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面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

2014-08-19张志忠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4年7期
关键词:内蒙古法治监督

张志忠

法治内蒙古建设,既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自治区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更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所在。

一、发挥法治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顶层设计事关法治建设全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制约我国和我区法治建设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要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内蒙古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既要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也要做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协同推进,以最大限度形成建设法治内蒙古的整体合力。

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遵循,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各级领导干部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要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法治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成为法治精神的践行者、捍卫者,唯有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唯有他们事先正己,用行动作出表率,才能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具体行为中去,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能不能遵守法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把依法行政状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指标,这样才能强有力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才能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三、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首先要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妥善处理好以下五方面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之间的关系,人大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的关系,政府与法院之间的关系,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舆论监督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间的关系。

其次要强化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确立司法权威、保证司法高效的基础。

再次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自治区及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

四、发挥人大在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人大要在主导和监督“法治内蒙古”的创建工作中发挥作用。一是要督促落实《法治内蒙古建设纲要》的实施。二是要以“法治旗县(市、区)”创建活动为突破口,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法治嘎查村(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撑,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三是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四是要督促制定落实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人大要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中发挥作用。一是要拓展和完善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的途径和机制。要进一步扩大普通公民和知识分子对人大工作的直接参与,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邀请公民旁听人代会会议,扩大公民对常委会监督、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等其他工作的参与。二是要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加强对政府部门的质询和监督,重点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固有资产监督职能,这将进一步倒逼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将进一步倒逼人大强化监督职权的刚性和针对性,在对政府的监督上有所作为。

人大要在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发挥作用。一是对社会政策、重大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在建立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督促所有盟市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进行评估检查。三是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政府及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

总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内蒙古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和新的形势下不断开创内蒙古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作者系自治区人大常委,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刘 佳

猜你喜欢

内蒙古法治监督
走实“1+6法治同行”党建之路
法治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
什么是四个监督?
新时代道德与法治教师法治素养的培育
“一例多境”培育初中生法治意识
An Analysis of English Teaching Methods in Middle School
闫锡聪
内蒙古大草原
落实依法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
书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