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室内环境中光与空间的关系
2014-08-18史晓娜徐钊郭晶
史晓娜 徐钊 郭晶
摘 要:人们对室内空间的要求发生了质的改变,室内空间中光环境的设计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本文追溯了光与空间的历史,分析了光与空间的关系,以及室内光环境创造的必要性,对室内环境设计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光与空间;光环境创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室内空间的要求也发生了质的改变,国内越来越多的室内空间设计与光环境设计的规范和标准逐渐颁布执行。但是,室内空间中光环境的设计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造成设计中普遍存在着光与空间互相脱节的严重现象。当前建筑及室内空间设计中普遍存在两种误区:一是设计师只注重构成空间之实体要素的设计,而把光仅作为点缀或装饰,使光环境设计成为实体形式的延伸和附属。二是对于光环境设计多集中于照度计算和能源效率等技术层面,而没有体现光作为空间构成之重要元素的主动性。在室内环境设计中,光不仅仅是满足最基本的照明要求,实体空间也并不是要构筑孤立的视觉形式,光既可赋予空间灵魂和生命,也可能成为空间的败笔和祸源。二者共同指向的是塑造室内空间氛围,并在整体空间构筑中达到一种互动的关心。
1 光与空间的历史追溯
建筑作为“石头的史书”和“世界的年鉴”记载着人类生活环境的变迁,呈现出是一部建筑与光影同行的历史。一个被赋予功能、建构完成的室内空间,虽有确定的物质材料和形貌体量,一旦光线消逝,将呈现死寂一样的宁静。回顾人类发展历程,对光的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自然采光阶段。在早期社会,人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洞穴、木材、茅草等建筑物只作为人们遮风避雨、抵御严寒等恶劣自然条件的场所。那个时候,建筑用光主要依赖自然采光,钻木取火方法使用以后,人们开始利用木材燃烧的火光照明,辅以烛光照明。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在努力使建筑去适应多种自然光,以满足人类的生活需要。
(2)人工光的阶段。1879年,爱迪生发明电灯,人类结束了借火生光的漫长岁月。电灯的发明成功,照明技术的发展,都对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和精神文明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光源的研制成功及新材料的不断涌现,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获得形形色色的光,让人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精致”,以至于一些人在艳阳高照的白天也乐得享用这种畸形的光环境。
(3)绿色照明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日益严重,人们开始反思人类在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环境问题,降低能耗的呼声迫使人工照明退居辅助位置,绿色照明成为建筑及室内空间设计的焦点,诞生了一系列值得借鉴的优秀作品。
2 探析光与空间的关系
(1)光对建筑的作用。著名美国现代建筑师路易斯·康说:“自然光给予空间特性,自然光给予建筑生命,因为建筑是由光的环境照射而产生生命。基于此,除非给予它(建筑)生命(光),否则没有一个空间是真实的。”黑暗之中的建筑实体对于人的视觉器官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当一束光投射到建筑表面之后,产生了亮面、阴面和阴影,从而让人感觉建筑形体,让人感知建筑质感。光渲染建筑结构,表现材料构造和结构形式的美,并使这种结构形式和韵律表现得更清晰、更丰满、更动人。
(2)光对空间的作用。光将空间展示在人们面前,正如斯蒂芬·霍尔(Steven·Holl)所说:“光的不同入射方式,光产生的阴影,光的透射、折射和反射,以及光的透明、半透明、不透明的状态结合在一起,对空间进行了定义和再定义”。光使人的感觉产生了一种暂时性的联系,光参与了空间的创造和再组织,通过对光环境的设计,人们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空间形象。尤其是玻璃的透光性使室内空间获得了足够的光线,加强了室内外环境的联系与沟通,使自然景观真情流露,树影随风摇曳,在光线的作用下不时弥漫,使室内环境获得了与室外环境一致的光的肌理,室内外环境的沟通达到了一体化的效果。流动空间强调空间之间的联系,在大空间的内部流动路线上主要是靠空间的灵活隔断来实现的,但亮度相同、色彩均匀的光线给空间铺上了统一的基调,使人行走其中,对空间有了连贯性、流畅性的心理感受,这个时候光就起到了连接空间的作用。
