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与乐的探析及其当代价值
2014-08-28尹浩然
尹浩然
摘要:人生苦与乐问题的探讨是人类一直思索和探讨的永恒命题,本文尝试从中外古今哲人和思想家们的苦乐观出发,梳理出快乐与痛苦的含义以及二者的辩证关系,并结合当代的社会背景,揭示苦乐观在现实社会中的价值及意义。
关键词:痛苦 快乐 价值
人人都渴望快乐的生活。虽然大家都在追求快乐而幸福的人生,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它,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再到生命终结,人的一生始终交织着痛苦与快乐。人们在追逐快乐和幸福的同时,却发现常常与痛苦不期而遇,战争、灾难、生存压力、人与人之间的欺诈、争斗……总是伴随并困扰着人们。人类知识的不断增长,文明制度的日渐完善,各种技术发明的层出不穷,并没有消灭人们所面临的痛苦,于是,大家可能会问:怎么去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的快乐更加的幸福,或者说如果人生注定会有痛苦,那么怎么让生命中的快乐更多一些,痛苦更少一些?为了解答这些稍带功利主义的问题,我们先从乐谈起吧。
1 何为乐
乐即快乐,不同的学者以及他们的理论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在伊壁鸠鲁看来,快乐就是指“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侵扰”,[1]同时,他把快乐看作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但他并没有把快乐和享乐视为一物,他提倡的是一种有节制的快乐,并且不排斥德性。显然,这里伊壁鸠鲁直接把快乐等同于幸福。而以边沁和穆勒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们在继承伊壁鸠鲁学派关于“幸福等于个体生活快乐” 立场的同时,更是把德性从快乐和幸福中剥离出来,在他们眼里,脱离了德性的快乐即是指个体感觉器官对外部环境刺激所产生的愉悦的感受,而对于幸福,他们则把它定义为快乐和痛苦的免除,不幸福就是痛苦和快乐的丧失,因此,在功利主义者那里,幸福就等同于最大化的快乐。而在马克思对快乐的定义里,快乐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真理与自己同在时的心理状态,包括一切真实的事物、人性的道理、在他人的生命甚至动物的生命与自己同在等等,是一种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2]从马克思对快乐的定义里可以看出快乐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快乐的主观感受性,其表现为个体的愉悦心情。第二个特征是快乐的产生源于审美感受的获得,当主体之人格参与到对象之中并与其发生共感,就处于快乐之中了,而这种共感本身就是审美所带来的。第三个特征是持久,快乐不是一个短暂的直观体验而是一个持久的愉悦。通过以上对相关快乐理论的梳理,本文尝试从快乐的质的不同入手,把它分为三种境界:第一,低度快乐即感官的刺激体验,以个体肉身欲望的实现为目标的快乐;第二,中度快乐即有节制的快乐,以心灵的宁静和身体的康健为目标的快乐;第三,高度快乐即个体主观上的精神快乐,以更深层次的审美体验所带来的持久愉悦为目标。虽然以上三种快乐其目标侧重多有不同,但是其含义又相互包含,任何更深层次的快乐都离不开最基本的感官享受,所以本文所谈的快乐更多的是从快乐的不同层次和境界去理解,而不是局限于快乐某一特定的一面,既不排斥满足个人基本欲望的感官快乐,更要追求深层次的持久性审美快乐。当然,理解了人们所要追求的快乐的涵义,那么怎么去拥抱快乐自然就是一件十分紧要的事情了。当然,生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人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总是摆脱不了痛苦的纠缠,也许,只有先全面的了解痛才能真正地找到快乐之匙。
2 苦从何来
作为快乐的对立面,痛苦常常和快乐如影随形。当然,如果人们不去经历痛苦,常常也不知道什么才是快乐,而在追求快乐和幸福的过程中,痛苦总是不期而遇。也许不去追求快乐的时候,可能感受不到痛苦,正是因为要可以去追求快乐,结果却常常遭遇痛苦,痛苦是快乐的孪生姐妹。那么到底痛苦是如何产生的呢?人生一定要痛并快乐着吗?
2.1 痛苦产生的原因
人们之所以会产生痛苦,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类个体之肉身与精神的冲突,人作为肉身的存在其存在是有限性的,人活在世上总会有种种限制,比如生老病死的限制,社会条件的束缚,而人作为有限性的最大特征就是人终有一死,这是任何自然物种都无法逃脱的宿命。然而,人又是无限性的动物,之所以说无限是因为人的精神可以突破作为肉身的有限性的人的限制,去追求精神的自由,但是当人们去追求那精神上向往的快乐和幸福时,却因为种种限制而不能达到人们的期望而坠入痛苦。
2.2 痛苦的意义
一方面,痛苦是德性的一种体现。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有痛苦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美德。如果是有道德的人,就能感觉到并尊重自己的生命,感觉到并尊重他人的生命,感觉到并尊重芸芸众生的生命。另一方面,痛苦是快乐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的生存是一种意义结构,缺失痛苦奠基的幸福大厦极易崩塌,人生意义往往来自于对痛苦的深刻反思,痛定思痛使人明了什么才是快乐和幸福,痛苦使人洞察了快乐和幸福的真相,萨特说“死亡把生命变成命运”,我们说“痛苦把快乐和幸福变得真实”它有助于提升人生境界[3]。冯友兰曾把人生境界依次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从低级层次境界到高级层次境界是一个自我反思、自我选择、自我规制的痛苦过程,痛苦的形而上学意义在于使人成其为人,它有助于抵达成功彼岸。
3 如何看待人生路上的苦与乐
虽然痛苦有其意义和价值,但毕竟没有人愿意天天生活在痛苦之中,如果不经历痛苦和磨难而得到更多的快乐岂不是更值得追求的生活?然而,人真的可以摒除痛苦吗?快乐可以不用以付出痛苦为代价吗?
