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肃反运动的来龙去脉探究
2014-08-16王小平
摘要:1955年7月至1960年9月,全国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的运动(简称肃反运动)。这场运动涉及面广、被清洗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对中国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认为,肃反运动的开始时间应该是1951年5月。运动经过了1955年7月—1956年12月的发动阶段,1956年12月—1958年12月的高潮阶段,1958年12月—1960年9月的结束阶段。
关键词:肃反运动;反革命分子;政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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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反运动是在镇反运动兴起后紧接着发起的。这两场运动一度交叉进行。最早是在镇反运动后期,开始了所谓清理“中层”和“内层”的运动,这是肃反运动的开始。镇反运动结束后,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审干工作。在审干过程中,发生了潘扬、胡风事件。这两个事件发生后,肃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关于肃反运动的研究现状、起点、运动过程,学术界有过许多讨论,但都不能全面解释这场运动,本文对此研究希望有所启示与推动。
一、肃反运动的研究现状
从目前对1955年至1960年肃反运动的研究状况来看,这一运动虽然在文革前就有著作涉及,但真正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是从上世纪80年开始的。近年来,学术界才逐步出现一批研究成果。
肃反运动还在进行的过程中,就有书籍涉及这场运动的,如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三年级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1]这本书最早将肃反运动写入中国当代史。
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肃反运动作为一个重要历史事件,在通史类(共和国史)和党史类著作中不断出现。此外,工具书类著作也将肃反运动作为一个重大历史事件来介绍,如周华虎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1949年10月——1991年12月)》、朱健华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朱宗玉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事件人物》、廖盖隆等人所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年史》、郭彬蔚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辞典》、黄文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辞典》等等。
除上述之外,人物传记和回忆录也涉及肃反运动,如黄瑶、张明哲著的《罗瑞卿传》、童教英著的《从炼狱中升华——我的父亲童书业》、陈清泉著的《在中共高层50年——陆定一传奇人生》、张丽敏著的《雷石榆人生之路》、刘复之著的《刘复之回忆录》、李瑞骅著的《八十忆语:一个早期归国工程师的自述》、李辉编著的《一纸苍凉<杜高档案>原始文本》、王觉非著的《逝者如斯》、郭林祥著的《郭林祥回忆录》、刘田夫著的《刘田夫回忆录》等等。
在大陆学者对肃反运动关注的同时,台湾地区和国外的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运动。 如台湾学者陈永发的《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美]R·麦克法夸尔 、费正清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美]莫里斯·梅斯纳的《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俄]阿尔兰·梅里克塞托夫、[美]亚历山大·潘佐夫的《论中国的斯大林化》。[2]
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专门研究肃反运动的论文。如杨成军、孙淑君的《试述哈尔滨市肃反运动及经验教训》[3]、苗长青的《论解放初期山西的肃反运动》[4]、牛崇辉的《山西肃反运动述略》[5]、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的《原绵阳专区肃反运动综述》[6]、李维民的《1955年肃反扩大化的教训》[7]。除此之外,还有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如秦程节的《1955-1957年肃反运动述评》[8]、李秋生的《河北整风反右运动中的肃反问题考察》[9]、玄坤的《1950年代肃反运动动因研究》[10]、黄骏的《 50年代“审干、肃反运动”研究:以江苏省为论述中心》[11]。
通过上述学术著作、论文研究的回顾,可以看出,学界对肃反运动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学术界对肃反运动的起因的探讨,迄今为止,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为了清除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遗漏的反革命分子,以及打击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中共中央发起了肃反运动。持这种观点的著作有李茂盛、靳德行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李云峰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史》、杨树标等著的《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史稿》。第二种看法认为,1955年上半年,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重新抬头,进行破坏活动。因此引起了肃反运动。持这种观点的著作如朱玉湘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王墨君等人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三种看法认为,肃反运动的起因与胡风事件、潘扬事件有关。持这种观点的著作有林蕴晖等人所著的《凯歌行进的时期》、庞松所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笔者认为,这三种观点都没有从历史延续性方面考察肃反运动的起因。因此,肃反运动的起因还有待澄清。关于肃反运动的起因,笔者已有文章专述,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从现有的著作中能看出,全国肃反运动分四批进行,有三部著作作了论述:杨树标等著的《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史稿》、朱健华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周华虎等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1949年10月——1991年12月)》。其余著作和论文都没有把全国肃反运动的过程反映出来,也没有把省和县的肃反运动反映出来。
