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学生满意率成为考核学校食堂新标尺
2014-08-25徐光明邓珍明
江西教育A 2014年4期
徐光明 邓珍明
上饶县中小学校食堂自2013年秋季实行自主经营以来,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均得到较大改善,师生用餐安全得以保障。新学期,该县又出台新规,把学生满意率作为考核学校食堂管理的新标尺,对学生综合不满意率高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
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契机,将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作为“五访五学五行动”中的一项专项行动,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禁克扣学生伙食,严禁挪用、虚报、挤占食堂资金。根据学生成长需要,科学安排食谱,确保每餐有“一荤两素一汤”,食谱每周挂牌公示,并存档备查;采购新鲜米、菜和安全的食用油,杜绝腐烂、变质的食品在餐桌上出现,提高饭、菜质量。完善食堂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齐全、操作规范、流程合理,坚决杜绝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局还建立问卷调查机制,每学期对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卫生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在用餐学生中进行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依据学生综合不满意率对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进行问责。对综合不满意率在10~15%之间的,给予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诫勉谈话一次;综合不满意率达15%以上或被两次诫勉谈话,对校长、分管副校长实行降职使用,并扣除两人年度10%的绩效工资。该局通过实施问责、处分等强硬措施,督促学校办好师生满意的食堂,切实提升师生在校的幸福指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