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三大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4-09-01程心皓
摘要: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大学校园,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让更多贫困生受益。
关键词:贫困生;高校;资助体系;助学贷款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2-0023-0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年的9.76%提升到2013年的30%,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国际公认的精英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阶段。伴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了大学的校园。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2285.15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527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与此同时,2009年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支出总额也达到了369.65亿元。在资助贫困生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使得国家资助体系发挥更大作用。
一、高校资助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困难且不合理。现在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包含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以及各种校友和企业奖学金。在庞大的资助体系面前,一个全面且合理的困难生认定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现在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1)地域差异,标准不一。高校的生源来自全国各地,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高低不等,而对于困难生认定只有一个模糊的标准,即家庭年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2)地方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可靠性不一。由于我国人情色彩比较浓,部分地方民政部门认为开具困难生证明有助于学生或者家庭获得更多利益,导致开具困难生证明比较随意。由于贫困证明的随意性很大、透明度不高,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家庭情况。(3)学校认定困难,高校学生分布广,给高校学生困难程度认定工作带来操作上的困难。由于不能到每一名困难生家中了解情况,导致学生认定只能单靠谈话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贫困生证明。
2.资助名额分配和资助政策不合理,申请助学贷款困难。现在的资助体系中,资助力度大、资助面广,各个高校为了统一管理,往往采取按照学生比例分配到各各学院,而学院也按比例分配到各各班级,从而忽略了院系不同、专业不同、招生地域不同,所造成的困难程度不同。这样形成的分配不合理,导致了一些困难生因为班级困难生较多而失去了资助机会,而有一些同学因为班级中困难生较少而获得资助。在现实工作中,我发现低年级的班级困难生往往比高年级班级困难学生更困难,这可能是低年级学生缺乏主动获得经济收入的能力有关。面向全国招生的专业班级比面向省内招生的班级更困难,这可能是浙江省的经济水平在全国处于一个较高的位置,不一样的困难生标准,导致同样是困难生欠发达省市来的困难生比省内的困难生更困难。
因为困难生的标准缺乏统一、认定工作困难,导致原本用来体现资助程度的学生困难程度,慢慢演变成为以成绩来衡量,从而使很多奖学金和助学金违背了资助贫困生的初衷,出现了重“优”不重“贫”。现在几乎所有针对贫困生的奖学金评奖条例里都有一条跟成绩挂钩的条件,不是要求成绩特别优秀,就是要求品学兼优,就连校友和企业奖学金也把成绩的优劣作为评选的条件之一,甚至于应该人人平等的助学贷款也要求学生成绩上不能出现不及格,否则就无法申请助学贷款。要知道几乎所有特别困难的学生都来自教育条件落后的偏远山区或农村,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和教育条件的限制,刚进入大学初期成绩普遍不理想,重“优”不重“贫”使得这一部分学生无法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经济上的巨大压力让这一部分贫困生不得不自己寻找经济来源来补贴生活费和学费,反过来这样又影响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我院的一名学生就是因为一门考试差两分没有通过,导致助学贷款批不下来,所有奖学金都于该生无缘,给这名同学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甚至有过退学的念头,最后在学院的帮助下才能够正常生活。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贷款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1)银行单一。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补贴给银行困难生所要承担的利息较低,相比较现在市场化运作下的银行贷款利率要低很多,使得很多银行不愿意主动承接助学贷款业务,现在能提供申请的只有四大国有银行,而现在我们比较常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没有助学贷款业务。(2)贷款额度少。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一年每人6000元。相比较现在高昂的学费和物价水平的逐年上涨,区区6000元只能说是杯水车薪。拿杭州师范大学环境工程专业举例来说,正常学生一年的学费、学杂费和住宿费加起来就需要6600元。一所学费较低的师范类院校的学费就已经超出了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那么,那些学费更高的金融类院校、艺术体育、医学类专业和学费更高的民办高等院校就更是相形见绌了。(3)信用机制不健全。少数学生接受助学贷款后缺乏诚信还贷意识,对大学生助学贷款造成了负面影响,不利于国学助学贷款的长远发展。
