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试点云平台建设
2014-09-05
通过整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有服务器资源创建云数据中心,形成资源池,在资源池中创建虚拟操作系统,可充分利用硬件资源,提高服务器效率,并减少需要管理和维护的服务器数量,利用虚拟技术,IT 管理员可以在物理服务器之间移动正在运行的虚拟机,同时保持服务持续可用。
今年以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信息系统建设的建设管理、资金筹措、运行维护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规范,使信息化建设工作步入正轨。在此基础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逐步开展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实现各类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此外,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住房保障监管平台的建设中使用了云技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调整机构职能,理顺信息化建设机制
为解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多头管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在今年初对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进行了专门研究,并提出了理顺机关内部职责的相关意见,使各处室、单位的职责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化工作的职责和建设机制。
机构职能调整后,厅信息化工作职责由办公室承担,并对全厅信息化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有关处室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业务需求;信息中心协助相关处室及单位承担信息系统建设、软硬件和统一平台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计财处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
这次职能调整还对信息化建设的建设维护机制做了统一的规定,对今后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于已有的各类信息资源,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其逐步进行整合。今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或改建信息系统,需由业务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对计划财务处、信息中心提出实施意见,报厅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计划财务处下达资金,信息中心按照业务处室的需求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
实施资源整合,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近两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对全厅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多次摸底调查,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问题不少,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系统开发前没有统一规划和相应标准支持,没有制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的管理办法;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在系统建设时缺乏沟通和协调;各系统的硬件、网络设备不能共享;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低。应用系统自成体系,无法实现主机的均衡应用及互为备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不能共享。
为解决以上问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开展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在机房、网络、设备、应用系统、信息数据、技术支持、维护管理等多个层面对现有的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目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已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完成《信息资源整合方案》,初步提出了信息资源整合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任务、进度和费用估算,目前正报厅领导审批,计划在今年落实资金后具体实施。
试点云计算技术,建设数据挖掘系统
2012 年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建成,该平台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GIS 空间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住房保障门户网站”等内容。
“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了保障对象审批、保障对象轮候、保障对象年审、住房保障实施、保障项目建设、保障对象监管、保障实施监管、城市低收入家庭档案等管理的信息化;“GIS 空间信息平台”的建设,全方位反映全省各区域的住房保障现状与规划的“总量、结构、时序、布局”总体情况;“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将会实现与公安、民政、税务、金融、房管等部门建立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电子比对专线”,便于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与年审;“住房保障门户网站”,作为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发布的互联网门户,实时发布全省住房保障最新动态,同时也是社会公民了解全省住房保障部门工作和监督的渠道和途径。
系统投入运行后生成了大量的住房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建设等业务数据,为了将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整合、利用,实现住房保障业务的趋势分析、风险预警,为山西省住房保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始在原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云计算数据挖掘系统》,该系统由云计算数据中心、住房保障数据仓库管理系统、住房保障主题库建设、住房保障数据挖掘系统、系统维护管理等五部分组成。
据了解,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信息化的主要工作将是信息资源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