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与方法
2014-09-04权歌
权 歌
(巴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新疆 库尔勒 841000)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与方法
权 歌
(巴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新疆 库尔勒 841000)
项目投资估算与评价,是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投资估算进行科学、严谨的编制,是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依据。文章结合某工程实例,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在农业综合项目的建设实施前期,必须对项目的投资估算进行认真编制,其编制成果对于项目决策及实施的成败有着直接影响,应予高度重视。本文将以某工程的投资估算编制为例,来具体探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1 工程概况
某某县某某乡农业综合开发333.33hm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75万元,项目主要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和科技推广4种措施。水利措施主要为规划项目区渠道防渗7.6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51座,其中闸35座、桥涵10座、量水堰6座,新建滴灌104.87hm2;农业措施包括改良土壤66.67hm2,修建田间道砂砾石路面8.125km;林业措施为在现有的37.33hm2林带中补植30000棵树,折合面积10hm2;科技措施主要为培训1500人次。项目计划工期为1a。
2 编制依据的确定
2.1 编制估算依据的规程规定、执行的计费标准
在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面,首先必须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其次应该是主体工程的投资估算编制中所采用的编制依据;最后,应该是工程所在省(区、市)颁布的主体工程概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依据。本项目中,所采用的编制依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参照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建管[2005]108号文“关于颁布《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预算编制规定》及《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进行编制,项目管理费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
2.2 工程项目的组成及工程量的计算依据
农业综合项目估算的计算标准首先应该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其次应该参照各部委、部门联合发布的标准,最后依据主体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采用计算标准[1]。本工程项目由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和科技推广4部分组成;工程量计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2002年)。
2.3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机械台班计算参数
各投资项目的相关计算参数,应该以新增项目的投资为主,因为主体工程投资中已经包含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机构台班等各项费用,因此,需要将主体已有的项目投资从定额中扣除,以免造成重复计取费用,导致投资估算过高。
3 各项基础费用的编制
对于各项基础费的编制应该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际来完成,本工程中的各项目费用编制如下:
3.1 人工工资
本工程执行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建管[2005]108号文,定额中的工资标准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4个档次,每工日工作时间为8h。
3.2 主要材料单价
本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主要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5项;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均从库尔勒运往工地,木材从县城运往工地,汽油、柴油由就近的油库运往工地,以现市场价为原价,加至工地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率;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3%)+运输保险费;运率执行新交造价[2008]2号文。
3.3 风、水、电费用
施工用水价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水泵额定容量计算;施工用水价格= 水泵组(台)时总费用/(水泵额定容量之和×1.45);施工用电有两种供电方式,即外购电和自发电。外购电是工程就近的电网供电,为工程施工的主要电源,自发电是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电网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06(35kV以下电压等级);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1.4);综合电价=电网供电价格(70%)+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30%)。
3.4 砂石料预算价格
本工程所用的砂石料从附近砂石料厂采购;外购砂石料单价=(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砂石料由料厂运往工地,加至工地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
3.5 主要设备价格编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主要设备价格应该依据市场价格来计算。本工程运杂综合费率5.328%=运杂费率4%+(1+运杂费率4%)*采购及保管费率0.7%+运输保险费率0.6%;定额中没有某种设备的安装定额(小型设备),按定额计算其安装费比设备原价还大时,其安装费按设备费的15%计算,不再作安装单价。
4 费用计算依据
本工程取费标准执行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建管[2005]108号文,按小(2)型工程取费,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费率如下:
4.1 其他直接费
建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3%,安装工程按直接费的1.8%。
4.2 现场经费、间接费费率
现场经费、间接费费率见表1。
表1 现场经费、间接费费率表
4.3 企业利润及税金
企业利润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4.2%计;税金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3项之和的3.28%计。
4.4 独立费用
工程勘测设计费,按建安工程费(含管材及管件)的3%估算;工程建设监理费,执行新农开办[2005]110号文,按建安工程费(含管材及管件)中财政资金投入的2%计算;项目管理费,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规定,财政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按3.5%计取,财政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1.5%计取,财政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10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取;工程管护经费,按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1%计算。
5 建 议
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过程中,对基础数据的收集要准确完备,与业主的沟通要更密切,详细了解业主的意愿、各项资金安排意向,具体落实到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推广每一项措施上。
[1]王大鹏.可行性研究除非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及注意事项[J].建筑经济,2012(05):26-28.
1007-7596(2014)10-0167-02
2014-04-12
权歌(1981-),女,新疆库尔勒人,工程师,从事新疆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工作。
F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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