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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0

方圆 2014年23期
关键词:人造肉辣条小贩

宋朝小贩的幸福生活

尽管武大郎老婆偷人,导致家破人亡,但作为一个宋朝的卖炊饼(馒头)的小贩,武大郎过的是小康生活:租得起临街两层小楼,平时酒肉不愁。在明代小说中,并非只有这一个宋代小贩形象。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三回《卖油郎独占花魁》同样讲到一位南宋临安城里的卖油小贩秦重,说他靠卖油竟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把三两银子的本钱变成了十六两银子。

或许有人说,这只是小说家言,不足为凭。但在宋代史料中,并不难找到现实的例子。那么在宋朝,一个做小买卖沿街摆摊叫卖的小贩,如何能过起幸福的生活呢?

在唐代及以前,商人只能在规定的地点即设有围墙的坊市内从事交易活动。坊市闭门以后及开门之前,无故行走者将受到被打20鞭子的处罚。而到了宋朝,由于商业活动增加,城市布局已打破了唐代坊市界限,城镇和乡村集市均可随处摆摊开店,营业时间不受限制。政府不但不予干涉,甚至明令保护。

乾德三年,宋太祖就专门降旨:“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由于朝廷的保护,城市小贩更加活跃,“大街买卖昼夜不绝”。

宋朝的城市管理者同样会遭遇今天相同的问题:商贩侵街,影响市容交通。为此,宋朝政府设立了相当于现在城管的“街道司”。街道司虽然也有维持城市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的职责,但绝不会成天驱逐小商贩,闹得鸡犬不宁。《清明上河图》里的虹桥两头就立有四根“表木”,桥上两边,小商贩开设的摊位,都在“表木”的连线之内,中间留出通行的过道。这样,既照顾了商贩的生计,又不至于妨碍公共交通。

更难得的是,宋代皇帝扩建皇宫和出巡都要顾及商贩的经营和市民生活。如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宋太宗想扩建宫城,担心影响东京(开封)市民生计,便派殿前指挥使刘延翰等人去了解民意。刘延翰等人当然不会搞什么听证会,也没有铺天盖地宣传这次民意调查的重大意义,但所得到的民意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最后宋太宗“以居民多不欲徙”,打消了扩建计划。

决定小贩收入的第一因素是利润,而政府的税收又对其利润产生着重要影响。

宋代的商税有两种: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的税称“过税”,税率2%;对店铺与城镇摊贩收取的税为“住税”,税率3%。另外,对于少数特定商品,政府要收取10%的实物作为抽税,但应税商品在抽税后不再征收过税和住税。表面上看,过税税率较低,但由于相同货物可以在不同关卡重复收税,因此实际过税往往高于住税。

不过,宋代发生重大灾害时,政府对商税的征收都要加以斟酌,视情况减免特定商品的税率,如宋宁宗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3月4日,因临安府大火,烧毁房屋无数,急需竹木建房,朝廷下旨:凡官民与贩及收买竹木等免收税两个月。

宋室南渡后,对于米谷、茶盐、柴炭等生活必需品,不分常时与非常时都免除商税。日本著名学者加藤繁认为:“在宋代的商税政策中,应该承认有着不使威胁人民生活的精神和重农主义。”

像武大郎这样的小贩,不大会去经营那些抽税商品,并且由于本钱小,很少有能力承接长途贩运的业务,一般只在市镇内或相距不远的几个市镇。而《庆元条法事类》明确规定,不得无故在离城五里外向过往商人收税,违者杖责八十。所以,小贩所能承担的过税微乎其微,3%的住税和少量过税负担对他们的收入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贪官污吏作为个体多重收税的例子也有,但从整体情况看,宋代官府非常在意税对商人的负担,很注意避免“商人亏本,少人行贩”。宋代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是商人经营的保护者。

从宋太祖开始,就曾多次下令,“不得苛留行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无得发搜索”。“又诏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朝廷规定:“诸税务监官买商税人物者徒一年,若为人买及托买者各杖一百。”同时,还对因税务监官购买商人物品致其亏损的行为按“致饶减税钱,各计所亏,准盗论”,从而避免了税务官员以权压人,侵夺商人利益。

