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内心的恐惧
2014-09-09秦珍子
秦珍子
当十三岁的小敏撞倒三岁的玩伴儿琪琪后,她本可以有很多选择。
她可以大声呼喊救援,可以跑去叫人,可以拨打急救电话……她十三岁了,应该能够做到这些事。
但她没有,8月12日傍晚,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小敏作了一个最极端的选择——抱起琪琪,扔进粪池中,再用尽全力搬来石板,挡住池口。
几天后命案告破,所有人震惊了。小敏说,她是怕给父母惹麻烦,怕赔钱。
这样的杀人动机,比起残忍,我更倾向于认为,是源于恐惧。就像打破花瓶的孩子,因为害怕责罚,把碎片藏起来。
琪琪摔倒带来了一系列难题——她受伤了吗?会告状吗?会让我爸妈赔钱吗?短短数秒,这些小敏无力也不知如何解决的难题,就像一串炸弹,在她稚嫩的神经节上接二连三地爆炸了,并腾起恐惧的烟雾。
如果小敏的性格足够健康,那么,安全感会让她相信成年人能够解决这件事,同情心会让她求救,而责任意识则会让她守住琪琪,并在“救援”到来后坦陈事情的经过。哪怕仅仅出于一个孩子最直接的应激反应,小敏吓得跑掉了,那么令人心碎的结果都不会发生。
偏偏,小敏的父母十年前离家打工,她随酗酒的祖父和多病的祖母长大,那一刻,习惯了凡事只能自己面对的小敏,无法逃走,便选择掩盖。
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再一次以残忍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但相似的悲剧却不仅仅发生在他们身上。
去年12月,福建莆田一名十四岁男孩杀死八岁女童,并把她丢进粪池,原因是两人玩闹时对打了几下,男孩怕挨家人责骂。
今年8月,陕西西安一名十四岁男孩,杀死了一岁半的亲生妹妹,原因是嫉妒妹妹分走了父母的爱。
对责任感到恐惧,对失去感到恐惧,对惩罚感到恐惧……恐惧让这些十三四岁孩子的心灵,杀念骤起。而他们真正想杀死的不是眼前活生生的一条性命,而是自己的恐惧感。
有时,甚至连成年人也无法处理这样的恐惧感。2010年,二十一岁的药家鑫因为害怕对车祸负责,害怕被受害人纠缠,举刀杀人。他的身体虽已有了成年人的模样,但他的內心世界,依然是充满恐惧的孩子。
所有孩子都有第一次打破物品的时刻,当各种突发的情境猛地降临在他们生命里,所有的孩子,也都第一次经历恐惧。
而成年人要做的,则是教会孩子学会面对恐惧。比如,在他犯错后教他面对、承担和处理,为他设想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如其来,并把最简单的求助方式不厌其烦地讲给他听。当黑夜降临时,给他拥抱和故事。
所以,当孩子犯下残忍的罪行,成年人应当警醒,那并不是所谓“性本恶”,而是不在场的父母,不作为的学校,以及趋利避害的社会流俗共同犯下的“罪行”。成年人缺席的不仅仅是犯罪现场,更是此前每一个应当及时教育的时刻。
家庭应当是孩子和恐惧之间的第一个调解人,是一个孩子内心安全感最初的来源,也是教他学会应对这个世界的第一位老师。
学校则是孩子迈出家门后的首站,如果孩子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异常,那么老师应当及时察觉,并给予辅导。
但往往,一些孩子被打工在外或不负责任的父母,也被“管不过来”也“没法去管”的校方忽略了。
在小概率的“父母失职”和“学校失责”后,应当有相应的社会工作机构,以百分百的概率扛起教育、帮扶和救助的责任,不让一个孩子陷在教育的漏洞中,不让一个孩子独自面对恐惧。
性格的内向外向,源于天性,但自制力、同情心、道德感、责任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定是长久养成的。关键是,在孩子们成长的岁月里,我们一刻不能缺席。
当我们以极大的耐心第九十九次站在一个孩子身旁,陪他面对恐惧时,很有可能,那即将到来的第一百次,就不再需要我们。
【原载2014年8月20日《中国青年报·事件
观》】
插图/孩子犯错之后/张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