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处者”司马光
2014-09-10
宋神宗时期的宣徽使王拱辰,花巨资在西京洛阳建了一座别墅,一时成为洛阳之冠。当时,与王拱辰同朝为官的司马光,也在洛阳居住。不过,司马光的宅子位于陋巷,低矮破败,仅能遮风避雨。司马光正在编著《资治通鉴》,夏天酷暑难当,便在房子下面挖了一个地下室,穴居其间,埋头著作,寒碜而又另类,被人讥为“穴处者”。
宋朝到宋神宗时期,已经经过了百余年的发展,承平日久,侈风渐起。
相对于日益奢侈的世风,“穴处者”司马光却一直固守底线,显得简朴、节约乃至吝啬。步入仕途后,他历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官至宰相。大权在握的司马光,不但对国家财产从无贪念,甚至还把皇帝给他的赏赐——名正言顺的私有财产——作为单位的办公开支。据《宋史·司马光传》记载,宋仁宗在位时,每年用于赠送、赏赐的东西,折合百余万两白银之巨。当时还是谏官的司马光三次上书说:“国有大忧,中外窘迫,在这财力困乏之际,过度赏赐实在是不必要的,应准许大臣用赏赐所得,捐献于营建山陵之用。”宋仁宗没有同意他的建议,继续大把花钱施恩。于是,司马光便把皇帝赏赐给自己的金银珠宝,拿出来作为谏院的办公费用,或接济亲友。
皇帝赏赐多,工资津贴高,灰色收入足,宋朝士大夫生活十分宽裕。俗话说,“饱暖思淫欲”,纳妾蓄妓,一时成为风尚。但司马光生性恬淡,不好声色,恪守“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不纳妾、不蓄妓,一生只娶一个妻子。他与张氏结发30余年,始终相敬如宾。因为没有生育,张氏甚急,背地里给他买了一个妾,他敬谢不敏。为续后,他收养了族人之子司马康。
司马光做官40余年,待遇丰厚,赏赐颇多,却始终恶衣菲食,不留余财。有朋友写信向他借五十万钱,说那不过是他卖掉一个婢女的小钱。司马光看了回信说:“某家居,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纯有帛。何敢以五十万市一婢乎?”后来,张氏去世,司马光因手头拮据,只好把自己在洛阳仅有的几亩薄田卖掉,才让妻子入土为安。
在同僚们把皇帝的赏赐、门生的孝敬纷纷用来置豪宅、买名车、“养小三”的时候,司马光始终与奢华世风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几近不可理喻的程度。正如他在《训俭示康》中所说:“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素为美。”就是在洛阳的十年穷日子里,他主编了《资治通鉴》这部近400万字的历史巨著,成为一代杰出的思想家和史学家。
(摘自2014年2月6日《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