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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现状及改革措施探讨

2014-08-30李卓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4年27期
关键词:改革措施现状

李卓

摘 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每年有很多的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工作者是保护人们生命财产的捍卫者,其中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工作的灵魂,对促进消防工作有重大意义。文章分析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了改革的措施,希望对促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火灾事故调查;现状;改革措施

1 目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现状

1.1 思想上没有认识到其重要性。火灾事故调查在很多人的思想上没有重视起来。有的人认为只是消防工作不重要的细节,有或没有不会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这就直接导致了我国没有一套比较完备的火灾事故调查体系,这方面的工作大多停留在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初级阶段,没有达到引以为戒,防火消防的目的,严重影响了我国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

1.2 机构设置没有合理化。我国现阶段只有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设有专门的火灾调查机构,机构少、人员自然也少,直接导致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效率低,并且准确性也不高。我国每年之所以有很多火灾的发生,与没有设置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1.3 调查工作效率低下。火灾事故调查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因为其涉及的知识技能众多,政治、经济、法律方面都有,需要的人才也是综合型的。但是现今我国真正能够承担起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人员并不多,并且还存在火灾调查工作的人员学历较低、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工作人员不但少年龄还比较年轻,很多人都是兼职做调查,所以在业务上也达不到火灾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水准。综上所述的原因,导致我国火灾调查工作效率和水平不高。

1.4 办案经费不足。火灾事故调查涉及到很多方面的话费,交通费、勘查仪器的费用、电话费等。由于资金的短缺,现在的勘查工作只是使用相机和录像等简单设备,更有甚者,有的连勘查的必备--勘查箱都没有。根据调查,线发生装置和初检电子显微镜等专項勘查仪器是全国火灾事故调查所普遍缺少的,正是这些设备的缺少,导致有些火灾现场的证物不能及时地做科学鉴定,导致火灾原因不能确定,导致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1.5 调查结论不科学。在实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所调查出的结论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有的认定原因缺少证据和科学的理论。例如,有的鉴定结论为:由于手机电火花将汽油蒸汽点燃所导致的火灾。美国的有关科研机构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如果发生这样的鉴定结论,带来的严重后果不可想象,所以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要保持科学严谨的态度而不是应付了事。

1.6 调查过程不合法。经常会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由于缺少比较有利的证据,火灾原因不能直接认定,只能通过间接的方法--排除法来认定。所谓的排除法就是将火灾现场所有可能引起火灾的原因全部罗列出来,然后再根据现场情况,对这些原因依次排除,对于可能性比较大的原因再经过一系列的分析、推理将别的原因排除掉,剩下一项最可能的原因,得出认定结果。可是这样做有个最大的弊端就是由于不是确定的原因认定,所以导致认定结果不被人们所接受。种种怀疑接踵而来,例如,对于原因的罗列是否完整?完整的科学依据有哪些?在调查过程中还存在对物证鉴定不重视的情况,为了省事该鉴定的却没有鉴定;有的在提取和提交物证时没有按着法律的程序走,造成了没必要产生的法律纠纷;对于应该出示的各种火灾原因方面的证明,例如《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关部门因为麻烦不愿出示或者有意拖延时间,造成当事人的不满;有的部门由于疏忽等原因导致所出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合理,应该出示的没有出示,不该出示的却出示,造成了很多的不满。另外,还常常出现一个人调查的现象,使得调查结果片面;缺少调查程序;认定和复查大大超出法律时效;火灾档案没有及时更新等,这些情况的存在都大大影响了火灾调查工作的效率和工作意义,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案件。

1.7 火灾事故调查理论研究体系尚未建立。由于各方面综合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在火灾事故调查理论研究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具体的试验数据、火灾造成的损失鉴定书、责任事故认定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条款都处于雏形阶段,有的甚至尚未建立。在这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美国等在火灾调查中不仅有科学的数据为基础,还有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作支撑,将这些一并收集起来,做成一个体系,所获得的经验教训蔚为大观。

1.8 机制不健全。由于机制上的不健全,在办案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起事故经消防人员认定是人为纵火,但刑侦部门对此却采取一再拖延办案侦破的效率,往往贻误了最佳调查时间,引起了社会不满。这种机制上的问题在全国不少见,剖析原因在于各个部门对火灾事故认定的证据上有意见分歧,也是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隐秘,不易被察觉,使得认定证据上缺乏明确性。火灾带来的破坏性也加大了取得证据的难度系数。而刑侦部门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对其立案,这样就造成了人为纵火案迟迟不能进行侦破。

1.9 火灾档案缺乏规范性。火灾档案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不仅是火灾事故的原始资料,还是火灾事故调查鉴定可作参考的理论依据,记录着整个火灾事故始末,是工作人员的参考蓝本。在我国已经建立的火灾档案中,很多不规范的行为,都是缺少与案件相匹配的内容的,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的记录随处可见。

