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基础是社会分工合理化
2014-08-25
分工创造社会财富
环卫工作是整个社会分工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社会分工作为重要的社会现象,贯穿于人类发展的全部历史过程。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认为,理想社会的分工应该按人的天赋、偏好、兴趣和才能的各自不同而进行划分,有些人天生高贵,而有些人生来低贱,这种天生的差别正是社会分工的基础。
亚当·斯密并不赞同柏拉图的理想设定,他认为“个人之间天赋能力的差异远没有人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起来是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能,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
斯密从现实主义出发,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指出社会分工源自人类互通有无、物资交换和互相交易的倾向,分工可以创造社会财富,社会物质财富是需要通过人们分工合作来积累和创造的。
马克思看到了社会分工的“两重性”,即一方面提高了劳动的生产力,增加了社会财富,促使社会精美完善,但另一方面,却使工人陷于贫困直到变成机器。
既然社会分工是一个历史过程,那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如何应对由于分工而造成的社会分化及其带来的道德歧视?毋庸置疑,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劳动分工,使分布在不同行业或工种的个体,在社会上处于不同的结构形态与层次之上。这种分工形成了社会运行的秩序,不仅带来了经济收益,而且使个体摆脱了孤立的状态,从而形成相互之间的联系,使人们在互助中获得个体需要的满足。
而随着分工的不断细化,出现了许多非营利性的劳动分工,比如环卫工种。这些工种虽然没有直接产生可营利性的利益,但却成为社会所必需。一方面,正是有了这种社会劳动分工,人们得以在一个干净舒适的城市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每个人都在分享着环卫工人社会劳动的成果。然而,另一方面,只要劳动分工的收入仍然以货币分配为主要方式,那么,不同工种之间的收入分配就必然产生分化,就会产生因收入的不均等而带来的社会分层,以及文化和道德观念的分化。
行业性补助有政治意义
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社会分层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其基本依据是财富(经济标准)、地位(社会标准)和权力(政治标准)的多寡高低。这种社会分层的必然结果,带来了人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的不平等。
也因此,随着社会分工而暴露出来的问题,也需要采用新的理论思维和价值观念对其进行考察。及时进行调整,从而使得社会分工越来越合理,从而维护社会的团结和稳定。
首先,社会分工是社会有机体得以正常运转所形成的结构化形态,这种劳动工种的分化本身,是以保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共同体的统一与和谐为宗旨的。社会分工是社会运行过程产生的结果,并不是由于人的天赋和能力不同而造成的。因此,无论从事什么工种,人在道德个体价值的起点上是平等的,不存在因社会分工而产生的道德歧视和所谓的价值优越感。每种工种的存在,都有其社会合理性,从事任何工种进行劳动的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其次,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必然会产生贫富差距和社会地位的分化以及政治权力的分层。对此,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和方式,对从事危险且收入微薄的行业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助,减小由于收入不平等而造成的贫富差距,在经济上使人的尊严得以保障。
从国家层面,这种行业性经济补助的政治意义,远高于其货币层面的付出,它是维护社会共同体的统一和保证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分工不具有天然性,一个运行良好的现代社会应该具有极高的流动性,也就是说,在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中,公民具有选择职业和劳动分工的自由和权利。这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分工和分层是处于动态之中的,各种分工和阶层的人群并非固定,正是因为这种流动性,社会成员之间得以相互交流和理解,从而达成社会的和解与认同,从而减少人群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增进社会的团结与和谐。
本栏责编/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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