第三,在学术界,学者一致认为1955年7月1日是肃反运动的开始时间,而肃反运动的结束时间则形成以杨树标、庞松为代表的两种观点。杨树标等人认为:“全国规模的内部肃反斗争,第一、二、三批于一九五七年底基本结束,第四批于一九五八年结束。”[12]213庞松则认为:“这次党政机关内部的肃反运动,从1955年7月开始,分批进行,到1957年年底基本结束。”[13]421大部分著作和论文赞同庞松的观点。
从笔者掌握的档案资料来看,学术界存在的观点不能成立。肃反运动的开始时间应该是1951年5月,结束时间应该是1960年9月。
第四,有个案研究的论文只是粗略地概述了基层肃反运动,没有对基层肃反运动进行深入研究。如杨成军、孙淑君的《试述哈尔滨市肃反运动及经验教训》、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的《原绵阳专区肃反运动综述》、《 50年代“审干、肃反运动”研究:以江苏省为论述中心》。由此断定,用个案研究肃反运动,会成为肃反运动研究发展的新趋向。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关于肃反运动的起点、运动过程和结束时间,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这些不同的观点,需要进一步考证。
二、肃反运动的起点
在镇反运动的开展过程中,1951年2月9日,华北局在给中央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用整风的方式审查留用人员及新知识分子。这一做法,很快引起毛泽东的注意。2月10日,毛泽东在华北局的报告上所写的批语指出,据湖北公安厅报告,已在省级机关中逮捕匪特、地霸、盗匪、反动党派、会道门等160名,其中,被捕人员来自省委者占20%,省府占74%,中原大学占3%,军区占1%,甚至还有处长5名。因此,毛泽东要中南局注意“问题之严重”。与此同时,毛泽东要求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应当开始注意这个问题”。[14]115
3月6日,西南军区率先响应毛泽东的号召,要求各级党委对留用军官、旧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继西南军区之后,各地先后开始在党政军等系统展开清理。在清理的过程中,各地先后向中央报告内部有问题。如邓小平向中共中央报告,西南军政机关成分复杂,以及云南党组织不纯[14]179。与此同时,山东发生了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被反革命分子王聚民刺杀事件[14]249。这个事件使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坚信党内政府内和军队内已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混进来。此后,中共中央极力要求各地在镇压反革命的同时,要注意清理党政军内部。在这个时期,清理组织内部都是各自为政。镇反工作都集中处理“外层”,“中层”、“内层”主要是清理某些重要部门。镇压反革命“目前重点仍在‘外层,但对中层、内层的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必须及时加以清理,对某些已有材料或可疑的分子必须及时进行处理。”[14]215
5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决定,镇压反革命运动从社会上的大规模清理,转入清理党政军内部。会议决定:“对于‘中层和‘内层[15]38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从现在开始,有计划地加以清查。”“其方法是学习镇反文件,向着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号召他们中间有问题的人(不是一切人)用真诚老实的态度,交清历史,坦白其隐藏的问题。这种坦白运动必须由首长负责主持,采取自愿原则,不得施行强迫。”[16]31各地展开了清理“中层”、“内层”工作,但仍侧重于清理首脑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要害部门。在政府系统、学校和工厂的清理工作允许党外人士参加[14]299。
镇反运动开始收缩后,中共中央要求各地清理“中层”“内层”,不仅要扩大范围,而且要逮捕“坚决的反革命分子,或有严重罪恶的反动分子”[17]102。1951年5月21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该指示指出:“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政府、军队、民众团体及财经文教等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和干部学校的学生。主要是其中的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打击的对象,主要应是各种反革命分子。”[17]101还指出,清理的方法是“应该首先采取整风方式,即从学习镇压反革命的文件和由首长作报告开始,经过思想酝酿,然后号召有问题的人(不是一切人)用真诚老实的态度,向国家(或党)交清自己的历史,坦白出隐藏的问题,并检举所知道的反革命分子、嫌疑分子、或别人隐藏的问题。”[17]101
按照上述指示规定的清理范围和方法,各地除对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清查外,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地进行了一次初步的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各地先后发现党内有一些党员曾经是反革命分子或者政治上有问题,也有一些党员隐瞒了历史和其他问题。