为了避免官府勒索商人,王安石变法在推行市易法时,朝廷又颁布《免行条贯》,规定免除各商行对官府的供应,各行按获利多少,分三等按月或季度交纳免行钱之后,官府所需物资不再向各商行摊派。

这样,官员无法利用特权强索商人财物。而获利润多的商人多交免行钱,又限制和削弱了大商人勾结权贵垄断市场的意愿和能力,从而保护了中小商人的利益。

随着宋朝政府保护商业活动和商贩利益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小贩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相应提高,他们开始有了做官的机会。《夷坚志》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忠训郎王良佐,居临安观桥下。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一位小贩竟靠着卖油使一家人过上了小康生活,还进入官场,位列三班。这在宋代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小贩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也使一些自命清高的文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大文豪苏轼就提出了“农末并重”的主张,不但如此,他还身体力行,专门为一位卖油馓子的老妇人写诗打起了广告。诗中说:“纤手搓来玉色均,碧油煎出嫩黄深。夜来春睡知轻重,压匾佳人缠臂金。”

当然,宋代以降的小贩生活也并非全是阳光普照,由于他们中多数人是失地进城的农民,本钱微薄,在创业过程中难免会饱尝艰辛。《金瓶梅》里就描绘了武大郎在经商之初的惨淡经营。

但是,至少在宋代,从政策面上,给了沿街串巷的小贩们宽松的商业环境。至于你做不做得成买卖,就要看个人的能力高低,运气造化了。

至少,有保护商业的律法,有合理的税收,看不见没事找事的城管,只要勤劳本分,在宋朝做小贩是安乐幸福的。(来源/凤凰网)

突然火了的辣条

500亿以及食品安全

继煎饼果子以8美元的高档价位杀到美国后,中国的辣条也走上国际化的道路,在海外零售网站上架。原本五毛、一块的一包辣条身价提升至1美元左右,折合人民币6块多,壹读君掐指一算,这确实是一条发家致富的新道路。

辣条有一个略官方的名字叫调味面制品,全国调味面制品市场消费总量500亿左右,这样的大生意怪不得央视要跑出来对“辣条”业的食品安全问题鞭策一番。

别小看它,辣条主要是在湖南、四川、重庆、河南等习惯吃辣的地方产出。筋道可以歸功于面粉里的面筋。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辣条的名字也直接冠上面筋二字。作为辣条原料的面筋实际上是一道历史悠久的传统名菜。据史料记载,面筋始创于我国南北朝时期,以面筋为主料的素仿荤菜肴,堪称中华美食一绝。

不过这么便宜的辣条应该没有多少用的是真正的豆筋,更多的可能是用大豆以挤压膨化的方式做成。

实际上辣条和我们平时说的人造肉、素肉或者蛋白肉的概念相似,本体不是动物蛋白肉,只是在调味上让它更像肉的口味。人造肉实际上是造肉机把大豆、面筋等蛋白含量较高的素食食材加工做成仿荤素食半成品。人造肉是健康的食品,其蛋白含量说不定比真肉还高。人造肉这类素食在某些宗教信仰者中需求较高,斋菜馆中的肉菜大多以面筋制成。

面筋由于其制作简单,在距今约50年前,当时的素食者缘于方便、营养、可口等理由,将面筋做成仿荤菜式的素鸡、素鹅等材料。

而现在广为流行的大豆蛋白人造肉最早是由一位美国化学家在研究汽车坐垫套皮革的代用品时,脑洞开到“那肉可以有什么代用品”的问题上,发现榨油和制造人造黄油后的大豆残渣中蛋白质含量丰富,并可缠绕成股,像真肉一样切片、切丁、绞碎,人造肉便作为汽车坐垫皮革的衍生品诞生了。

在我国的前三十年里,这种人造肉作为一种代肉类食品,给老百姓寡淡的餐桌上增添了一点可怜的安慰。(来源/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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