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解决好六个方面问题扎实推进扶贫攻坚进程
2014-08-27刘忠诚
刘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这样才有重点”;春节前夕,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扶贫开发是沉甸甸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承担好这个责任”。习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我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是我们全面做好扶贫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指针。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要自觉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基本遵循,围绕解决好六个方面问题,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攻坚进程,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做好扶贫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深化认识解决“为什么扶贫”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这充分说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扶贫开发要始终以消除贫困为首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为基本目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方向。
目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并没有改变,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决不能满足于“翻一番”的平均数,要清醒地看到内蒙古自治区欠发达的基本区情还没有根本改变,贫困地区发展滞后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从贫困区域看,主要是生态型贫困和资源型贫困,全区仍有50万人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区,七个连片特困地区大多资源匮乏,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从贫困旗县看,主要是基础条件差,县域经济发展薄弱。从贫困人口看,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是生产资金短缺、因病和因灾,分别占全区贫困人口的29%、28.3%和21%。截至2013年底,全区57个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扶持的旗县中,还有157万贫困人口。如果这些贫困人口不能脱贫致富,贫困落后面貌不改变,势必影响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坚定不移打好扶贫攻坚战,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需要。
精准扶贫解决“扶谁的贫”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这表明,精准扶贫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
总结我们过去在扶贫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底数不清,指向不明,扶贫开发工作缺乏精准度。说哪个地区、哪个旗县贫困,大家可能头头是道,但说哪个嘎查村、哪一户贫困,为什么贫困,怎么样脱贫,就说不上来了。
我在调研中发现,有一个贫困村共有203户贫困户,他们计划5年脱贫,每年解决40户贫困户脱贫的问题,可是今年是哪40户就说不清楚了,明年、后年就更不清楚了。最后,很可能是每年不论脱贫不脱贫,都是递减40户贫困户,到2017年实现全村脱贫,到那时很可能只是数字脱贫,实际没有脱贫,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问题。
我们要如期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必须逐村逐户地摸清贫困状况,逐村逐户地制定扶贫措施,建档立卡,建立扶贫瞄准机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使扶贫开发变“大水漫灌”为“滴灌”。为彻底解决好这个问题,今年,我们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制定了《自治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标准、范围、规模、方法、程序和完成时限。通过建档立卡,精准识别贫困嘎查村、确认贫困户和掌握致贫原因,实施“靶向疗法”,科学有效地解决了“扶谁的贫” 和真扶贫、真脱贫的问题。
干部驻村解决“谁来扶”的问题
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干部是决定因素。贫困地区致贫返贫除了缺资金、缺技术之外,一个根本原因还是缺少一个好的带头人。借鉴区内外扶贫工作的经验,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派驻工作队是成功之举。
继我区实施38名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生态脆弱区移民扶贫工程、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等扶贫攻坚举措之后,自治区党委、政府最近又做出了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决策和启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即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干部到村到户,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组织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嘎查村,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
驻村工作队主要负责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组织实施任务。目前,自治区、盟市、旗县已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到全区确定的2834个贫困嘎查村任职,开展工作。通过干部驻村帮扶,推进扶贫攻坚重心下移,始终做到规划跟着贫困村、贫困户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干部跟着项目走,实现与扶贫对象无缝对接,确保到2017年,列入“三到村三到户”工作范围的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全面实现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目标。
科学规划解决“怎么扶”的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扶贫攻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城市建设和其它工程一样,科学规划是前提,规划的好则事半功倍,规划不好则劳民伤财。
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关注民生、扶持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紧密联系群众的切入点,将本部门所掌控的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向国家和自治区扶贫攻坚地区重点倾斜。按照规划先行、逐步实施的原则,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38个重点贫困旗县编制了2013—2017年扶贫开发规划,当中既有增收减贫的目标,也有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牧民素质、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的目标,清晰地勾勒出内蒙古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的目标指向和实施路径图。
针对我区有近40余万人生存在沙漠、荒漠化地区和山区等生态脆弱区,难以通过常规扶贫方式实现脱贫的实际,自治区党委政府启动了生态脆弱区移民扶贫工程,决定用5年的时间,把不适宜在生态脆弱区生存的农牧民全部迁移。按照统筹实施、稳步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安置分类,整合资源、注重实效,保护生态、持续发展的原则,到2017年,将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区815个,建成无地农民劳务安置区80个。在新的移民安置区内,初步形成以特色种养收入为基础,劳务收入为主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新格局。
多元投入解决“用什么扶”的问题
有效推进“扶贫攻坚工程”,投入是关键。要建立“群众投、社会筹、单位帮、银行贷、政府补”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扶贫投入渠道。增加政府扶贫投入,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的理念,把扶贫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制度。整合涉农涉牧资金项目,按规划集中投入,合力攻坚,有效解决扶贫投入分散、撒胡椒面的问题。
去年以来,自治区实施了“扶贫攻坚工程”资金整合方案,要求各旗县政府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涉农涉牧资金,集中投入配套扶贫。通过整合,到2017年使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五有(有房住、有学上、有医看、有科技特派员、有强有力的嘎查村级班子)、一产业(每村有一个增收产业)、一项目(每户有一个致富项目)”。
为推进“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每年对2834个贫困嘎查村每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牧业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改革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办法,采取财政扶贫资金为贫困户担保、贴息等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农牧民致富。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4.75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担保、贴息、风险补偿,撬动金融机构50亿元信贷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有效放大了财政扶贫资金规模,做到了以小钱引大钱,实现财政扶贫资金滚动使用,破解了贫困户贷款难的瓶颈。到今年5月末,全区已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20.6亿元。此外,还要通过开展“村企共建”、“扶贫济困日”等活动,广泛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扶贫事业。
创新机制解决“扶贫的活力和动力”问题
成功推进“扶贫攻坚工程”,改革创新是动力。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是创新扶贫体制机制的总原则,发展是解决贫困的根本出路,因此,必须坚持跳出扶贫论扶贫,跳出扶贫抓扶贫。
对我区来说,要以“8337”发展思路为主线,以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为龙头,以贫困旗县为主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目前,扶贫攻坚任务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面临着“区域整体贫困与民族地区发展滞后并存、经济建设落后与生态环境脆弱并存、人口素质与公共服务滞后并存”的三重矛盾,这就要求我们适应扶贫任务的新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着力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动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转变。
此外,坚持群众主体是扶贫体制机制创新的核心。贫困群众是扶贫的主体也是脱贫的主体,参与式扶贫是扶贫开发的成功路子,无论扶贫政策、规划的制定,还是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都要尊重群众愿意,由群众来决定,靠群众来实施,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