为了处理那些清理“中层”、“内层”过程中被发现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党员,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所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草案)》。它规定,共产党员凡隐瞒参加特务组织或特务活动,以及曾任国民党三青团区分部以上负责人员、国民党政府各级负责官吏、国民党军队校级以上军政工作人员、反动会道门的骨干分子等问题者,一律开除党籍。其中如有血债或现行活动者,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处理办法对党员隐瞒其他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也作了明确的处理规定。这项党内清理工作一直延续到1953年12月。[17]105
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清理“中层”、“内层”的运动,引起中央决定再次审查干部。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必须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更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干部,保证国家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17]193这一审干工作在1955年10月与肃反运动并轨。
在审干过程中,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潘扬事件、胡风事件。这两个事件发生后,肃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
目前,学术界认为,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开展了肃反运动。持这类观点的学者众多,笔者仅以林蕴晖等所著的《凯歌行进的时期》、庞松所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为例。
林蕴晖等人指出:“在胡风的文艺思想问题被认为是‘反革命集团的同时,又认为党内出了潘汉年、扬帆‘反革命事件,于是在对国内阶级斗争状况的估计上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如中共中央1955年7月1日发出的《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中所说‘高饶集团、潘扬集团、胡风集团的揭露,仅仅是我们肃清暗藏的反革命斗争的开始,而不是这个斗争的终结。正确的估计应当是:在很多部门,在很多地方,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还没有被揭露和肃清的。指示说:……。据此,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一个广大的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18]406
庞松指出:“在‘胡风反革命集团及潘扬事件相继发生的政治背景下,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这个指示对国内阶级斗争状况做出脱离实际的严重估计,认为‘在很多部门,在很多地方,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还没有被揭露和肃清的,他们以伪装的手法钻进革命队伍,已经在财经、政治、文教、学术思想、统一战线、群众团体以及其他许多机关里和战线上进行阴谋活动,破坏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事业。当时,中央估计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或其他坏分子约占全国各类机关总人数的5%左右,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一场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简称‘内部肃反),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提高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警惕性,并决定中央和各级党委均成立专门小组领导这项工作,要求将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密切结合进行。”[13]421
笔者认为,学界现有的观点是不合理不准确的。
第一、镇反运动刚开始时,全国只镇压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随着镇反运动的发展和深入,镇反运动分为两种:一种为清理“外层”,即镇压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一种为清理“中层”、“内层”,即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这说明,在镇反运动后期,内部肃反运动已经开始。
第二,清理“中层”、“内层”运动的性质与肃反运动的性质是相同的。二者都是纯洁内部的运动。事实上,肃反运动是清理“中层”、“内层”运动的扩大化。 按正常的历史发展看,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于1953年年底基本上结束。但高饶事件、潘扬事件、胡风事件的出现,使中共中央错误地估计“在很多部门,在很多地方,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还没有被揭露和肃清的。”[19]1在这种思维主导下,清理“中层”、“内层”运动随着党内过火政治斗争和对社会政治情况的错误估计,而不断牵连、不断蔓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大规模的肃反运动。这种看法,罗瑞卿给以证实。“一九五五年城乡和混在我们内部的暗藏反革命分子抬头,我发动第二次镇反运动和内部肃反运动。”[20]62《中国人民公安史稿》指出:“早在第一次社会镇反运动中就发现敌情,开展了对中内层的处理。此后,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文教单位、工矿企业等内部,又不断发现混进来的反革命分子,有的已经混入共产党内部或机密要害部门,潜藏下来。随着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内部的各种犯罪活动和破坏事故也明显增多。”[21]280
笔者认为,肃反运动的起始时间,应该是1951年5月,而不是1955年7月。
三、肃反运动的过程