2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改革措施

2.1 转变思想。做任何一项工作,首先都应该认清其性质才能将其做好。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现状,首先要认识到其重要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其做好是有效杜绝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环节。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首先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把这种理念贯彻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中,从而促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更好地发展。

2.2 完善内部机构设置。为了更好地促进火灾调查工作,应该自上而下的建立一支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队伍。公安部设置火灾事故调查总部来组织整个火灾调查工作,省市级总队设立火灾调查处,支队设立火灾调查科,大队设置火灾调查组,这个一个成体系的队伍才能使工作变得有组织、有效率。还应该积极组建一支火灾原因鉴定专家组,应该同调查人员设在一个办公室,方便及时有效地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通过综合分析后找出引起火灾的原因来减少火灾发生几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构设置的作用。

2.3 提高调查人员素质。人的素质是决定一项工作能否向更高更好层次迈进的关键因素。所以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素质至始至终都是相关责任领导需要考虑的问题。首先有关部门也应该创作一个良好的机制来促进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使工作人员了解其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能够有一个明确认真的工作态度,为良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关于工作人员的素质的提高,首先应该配备相关的专职人员从事调查工作,才能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具体的人员数量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火灾调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培训,才能有资格上岗。另外还可以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思想,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技术来培养工作人员,还可以组织人员与国外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来提高工作水平。在国内,经常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火灾调查人员进行培训,适当的开一些经验交流会和研究会,逐步提高我国火灾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另外,基层永远是不可忽视的群体。全国各地的派出所人员也是重点培养的对象。总而言之,下大气力将提高我国火灾调查人员的素质是提高调查工作效率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

2.4 合理调配资金,加强火灾调查装备。依靠各级政府并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改善和加强火灾事故调查装备的有效途径。公安消防机构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地应积极向政府汇报并争取财政支持。将火灾事故调查所需装备及经费列入预算,每年可以合理循序渐进地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办案经费,消防部门应制订基层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标准,如急需的各种勘查、鉴定设备及车辆等。还可以借鉴和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因地制宜筹措资金,加大对火灾调查的投入,使火灾调查装备在短时间内有较大的改善。

2.5 提高调查认定结论的科学性严密性。在火灾原因认定方面,火灾调查人员应具有电学、化工、燃烧学、痕迹学、建筑学等多种知识,潜心钻研、积累经验,理论和实践统一才能科学准确认定火灾原因和事故责任。火灾调查人员还应将工作面拓宽和位置前移,如与有关单位联网掌握火灾隐患信息,熟悉厂家新产品的薄弱环节及科研机构的新动向等,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心中有数。对一些特殊的疑难火灾还可请教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翻阅有关技术资料,搞一些模拟实验,对物证进行必要的鉴定,进行专家会诊等,才能提高认定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

2.6 办案中杜绝不合法行为。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应明确火灾调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火灾调查工作是与法律紧密相连的,所以必须增强办案人员的法制观念,熟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提高各类火灾办案技能,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

2.7 加强火灾事故调查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的建设。结合火灾现场实际与科研部门一起进行火灾模拟试验,积累大量数据输入数据库,尽快补充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急需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发火灾事故调查软件,将火灾勘查程序、痕迹物证、科学数据、法律依据等系统地编程,再现火灾模式,广泛应用于教学培养后备人才和火灾事故调查第一线。同时,应加快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信息化进程。通过应用软件开发,建立火灾事故调查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率,为科学调查火灾事故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8 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协调统一。刑侦和消防都属公安领导,上级公安机关应有协调机构来组织对放火案件的侦查。其次刑侦与消防配合好的前提是彼此有效沟通,最佳方法是互补、互派学习、互相讲课等方法提高彼此水平。从今后发展趋势看应尽早成立侦破放火案件的专门机构,这在德国等国家早已出现,结合我国国情可由刑侦和消防共同组成此机构。

2.9 规范火灾档案。火灾事故调查档案资料应参照公安机关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应明确立档标准和内容并设专人管理。

立档标准:特大、重大火灾;放火案件;涉外火灾;有人员伤亡火灾;涉及多户易引起纠纷的火灾;影响较大的火灾都应严格建档;其它火灾也应登记造册。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报告;现场相关内容;询问相关内容;损失相关内容;技术鉴定;认定、重新认定;相关法规;电子资料等。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一项复杂并且具体的系统工程,需要很多部门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应该积极完善相关的机制体制,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配套设施,提高其工作效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促进我国消防事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蒋玲.开展国外火灾调查体系和机制研究的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5).

[2]俞朝虎.浅谈新《消防法》实施后如何做好火灾调查工作[J].中国科技纵横,2010(16).

[3]呂向阳,谢 ,张婷婷.数值模拟在火灾调查应用中的探讨[J].大观周刊,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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