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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抓好节能工作 共建美丽生态家园

2014-09-02徐善春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21期
关键词:徐州市能耗全市

徐善春

近年来,徐州市紧紧抓住江苏省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机遇,加快推动经济总量由小到大、产业层次由低到高、城市功能由弱到强、生态环境由灰到绿、人民生活由宜居到乐居“五个转变”,开创了历史上最好、最快的黄金发展期。

在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徐州市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坚持把节能作为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通过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政策激励等多种手段,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制订实施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更靓、路更畅”五大行动计划,先后开展了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新一轮化工企业整治、关闭取缔非法小炼钢企业、城区热电企业整合、违法码头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十二五”前三年,徐州市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率为11.40%,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序时进度。2011年、2012年,徐州市分别被省政府授予“节能目标完成奖”、“年度完成节能目标优秀奖”。主要实施如下八项节能措施。

一、科学决策“谋”节能

节能降耗既是一项现实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体量大、内容多和要求高的系统工程。抓好节能工作不仅要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各级政府及节能主管部门更要注重提前谋划、科学决策。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科学安排部署好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节能降耗的政策措施,核心在于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科学决策谋划好节能降耗的实现途径。根据《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徐州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31条具体的工作任务及措施。编制了全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年度及“十二五”节能工作做了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各地政府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完善了管理机制。

二、落实制度“促”节能

徐州市主要领导按月调度节能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分管领导坚持按旬听取工作汇报。市经信委领导每周专门组织召开委办公会、委内处室工作协调会及组织开展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参加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听取各阶段(时期)和重点企业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掌握全市节能形势,研究谋划节能工作,协调解决节能难点问题,督办全市重点节能工程。节能工作的制度保障得到加强,行政推动力度不断加大。市经信委及时下发年度节能工作意见,对全市节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提出了实施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市节能办印发了各地年度节能目标任务通知,对各地下达了四项节能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逐月细化分解。各地同时将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重点乡镇、重点用能单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严把政策“管”节能

坚持源头控制不放松,提高节能准入门槛,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继续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域能耗水平影响和产品能耗水平,作为节能评估审查的重要内容,将节能评估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前置性条件。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要求高耗能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能耗限额先进值,所有超过全省平均能耗水平的项目不再审批备案。加大对“两高”行业调控力度,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坚决把住能耗过快增长源头关。对全市314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节能专项执法;对396家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超限、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企业,并对该类企业分别实施惩罚性电价和差别性电价政策。

四、结构调整“保”节能

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压缩钢铁等高能耗企业产能,严控冶金、炼焦和火电等高耗能项目建设,加快延伸光伏等产业链条,鼓励发展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制订切实可行的淘汰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及时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十二五”前三年,徐州市28家企业按时完成省下达焦炭88万吨、水泥(粉磨)138万吨、铅蓄电池39万千伏安时、铸造10万吨、酒精7万吨、纺织2065万米、化工3万吨、纺织1.33万吨、铅冶炼3.5万吨、电石1.5万吨、白酒2万吨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累计淘汰在用低效电机20.89万千瓦。全市2012年、2013年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现价)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为35.46%、35.42%,比重下降0.04个百分点。

五、突出技改“求”节能

根据2011年9月29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要求,自2012年开始,全市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全部要进行一轮节能技术改造,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均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对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电力、钢铁、 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目标及措施。2012年、2013年,全市279家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共实施351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形成节能105.3万吨标准煤的能力,三年任务二年完成,提前一年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改造任务。同时,完成94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节能16.84万吨标准煤的能力。推广高效电机21万千瓦,年实现节电约3310万千瓦时,相当于年实现节能1万吨标准煤。

六、自加压力“助”节能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徐州市还自加压力,开展了四大专项行动,扩展节能领域,巩固节能成果。一是强力推进城区热电企业整合,由4家大型热电企业替代5家小型热电企业。通过整合替代,年可节约20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1万吨。二是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新一轮非法小炼钢企业专项整治,关闭取缔全市57家非法小炼钢企业,淘汰非法产能约130万吨,年节电10.5亿度,节约煤碳近10万吨,整理工业用地约900亩,减排二氧化硫1360吨,氮氧化物减排294吨。三是自2010年起实施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为全面提升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PM2.5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近年来,徐州市大力实施“蓝天工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市区工业企业“进园入区”战略——分期分批、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由内而外,引导企业通过搬迁转型升级、集约发展,有序有力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2013年转型、搬迁或关停主城区工业企业34家,2015年实现主城区工业企业全部退城入园。四是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违法码头集中整治,取缔全市范围内近百家违法码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七、重点领域“推”节能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监管制度,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和服务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领域,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逐步提高公交分担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水平。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LNG公交车、LNG船舶的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公共机构领域,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采购管理,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的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分别逐年均有大幅下降,为全社会节能工作作出了表率。市行政中心办公楼获得“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八、严格考核“抓”节能

坚持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纳入各地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等各类重要考核范围,将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现价)占工业产值比重、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完成情况、万家企业年度节能目标、热电整合等内容列入年度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在各类创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系江苏省徐州市经信委主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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