案人员。市里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作为事故调查组成员之一的检察院,都会出现在事故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检察院单独出现在事故现场,被调查方会有防备,而跟随调查组介入调查事故,可以很好的掌握情况。比如,今年三月,辖区内一个工地上摔死一个人,调查组进入后,发现工地所盖房子属于违章搭建,而且施工工人没资质。顺藤摸瓜,我们查处了管理违章建筑一个副局长的渎职犯罪问题。
方圆: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查处难度在哪?
丁建华: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着错误观点,认为渎职问题是工作失误,责任由单位承担,受贿才是个人问题,所以渎职的情况常有发生。鉴于单纯查渎职难度大,我们就采取“迂回”策略,将受贿和渎职问题一起查。
前年,我们管辖的一个镇里,发生一起两死三伤的吊车事故。调查发现,出事车辆没有登记,操作人员也没有驾驶吊车的资格证。而我翻阅资料发现,质监局当年在全市进行过关于吊车登记情况的大检查,未登记吊车开工,质检人员逃不了渎职问题。但未登记吊车是肇事方逃避了检查还是有人故意“手下留情”,是否有行受贿问题呢?围绕渎职犯罪,我们进行了初查,并发现了质检人员路某受贿14万余元的事实。
方圆:行贿问题是怎么查处的?
丁建华:在初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路某经常在上班时间去酒店开房,推断其在生活作风上有问题,其可能有赌博嗜好或者有婚外情,但无论是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我们研判认为路某有受贿的可能。再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寻找乡镇质监所权力寻租的空间,筛选潜在行贿人。从事故发生单位业主闪烁的言辞中,我们发现了破绽,路某与事故单位牵扯较多,发现事故发生后,路某还以摆平事故为名,向业主索要贿赂。
让每个案子都起到警示作用
方圆:常熟市检察院办理渎职案件还有什么特色?
丁建华:办案办得彻底。我们办一个案子,就力争规范一个领域的问题。
比如,在张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受贿罪中,针对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监管的问题,我撰写了《当前民营诊疗机构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需引起重视》的文章。当时,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民营医疗主体违反《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的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进行非法行医,有的执业医师超注册类别跨专业行医,还有在异地注册的执业医师未经注册变更在本地行医。比如说,在陈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一案中,陈某仅取得助产证资格,且注册地在河北,未经注册变更,却被聘到常熟虹桥门诊部负责实施妇科人流手术。我们就与卫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了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的一些管理问题,建议他们增强卫生执法的培训和轮岗、建议建立非法行医案件异地查处机制、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督力度等建议。这之后,当地很多黑诊所被整治。
方圆:具体说说办理案子的情况。
丁建华:在常熟地区,民营诊所特别多,很多还挂着无痛人流、妇科等广告牌子。2011年,常熟虹桥门诊部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医疗事故:怀孕六个月的李某,到该民营诊所说要打胎,因为虹桥门诊部本身没有资质,当一个没有医生资质的工作人员劝说怀孕女人离开时,门诊部老板郑某眼看到门前的生意不肯放过,强行进行堕胎手术。结果,手术过程中,李某6个月大的胎儿部分被取出,但部分在身体里,最终弄得无法收场。转院后,李某的命保住了,切除了子宫,重新接了肠道。警方介入后,做手术的女医生陈某被捕,发现她根本没有执业医师资格。
方圆:你们是怎么发现其中的渎职犯罪的?
