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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内涝现象看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2014-09-04刘笑芳郭东亮

四川建筑 2014年5期
关键词:空间规划设施空间

刘笑芳,郭东亮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四川成都610031)

近几年,北京、武汉、成都、重庆、长沙和南京等城市接连受到大到暴雨侵袭,使得城市变成“水乡”,出现“城中看海”的现象。据住建部对全国的351个城市进行专项调研结果表明,2008年至2012年, 62 %的国内城市发生过内涝,超过3次以上内涝灾害的城市达137个,其中有57个城市的最大积水时间超过12 h。

1 城市内涝频发的原因分析

事实上,造成城市内涝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一点原因就能理清的。笔者认为,多方原因综合分析主要可分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天灾”即近年来城市气候异常的现象,城市局部暴雨连连,城市年降雨量远远超过周边其他地区,而且经常来势凶猛。而“人祸”即指城市的泄洪能力,虽然城市雨水降得多,但是若城市的泄洪能力足够强大,洪水也将去得快。因此,为了确保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应当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并加以合理规划,有效开发利用。

2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现状

我国的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起步较晚,利用形式比较简单,地下设施类型也不多。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全国范围内来讲,各城市间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城市,一般地下空间利用也较成熟。例如,北京、香港、上海、哈尔滨、台湾等省市的地下空间利用较为先进。主要的地下空间利用设施包括:地下管道系统、地铁、地下商业街、人行地道、地下停车场、地下管道系统等[3]。

3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的要点分析

3.1 空间规划方面

我国现有地下空间设施主要是地下管网系统和地铁及中心商业区部分地下构建筑物。就国外的建设模式,开发初期可借鉴日本的依托原有地下铁道设施展开的地下空间建设模式,待地下空间设施初具规模,可借鉴美国先点后面的模式。

现阶段比较可行的方式是依托现有地下空间设施,对各类地下设施逐一展开进行规划建设,见表1、表2[3]。

表1 按使用功能划分

3.1.1 城市地下空间容量预测

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是有限的、有序的,具有连续性、安全性、不易重塑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因此在重视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同时,也应当切合本城市的实际。第一步应当计算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容量,不能单一地盲目“摊大饼”。

城市发展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的空间布局、人们的活动方式、信息等科学技术水平、自然地理条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多重因素直接决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大小。城市功能在地上空间可完全满足的情况下,则无需地下空间;亦或开发项目的容量直接超越了城市目前需要提供的功能等,则无需再扩张来开发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是整个城市空间的组成部分,而整个城市空间则是城市总体功能实现的承载者。因此城市地下空间的需求是整个城市空间需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整个城市各个要素的制约,而单独地预测地下空间的需求量。

3.1.2 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布局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空间的一部分,因此城市地下空间布局与城市总体布局密切相关。把城市的功能、结构和形态作为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的切入点,有利于把握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的内涵关系,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如洛克菲勒中心地下步行道系统,在10个街区范围内,将主要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地下连接起来,使得城市的地下空间对于城市的地上布局形成一个完美的补充作用。

由于地下空间开发的难度系数受城市不同的岩层条件以及自然灾害等多因素影响,但总的来说,远远高于城市地面空间的开发难度。在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过程中,针对不同地下设施的埋深也应合理,力求在最经济、安全的埋深深度里,规划好各项地下设施。针对各项设施对环境的需求(如表2所示)[6],选择最为合适的城市地段的底下空间以及埋深深度。同时,从空间形态上看,地下空间的利用应当形成由点、线、面、体等组成的有机的、丰富的空间整体,实现多种形态的灵活空间组合贯通。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对已有可利用的地下设施进行充分利用,如以廉价成本利用废旧采石场的洞室,建成了办公室、停车场、仓库和工厂等设施,新旧结合使之形成一个互动的体系。

表2 各类地下公共建筑的影响因素

3.2 时间序列方面

鉴于我国城市发展的轨迹,除个别中小型城市先整体规划后一步到位的建设外,其它大中城市都是由小到大、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发展,所以应采取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循序渐进的方式,处理好时间序列上一个前后推进的关系。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应主要借鉴日本和美国的开发方式。初级阶段所采用的是日本模式,顺应地铁建设的机遇推动地下空间的开发,不断扩展并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当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具备一定规模后,可采用美国的先点后面的方式,此时地下空间的价值已被城市居民认可接受,各建设单体开发商可被建成后的效益所吸引进行开发,然后由政府根据需要进行连接或优化。以日本为借鉴,可根据城市发展的进程逐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其开发过程可基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作为大型建筑物附属建筑物的地下室发展成独立的综合型地下建筑空间;

(2)伴随地铁的建设步伐,地下空间的内容和范畴也大大拓展,与地铁站紧密相连的且功能复杂的大型综合地下空间和地下商业街,得到较大发展;

(3)分层设置交通体系,使地下交通系统日益完善,城市交通也得以扩容,极大改善了城市的地面环境;

(4)在城市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得到人们日益重视表2,各类地下公共建筑的影响因素提下,作为一种重要发展手段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逐渐得到了民众的认可;

(5)当城市发展到这一时期时可开始进行地铁建设,并逐步带动地下步行街、地下广场等项目的建设;

(6)与地下空间环境特殊性相关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如地下空间与环境问题、地下空间与防护防灾、地下空间的防水、地下环境心理研究等。

3.3 与地面空间规划的衔接

总体上,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城市地上空间规划和地下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应该得到妥善地处理。

在空间关系上,重点打造商业中心地段和其他必要地下设施的地上与空间的衔接,如:将变电站和下水泵站建于地下,而其上部作为办公大楼使用的例子。

对于新建的商业中心区应当在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开发时序进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鉴于地下空间开发的艰巨性、连续性、不可重复性,建议在各方条件尤其是资金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地下空间的建设一步到位,以免地上空间建成后对地下空间再开发的难度增大。或者在条件受限制的情况下,先预留出足够的通道和地下基础设施,为日后 的地下空间开发留出发展的余地。

对于已开发建设的城市旧商业中心,地下空间的开发难度无疑会增大,而且不可避免地会对中心区的地上构筑物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甚至重修。在这种情况下,应组织专家,开展讨论与研究,因地制宜的分析并筛选对原有地面环境破坏最少、造价最省又环境友好的最佳方案,将各方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1] 朱大明.城市地下空间建筑功能的相关性机制[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6,(2)

[2] 巩明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影响因素研究[D].天津大学,2007

[3] 陈立道,朱雪岩.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理论与实践[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4] 覃乃庆.城市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建设模式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2

[5] 贺成斌.西安市城市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04

[6] 陈志龙,王玉北.城市地下空间规划[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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