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识竞赛看民间非遗保护理念上存在的误区
2014-08-28
【苑利,民俗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主要从事民俗学、文化遗产学、中日韩文化源流等方面研究。主要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韩民族文化源流》、《龙王信仰探秘》、《中国民俗学教程》和《从稻作文化看韩国文化的起源和发展》等。】
苑利在发言中称这次大赛,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身份,只要愿意,都可以参与到这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竞赛中来,充分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民参与、多方参与的特点。他指出, “2000多年前,有人把中国优秀的民间歌谣加以归纳整理,形成了流传至今的《诗经》。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我们更多的介入,更多的行动。”此外,通过竞赛前的各种讲座、阅读以及竞赛过程中的学术讨论,非遗概念得以进一步厘清,非遗知识得以进一步普及,科学保护理念得以进一步建立,这些成绩的取得也使得民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方面,苑利强调,“看一个民族文化是否断流,所依凭的不是你有多少文物,而是看你有多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已灭绝,则说明这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已经断流。”
苑利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在于树立正确保护的理念。改变一些错误的保护观念,这也是他此次出题的思路。进而从非遗的概念、非遗不能改变的内容、政府在非遗保护中的角色、非遗传承模式、文化生态保护区、活态传承、传承人、非遗的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等8个方面厘清了非遗保护的各项界限问题,特别是非遗传承不是“花开花落两由之”而需主动记录的观点令人印象深刻。
苑利表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一旦理念出错,就如同给孩子系扣子——第一个错了,接下来将一错到底。” 同时他认为,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绝不仅指老子、孟子、庄子创造的文化典籍,还应该包括鲁班、毕昇、黄道婆创造的文化技艺。这些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更加息息相关,更能体现中国特色。”
在谈到传承人应原汁原味地进行传承时,苑利强调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载体,传承人的最大价值是其信息传递价值——他们总能以活态传承的方式,将一种又一种的传统技艺,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继承下来,传承下去。这一点是物质载体无法取代的,而这也恰恰是人类所急需的。衡量一个民族传统是否已经断流的基本尺度,不是保存至今的文物,而是传承人传承下来的传统技艺。
苑利认为,“汲取精华,剔除糟粕”,是我国文化战线所秉持的一贯原则,即或在遴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我们也始终秉持,从未改变。这一点与我们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遴选是有很大区别的——因为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我们更看重的是它作为历史见证的重要作用。对于那些已经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的传承与保护,“汲取精华,剔除糟粕”这一基本原则并不适用,这又是为什么呢?众所周知,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从历史上发展过来的,在它们身上难免会留下许多往昔的残痕,这些残痕在我们眼中有些是“好的”,有些则是“不好的”。但作为一个活态的、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活体”项目,我们很难将其切割开来并进行分体保护。
(中国文物网张艳 本刊记者李媛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