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支撑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2014-09-05国中河
文|国中河
具有中国特色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我国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绿色建筑是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必然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努力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美丽中国、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要求我们决不能再延续以前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低产出的发展模式,必须走绿色、生态、宜居之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
绿色建筑以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的方式,建造低环境负荷情况下安全、健康、高效及舒适的居住空间,达到人及建筑与环境共生共荣、永续发展。最终的目标是以“绿色建筑”为基础进而扩展至“绿色社区”、“绿色城市”层面,达到促进建筑、人、城市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目标。
我国先后在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无锡等地开展了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并启动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新增节能建筑14.4亿平方米,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8亿平方米,共形成8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发展绿色建筑必然伴随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创新活动。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兴起,既是形势所迫,顺应世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潮流的重要战略转型,又是应运而生,是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必然组成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支撑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工程建设标准已成为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行的51部法律、63部行政法规和132项部门规章中,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都有明确规定,在国务院文件和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有29个有关文件和涉及建设活动的14个专项规划对工程建设标准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为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以建筑节能标准为主线,全面推动有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
大量标准相继发布实施,填补了多项节能标准的空白,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批准发布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20多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27项有关标准制订、修订;在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中也充分体现了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的要求。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先后颁布实施,不仅解决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急需标准支撑的局面,解决了建筑建设过程中一些环节没有节能标准可依的问题,填补了节能标准的多项空白,而且使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从《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起步,扩展到覆盖全国各个气候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从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扩展到所有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从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扩展到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检测、评价、能耗统计、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从传统能源的节约,扩展到了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基本实现对民用建筑领域的全面覆盖,也促进了许多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标准得以推广。因此可以说,具有我国特色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为我国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推动绿色经济,实现美丽中国梦
联合国环境计划署在近期的报告中指出;今后40年内,全球每年应计划增加1.9万亿美元投资,以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无论如何,未来的发展优势在于绿色,劣势也在于绿色。我们应当下定决心,抓住机遇,力争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去年7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主要内容。中国将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风雨过后见彩虹,美丽中国梦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