丁建华:陈某交代的一些事情透露了线索。根据陈某交代,门诊部实际负责人郑某,知道陈某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而且门诊部本身没有做终止妊娠手术的资质。但我们发现,郑某却未被处理,而且在李某妊娠伤害案件之后,常熟虹桥门诊部只是受到常熟市卫生局进行的行政处罚,便继续违法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我们还发现,负责李某事故调查的系担任常熟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执业监管科科长的张某,他已查明该门诊部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不能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但却没有将案情汇报给案件组。
原来,张某在收取了门诊部法定代理人陈某的贿赂后,将查获的该门诊部使用的终止妊娠药物、门诊登记本、门诊收费电脑等证据,归还门诊部,对张某诊所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内容也不作深入调查。事实上,郑某作为该门诊部实际负责人,他明知陈某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仍聘用并指使陈某给患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而陈某为李某某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时造成李某某子宫破裂、肠穿孔,导致被害人李某某子宫次全切除的后果,依法郑某和陈某均应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方圆:张某充当了无证经营诊所的保护伞。
丁建华:是的。根据调查,张某自2008年以来,就利用其担任常熟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中队队长、医疗执业监管科科长的身份,在负责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年度校验、日常监督管理及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贿赂款物,共计13万余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张某没有上诉。
“有想法才能办好案”
方圆:你擅长分析、总结。听说你写的材料还曾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批示?
丁建华:那是2003年我写过的一篇文章,分析了当时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文章里我提到,对案件线索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初查,有助于案件线索的管理,真正解决初查中成案率低的现象,并建议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线索的分流和处理程序,定期分析评估线索,及时初查和反馈。
这个观点在当时还比较新颖。时任贾春旺检察长对这篇文章的批示我记得很清楚:“线索是办案的最初依据,其管理的科学、公正十分重要,一定要认真研究,不断改进。”所以我一直觉得,有想法才能办好案。
方圆:你觉得作为优秀办案人员,还应该具备什么品质?
丁建华:心细和发现问题的敏锐性,能够从一句话里发现案件关键,这是多年经验总结的一点。当年我在举报中心受理的控告、举报时,有一天一上班,院里晚上值班的同事就告诉我,“夜里接到匿名电话举报,反映重庆丰都公安局三年前通缉在逃的强奸犯,在常熟某洗车场出现”。
就是这一句话引起了我的重视。我马上向领导汇报,同时及时与重庆方面核对,向常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通报。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天就被抓获。事后得知,这个在逃人员打算第二天就离开常熟。如果不是及时将其抓获,有可能还会危害社会。
用情深,才会精力充沛
方圆:从你身上感受到一股不一样的劲头,这源自于什么?
丁建华:我有一个朴素的情怀,就是老百姓的事情得管好。我是本土的常熟人,本地民风淳朴,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明辨是非,要对邻里乡亲好。在部队的经历也让我深受“子弟兵”观念的影响,也就是部队教育的我们是人民的子弟,流淌着他们的血脉。久而久之,我干工作总会下意识地想到这项工作有没有站在老百姓角度上,是否维护了他们的权益,有了这个想法,我就格外有精神,或者说成就感。
方圓:这种情感对反渎职工作的影响?
丁建华:从我个人的体会来说,反渎工作要向打出声威,必须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际上检察机关的公信也是在一个行业、一个地区中慢慢建立的。常熟自古就是鱼米之乡,濒临长江,沿江的百姓素来以捕鱼为生。这些年,党和政府对渔民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但个别人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我们通过深挖背后的贪渎犯罪,在渔民当中的形象打造出来了。
方圆:具体来说呢?
丁建华:2012年,我们接到渔民举报,反映海洋渔业捕捞汽柴油补贴发放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常熟市渔政站原站长洪某某,在补贴发放中中饱私囊,而且违规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发放补贴,这一时引起了当地渔民的不满。
随后,我带着局里几个骨干来回走访江边的数十家渔户,洪某某在机动渔船柴油补贴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被查清。这在渔民中的反响强烈,就有很多人坐着公交车来到检察院,给我们送锦旗。也是因为我曾经在太湖边当兵,跟渔民打过很多交道的缘故,办完这个案子,我特意到渔村里待了一段时间,看到那些船来船往艰辛劳作的渔民,我不禁想,作为多年的国家机关干部,有什么理由在渔民补贴中收别人的钱。不瞒你讲,那次我确实眼角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