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董事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2014-08-27田超群石建军
田超群+石建军
摘 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的核心,而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本文主要从董事长专权的角度来考察我国的公司治理,从政治体制和社会人文环境层面来分析对制度产生的影响,最终通过改变社会大环境、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强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来实现公司治理改革。
关键词:公司治理;董事会;监督职能
一、公司董事会治理中出现问题的法制因素分析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的核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成的的分权制衡关系,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本文主要从董事长专权的角度来具体考察我国公司治理。
法律规定董事会的所有董事地位平等,但在实践中,董事长成为董事会的最高领导者,与其他董事之间是上下级关系,董事会的决策缺乏民主性、科学性。在董事会的运作中,董事会实行集体判断原则,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这表明董事长仅仅是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人,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代表公司,其在公司中并没有特殊的领导地位。但随着董事会成为公司权力的中心,为防止经营者受到控制,要努力实现董事会内部权力的分配制衡,董事会内部的互相监督以及对经营者的监督控制比在董事会外设立专门监督机关的产生的监督效果更为明显。
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但立法也内涵了董事会监督理念,如我国公司法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具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等监督权,以此来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职能。但我国立法对于实践中的公司董事会治理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我个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的出现不能完全归结于法律不完备,其背后还存在很大的非法制支配因素。
二、公司董事会治理中出现问题的非法制因素分析
法律对公司治理活动有基础性的保障和指引作用,各国的公司治理改革也主要通过完善法律来进行。但由于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所带来的不合目的性、滞后性以及受立法者能力限制所导致的法律漏洞等法律固有的局限性,法律在公司董事会治理中的作用是有限的。而人们关注较多的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原因,通过对比公司法修订前后的公司治理,我认为公司治理问题主要在于法律实施环节。
“法律实施成为一个问题,从法律分类上看,主要存在于制定法中。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以制定法为法律渊源,而又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法律的实施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而且在中国,法律本身的力量远不如体制外的因素对人们行为的影响作用大。某些法律缺乏实效,只是一纸空文,是中国古代法律史的一个重要现象。法律在中西方有着不同待遇,西方人重权利,中国人重道义。就公司治理而言,干扰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实施的主要有经济环境、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此处主要分析政治、文化因素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影响。
(一)政治因素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影响
我国政治体制无孔不人的渗透力不容忽视。我国公司法颁布后,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已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政治生活中浓厚的“官本位”制度、严格的行政级别制度,却广泛地照搬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导致公司企业都有行政级别,这严重破坏了董事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使董事长成为公司事实上的领导。
(二)社会人文环境对我国公司治理的影响
社会人文环境对制度的影响特别大。公司治理权力制衡的制度架构是我国从国外引进的,但在国内并没有其适用的人文环境,遭到异质人文意识的瓦解。我国古代礼制社会中的家长制政治文化造就了国人服从权力、服从权威的奴性仆从人格。以政府任命和管理公司干部的官本位制度为政治保证,以家长制文化为肥沃土壤,董事长在公司中的家长地位便明确而牢固。另外,我国国人没有法感情,十分强调“做人”,即在“自己人”之间不要斤斤计较,不应分得太清,否则会很伤感情。在公司治理中,面对董事长的专权和滥权,大部分董事碍于面子或私情,对此视而不见,以情代理,致使董事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监督制约作用丧失。
三、公司董事会治理
我国公司董事会治理出现的问题,是法制与非法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我们应该在放到今后的董事会治理改革中将重点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强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上;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在改善法律规范之外,努力改善我国社会法治环境。公司治理与一国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并不完全相同,公司治理改革并无体制限制,其应该有更广阔的空间,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定会迎来令人期待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宁金成:“我国公司董事会治理在实践中的异化及纠正”,中国商法年刊,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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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郑宇荣:“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完善对策”,载《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第55页。
[4] 王书江、殷建平译:《日本商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68页。
[5] 杜鹏环:“试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学术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