建筑是通过实体构件围合而成,弱化实体界面,增加墙顶的大面积窗来增强室内与室外的沟通,可以获得空间开放的形式和感受。由于界面实体被弱化,光线效果则更强,整个空间更有趣味,这个时候光就起到了开放空间的作用。光与空间在满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同时也塑造了空间形象,它是正确认识设计过程中整体与局部关系的完美体现,认真考虑光与空间的关系以及空间的功能和美学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没有经过系统设计的室内空间是不完整的空间。另外,光与空间形成一个整体,可以利用光来限定空间,相对于实体构件的分割和围和,这种空间有着出乎意料的美的效果。
(3)光对色彩的作用。小林秀雄曾说过:“没有光就没有色彩,光是色彩的源泉,色彩就是破碎的光”。人的一生自始至终都处在绚丽的色彩之中,并感受到时光的美好,时间的温馨,人生的愉悦。色彩是光刺激眼睛再传到大脑的视觉中枢产生的感觉,年轻丰盈的颜色只能在明亮的日光下存活,愈高昂的色彩愈需要吸食充沛的日光能量。有光才有色彩。光是产生色彩的首要条件,同一空间配以不同色彩的灯光,会使人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变幻莫测的空间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灯光的作用。光与空间有很多的相似性,光有一种令人感动的魅力,利用光将不同的空间性格表达出来,可以引导空间、划分空间、渲染气氛。
(4)光对心理的影响。万物生长靠太阳,生命来自于光,光也是生命形式的呈现,它以明暗、粗糙、光滑、细致,还有其他众多的材质面相,注定与人的感情融合在一起。明暗的光线对比能对空间进行清晰的区分,这种区分是基于对空间性质的改变而完成的。明亮的空间与幽暗的空间的知觉特征是迥然不同的,前者可以成为人们嬉戏游玩的场所,而后者却能唤起人们对历史的回忆和哀思。
3 光与室内光环境创造是设计发展的必然结果
室内光环境创造涉及美术学、环境学、建筑学、心理学、视觉学、电气学等方面的知识。这种以建筑室内及相关知识为背景的灯光设计师与作为空间创造者的室内设计师相配合,能够充分地理解并延伸室内空间和装饰造型、深化并升华室内空间的设计理念。室内设计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创造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两方面需要的空间环境,也就是说优秀的室内设计是室内外环境的一体化设计。光环境设计与室内空间设计同属室内设计系统的范畴,光环境设计在营造室内空间气氛的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它是室内空间的细节设计,也是室内设计的二次规划。在设计实践中,很多的设计师仍仅从美学的方向出发来进行室内光环境创造,对灯光的“形”研究有余,而对灯光的“神”,即本质的把握仍有欠缺。随着设计的发展,光环境设计与室内空间设计既相辅相成,又相对独立,光环境设计依附于室内空间设计但又不完全从属于室内空间设计。因此,可以认为光环境设计是构建宏观室内设计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理解光与空间之间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是室内设计系统的要求,应结合环境学、心理学、视觉学等理论,努力为光环境设计与室内空间设计寻找科学的结合点,并为空间视觉设计提供新的方法和视角。设计师应将室内空间设计与光环境设计纳入一体化设计的范畴中来,建构“设计空间必然设计光亮”的视觉法则,从视知觉的基本点出发对光与空间进行动态的设计考虑,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满足建筑空间构造的稳定性要求,体现室内空间设计与光环境设计的完美结合。
正确认识光与室内光环境创造的必要性,系统分析室内设计的构成要素,综合考虑光环境设计的技术要点,走出对光的神秘作用的片面理解,将技术和感知的问题转化到空间整体与局部设计中。一方面要考虑好技术上光的照度、控制光的色温等具体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协调好光在室内功能、视觉空间、人的知觉等所起的作用,并使之形成动态协调的良好关系。然而,今天的室内空间设计与光环境设计往往是独立的,两者长期独立运行,由于各种原因容易造成对室内空间主体的破坏,同时也让建筑结构的使用寿命降低。光与空间的一体化设计,既能体现设计对于物质和功能的满足,又能体现设计对于精神和审美情趣的追求,从而达到光与空间的完美结合。但是,这种一体化设计的构想在一定程度上是受限制的,空间归属的流动性和室内功能的变化性都是制约光环境设计的因素,只有通过两者的完美结合,才能达到最优化的效果。
4 结语
光以各种方式介入人们的生活,并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大量室内外空间的照明需求,给设计师提供了广阔的设计舞台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和压力。因此,设计师应把光环境设计作为室内空间艺术的重要工具,在其设计作品中充分表现出对光在空间中的想象力,以及通过其设计作品中光线的运用对环境和人之间的关系所做出的理解和关怀,并努力使空间环境融为一体。研究结果表明,光与空间的设计是整体观的体现,正确认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以室内空间设计为主体,处理好光与空间的问题对室内外环(下转第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