3.1 痛苦的不可避免
从老庄的道家和佛教的基本观点来说,他们认为人们痛苦的根源在于对种种物质的渴望,因此,消除人们对物质的追求欲望,自然就能获得快乐,根除痛苦。然而,事情果真如此吗?其实,从前面有关痛苦原因的探索中已经可以看到,人类痛苦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体肉身的有限性和精神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所引起的。因此,要实现个体人的快乐,既非是克服人类的种种欲望,更非去满足人类的种种欲望,痛苦是具有某种不可避免的东西,故而不遭受痛苦是不可能的。既然痛苦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它呢?endprint
3.2 直面痛苦
痛苦既然难以避免,那么我们应该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对待它呢?贝尔特朗·威尔热里说:受苦是一门艺术,面带着笑容,装作“如无其事”的样子。当然,如果你做不到用快乐的心态去接纳痛苦,但至少也要有直面痛苦的勇气。所谓直面痛苦,就是正视痛苦是个体在追求幸福快乐过程中无可逃避的事实,换言之,痛苦源自于个体追求快乐这一事实,因此,只要不放弃对于快乐追求的个体,必须面临痛苦。之所以要直面痛苦不仅仅因为痛苦是人类追求快乐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不可避免的事实,而且痛苦对于快乐本身有其更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只有经历过痛苦的人才能理解并配享有生命中真正的快乐。另一方面,痛苦与快乐是个体生命的一体两面,正是因为个体经历与体会过痛苦,快乐的体验对于个体来说才成为幸福体验。否则,对于一个从未体验过痛苦的个体来说,快乐之降临在他身边,他也未必感受到。换言之,快乐必须通过痛苦体验之对比才会成为快乐,梅花香自苦寒来,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3.3 追求更高境界的快乐
直面痛苦,追求快乐,是我们应该拥有的人生态度,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弄清楚追求什么样的快乐对我们来说也许更为重要。生活中有很多案例在给我们以警示,例如一些历经磨难终于迎来幸福生活的人因为没有把握快乐的度而奢靡腐败最终导致遗憾终身,一些本来就有幸福快乐生活的富二代、官二代因为对感官欲望的放肆追逐而失去了其本来光明的前程。因此,树立正确的快乐价值观,为了更高境界的快乐而奋斗是我们应该努力追寻的。
3.3.1 正确看待感官和肉体快乐,采取审慎的生活态度
感官和肉体快乐对于人生快乐而言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是一切快乐的起源和基础,如果这些最基本的快乐不能得到满足,就会引起因缺乏而产生痛苦,因此,也就不会有其他的快乐,更不会达到生活幸福的根本目的。但过犹不及,肉体的快乐是浅薄的和不稳定的,只有精神的快乐才是持久的、稳定的和深刻的。人们面对诱惑的时候,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这种审慎的态度在于对于快乐和痛苦之间把握一个限度,维持一种平衡,正如伊壁鸠鲁所说 “不断地饮酒取乐,享受童子与妇人的欢乐,或享用有鱼的盛筵,以及其他的珍馐美馔,都不能使生活愉快;使生活愉快的乃是清醒的理性,理性找出了一切我们的取舍的理由,清除了那些在灵魂中造成最大的纷扰的空洞意见。”[4]这里“清醒的理性”就是审慎的生活态度,只有它能给予我们取舍的理由。
3.3.2 追求持久的审美快乐
在马克思看来,快乐是生活实践中的充分美感。而要想得到马克思意义上的快乐就必须要有实践,要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去创造美的对象,只有这样,你在审美时才能得到更多更持久更深刻的快乐。当一个人自由自觉地去用劳动创造一个有价值的对象时,自然而然地就会获得审美所带来的快乐,而这种快乐显然要比简单的肉身快乐更为持久和深刻。当然,并不是只有通过劳动去创造美的对象才能获得快乐,一个人不去劳动创造同样可以从美的对象中获得快乐,例如,欣赏风景的人能获得快乐但不一定要为美丽的风景付出直接的劳动,一个不是处于自由自觉的劳动而为风景做出贡献的人也不一定会获得快乐,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一方面,我们可以去享受非自我创造的审美快乐;另一方面,我们更要去追求自由自觉劳动下创造的审美快乐。但是,二者都需要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如果个体要想获得更多的非自我创造的审美快乐同样需要一定的审美情趣为前提,一个不识字的人很难去享受一篇佳作所带来的快感,一个缺乏爱心的人很难去体会到帮助别人所能获得的快乐;同样,如果要获得自由自觉劳动下创造的审美快乐必须是以个体拥有一定的技能和相关的素养为前提,当然,出于对更高层次的快乐和幸福生活的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带来的完全自由自觉的劳动以及由此而创造的审美快乐和幸福则是我们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所要不懈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赵敦年.西方哲学简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王向峰.快乐是生活实践中的充分美感——论《手稿》中提出美感论的特殊角度[J].辽宁: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1月.
[3]柳鸣九.萨特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4]罗晓颖.宁静?抑或自由?——试析伊壁鸠鲁幸福观及其对马克思的影响[J].广州:现代哲学,2011(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