3.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不协调,学生感恩意识缺乏。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为了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资助应该包括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但是现在重视物质资助,轻视精神资助已经成为高校的一种普遍现象。高等院校的精神资助形式一般是通过班主任和辅导员两条途径来实现的,但是由于人员配备不健全,班主任往往有教学或科研上的任务、辅导员往往疲于应对各种行政事务,从而忽视了对受资助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引导和教育。现在高校的主要资助类型是无偿资助,这样使部分同学有较强的依赖心理,产生“等靠要”的思想,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利于学生思想道德上的培养。唯一的有偿资助类型,勤工俭学却存在着岗位少、资金缺乏、形式单一,甚至是暴露贫困生隐私等问题。这样的勤工俭学不但不能帮助学生提高素质,甚至解决学生生活上的困难,能力也十分有限。缺乏精神资助、缺乏有偿资助最终的结果就是贫困生的感恩意识淡薄。当今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贫困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会更加严峻。对此,贫困生很容易将大学期间的资助错认为是整个社会对其个人的补偿,这样的情绪对贫困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而且这样的问题往往发生在学生走上社会后,具有一定的延后性和隐蔽性,更加需要引起学校和社会的重视。endprint
二、完善高校资助体系的对策
1.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所有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1)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科学、合理的数据库、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解决贫困生的认定难问题。相关高等院校在新生入学前就能够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看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建立相应的资助等级。贫困生的等级认定工作要结合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作为贫困等级的标准之一。(2)建立校级统一管理系统,打通学院、年级、班级之间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的传统模式,由学校统一管理。(3)要进行贫困等级浮动管理。结合贫困生在学校的生活水平、校园卡消费水平,指定一套贫困等级浮动体系,发现一些“假贫”学生,也可以及时发现一些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法提供贫困证明的特殊贫困生。每学期期末学校可以根据学期学生的情况进行等级调整。
2.完善助学贷款体系。首先,要拓宽贷款途径,就一定要提高银行对学生助学贷款的积极性。要有现有国家政策下的政策性贷款,也要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型助学贷款,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让学生有选择的权利。其次,要发挥生源地金融机构的作用。学生申请生源地政策型助学贷款或商业型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可以获得较为详细和真实的信息,这样既可以降低银行次贷风险又可以为高校提供有效信息。最后,要建立大学生信用制度,强化还款约束机制。有部分大学生毕业后拖延甚是拒绝还款,这样会阻碍助学贷款政策的发展。一方面银行会更加惜贷,另一方面对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大学生造成了一个不良的印象。银行和高校要建立大学生的信用制度,把助学贷款信用放入档案,让拖欠或者不还款者付出高额成本。
3.加强对高校贫困生精神上的资助。资助工作的最终目的还是育人,使学生可以顺利毕业,所以一定要加强精神层面的资助。首先,高校必须要重视精神资助工作,特别是直接面对学生的班主任和辅导员。一方面要鼓励贫困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倡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另一方面,让学生积极参与有偿工作,在获得收益的同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能力。其次,要做好对心理问题贫困生的心理干预工作,消除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带来的自卑等消极心理问题。建立贫困生中的小团体,引导他们互帮互助相互影响共同进步。最后,要推行弹性学制,允许大学生以学分制的形式自行选择学制时间和时长。这样可以让品学兼优的同学缩短学习时间,既节省了学费,也节省了时间。也可以让学生困难或者家庭困难的大学生放宽学制时间,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所有课程就可以,允许延迟入学或中断学习,让贫困生可以在经济条件允许了以后再继续学习。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
[2]林添福.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研究[J].改革与开放,2008,(5).
[3]王瑞斌.新形势下构建高等农业院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思考[J].南昌高专学报,2008,(1).
作者简介:程心皓(1985-),男,浙江杭州人,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金融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贫困生资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