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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国家治理模式构建

2014-08-21任冠宇

2014年19期
关键词:公民法治政府

任冠宇

摘要:“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反映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国家未来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眼光。国家治理模式是由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相互耦合、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种整体性的和相对稳定性的制度结构模式。构建有效的国家治理模式是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关键要素。

关键词:深化改革;国家治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治理大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从新中国成立的国家统治模式到改革开放后逐步从统治走向管理模式,再到2013年开始推进国家治理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理念的提出,标志着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一次“质的飞跃”。“国家治理”的概念是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变革与重构,其内涵更丰富,它基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过程,意味着“多元、协商、共治”,意味着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关系的重塑,意味着在原先侧重于国家管理有效化,到开始明确把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执政党执政理念重要内容的时代转变。

一、建立法治化的公共服务性政府

在现代国家制度研究中,法治是被学者们最为关注的控制政府行为的最有有效的一种制度安排。“法治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原则,他要求政府官员和公民都要遵循法律的约束,但前提是首先规范政府的权力和行为。”①第一,完善法制建设。建立法治政府首先要求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来规范政府的权力约束政府的行为,强化政府的政治职能和责任,确保政府为全社会创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政治和法律环境。第二,强化法治意识。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是法律内化为全体社会成员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和参与社会生活时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说,权利意识的启蒙我们已经完成,那么法治观念的启蒙还在路上,这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深层原因所在。第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决杜绝事前“拍脑袋”、事中“拍胸脯”、事后“拍屁股”的“三拍”型行政决策,坚决反对少数人一言堂、主观擅断、一意孤行的不当决策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第四,坚持公开透明,完善监督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可以保证行政权力始终在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之下运行。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有利于体现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也有利于树立行政机关的公正形象。

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中国还需要更为深入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来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建立新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②实现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的实现,必将是政府治理理念、政府服务职能以及国家治理模式进入到一个攻坚克难的重大变革阶段。正如亨廷顿所说:“在那些正在经历快速变化的社会中,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增长速度快于政府所能满足这种需求的速度。”③。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改革传统的的高度集权、过度僵化的科层官僚体制,转变执政理念和角色定位,借助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来加强坏人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即通过市场竞争和社会力量来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通过强调企业家精神来促进和重塑政府,加快政府行政技术和执政方式的更新和创新速度;通过有效的公民参与,通过完善公民参政议政的途径,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力,来提高政府治理的公正性、透明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创建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

当前,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深化势必深入扩展到政治和社会领域,对构建现代国家治理模式产生深刻影响。“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互惠共生的有效国家治理模式,是转型深化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也是促使转型国家从严重的分裂与衰退走向持久的稳定与发展的制度基石。”④纵观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其间贯穿的基本逻辑清晰可见: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其目的在于:为企业松绑,让市场发育,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一,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的决定性作用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当代中国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就要跳出有关强政府弱市场和强市场弱政府之间非此即彼的关系的思维误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首先就要转变传统政治经济体制下“强政府弱市场”的固定思维模式,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于此同时,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宏观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发展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有效接力,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下适时适事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功能失灵、调节经济发展失衡的作用,既避免政府能力不足的也要防止政府过分干预。

第二,进一步深入经济体制改革与建设,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运行绩效。主要包括: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努力形成稳定、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等等。

三、努力实现公民社会的充分发育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民社会是在政府功能和市场功能的“双重失灵的空白领域”领域承担着大量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19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出现了一个放松管制和私有化的浪潮,政府推出了很多传统的微观经济干预领域,与此同时,大量的公共服务领域转而由第三部门即公民社会尤其是社会中介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来提供,公民社会对实现“有效政府、高效市场”的管理格局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此,“公民社会被视为缓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的第三种治理机制。”⑤

第一,转变思维模式,加强公民文化建设。首先要进行公民意识的培育和公民能力的提升。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社会性活动的一种自觉自为认知意识,主要是指公民个人对自身的政治地位、法律权利义务及自己与国家关系等的自我认识;公民的能力素养通过政治参与、公共理性以及自我管理等几个方面得以体现,这是公民文化中的核心部分,是公民意识的升华和实践。其次是加强政治制度创新,为公民社会的成长提供有效的政治和法律保障。在提高公民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并让政府主动、合理地还权放权于社会,政府的作用更多的表现在政治上给予公民社会宽松的政治环境,经济上予以适度的财政支持,法律上给予其充分的利益保障。

第二,构建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机制,拓展公民社会的发展空间。首先,政府需要承认公民社会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只有承认公民社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和对政府管理的互补性,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对话才有平等展开的可能性。同时政府在构建公民社会的过程中要呈现出一种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姿态,将更多的公共事务交由社会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其次,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要求要建立相关的代表机构和沟通渠道,使公民社会组织能够定期表达其利益诉求和政治观点,充分激发社会民间组织的参与热情和创新精神。

第三,大力培育公民社会社团组织,丰富公民社会实践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发展有赖于社团组织的蓬勃兴起。社团组织这一具有自律性的社会自治力量社会中坚力量的存在,可以使公民社会成长为有序化和稳定性的社会管理机制。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在“强政府、弱社会”的社会架构和权力格局下,社会社团组织的发展一直呈现出弱势发展态势。鼓励社团组织的发展,不仅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部分。

四、结语: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国家治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根本上讲,国家政府治理在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双重作用下不断得到重塑,一方面我国成功地实现重建国家在市场活动中的角色;另一方面则成功地实践了市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强有力的市场监管职能,拓展了民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增强了公共服务的能力。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国家治理模式构建是一蹴而就,更不是一劳永逸的,它只能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渐进地探索,不断发展着的。(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41020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0.

[2]张卓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点体会[J].经济研究,2007.

[3]景维民,张慧君,黄秋菊等.经济转型深化中的国家治理模式重构[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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