大规模肃反运动从1955年7月正式发动,于1960年9月结束,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肃反运动的发动(1955年7月——1956年12月)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这一指示发出后,全国省、市、自治区、人民解放军和中央一级党的、政府和群众团体的机关,都在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的基础上,开始展开了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按照“七一指示”的规定,各地用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同严格的组织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展开肃反斗争。这批肃反运动于1956年12月基本结束。
这批肃反运动是由反胡风“反革命集团”直接发动的,群众运动进展迅速而猛烈,但领导一时跟不上发展需要。7月3日,《人民日报》指出:“正是因为不少人有这些极端危险的右倾思想,才使得我们不少部门在党内斗争、思想斗争、干部工作和人事工作方面采取了‘宁右勿左的作法。这就使得我们队伍中许多人丧失了政治警惕性,不能辨别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使很多人长期和老虎睡在一起还不知道,或者明明发现了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思想也不敢进行坚决的斗争。这是目前革命队伍中的主要危险和主要偏向。”[22]15 7月4日,毛泽东看到国家机关党委的专题报告后,发现这个单位也存在上述现象。因此,毛泽东给各省市发出指示:“你们那里如有相同的偏向,望注意纠正。”[23]186
此后,各地开始纠正右倾的偏向。7月6日,国家机关党委向中央作了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专题报告,该报告说:“目前已经展开思想斗争的小组,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有计划地对某些重点人展开思想斗争。二、对革命阵营内部的右倾思想、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斗争,主要是检查和批判右倾麻痹思想,然后逐步使斗争深入扩大。至于少数尚未开展思想斗争的单位,则督促他们迅速发动群众,把运动开展起来。”[24]194
7月10日,毛泽东批转上述报告,要求“各省市情况,望仿此方式择要上报。”[24]193 7月25日,《人民日报》严厉批评说:“我们的某些领导人员对于当前在国家机关、党的组织、人民团体、文化教育机关、经济机关中所进行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束手束脚,不敢大胆放手地发动群众,揭发反革命的言论和行动,企图以司法手段代替群众运动,抓几个反革命分子了事。也有一些单位借口业务忙而不认真开展斗争。”“许多地方和部门对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至今还限于少数领导人员和专门机关在那里孤军作战,斗争的范围很小,不能形成声势浩大的力量。”[24]8 7月27日,罗瑞卿代表公安机关作了检讨,说:公安部门在这个方面犯过许多错误。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对于反革命分子的猖狂活动没有坚决镇压,引起群众抱怨说。[25]
8月18日,《人民日报》提出:“必须继续清除右倾思想,更加提高警觉,拿出最大的勇气和决心,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26]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指出,党的、政府的、群众团体(不包括工商联)的机关,高等学校和干部学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小学校(包括教职员工,不包括学生),军队,国营的、合作社营的、公私合营的企业(包括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均无例外地进行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27]9该指示根据运动的初步经验,还对运动中的其他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如充分发动群众、逮捕的批准权等等。
各省市接到上述指示后,先后制定出开展肃反运动的计划,并将运动的情况和运动中发生的问题报告了中央。同时,各系统、各部门党委相继建立专职的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党委定期讨论的领导制度。这些领导机构组建后,各地发动群众,开展了肃反斗争。
各地为大张旗鼓地开展肃反斗争,普遍掀起宣传教育运动。如 8月30日,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在上海中苏友谊馆举办了“肃清反革命分子画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还把展出作品,复制了95套,共23400多幅,准备在上海各工人俱乐部、文化馆等38个地点以及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安徽等五省的52个城市和北京等地相继展出。[28]中国佛教协会代理会长喜饶嘉错也号召佛教界“提高警惕,划清敌我界线,协助人民政府彻底肃清一切敢于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29]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致全国男女青年书说:“党号召我们提高革命警惕性,保卫祖国。让我们响亮地回答:我们一定不让一个外来的敌人踏上祖国的土地,不让一个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隐藏在我们身边。”[30]各地在宣传教育的动员下,短时间内掀起了群众运动,同时,出现了“左”的过火的斗争。如有些小组在斗争的时候使用了打人、骂人、车轮战、诱供、逼供等等非法手段。逮捕、隔离反省和搜查面也宽了。被隔离反省错了和搜查错了的人也不少。全国自杀已死4,271名。[31]4高级知识分子更为严重,有不少单位被列为肃反对象的人占高级知识分子总人数的10%以上。[32]3
为保证各地肃反斗争健康地发展,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群众已经发动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的指示》。该指示指出, 肃反斗争开展后,每个单位的运动应该经过五个阶段:(一)准备阶段,建立肃反队伍,摸底调查,准备材料,发动群众,交代政策。(二)小组斗争阶段,对有反革命问题,尚未坦白交代的人,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发动群众追查。(三)专案小组阶段。 对问题重大的案件,成立专案小组,进行审查。(四)甄别定案阶段。对经过小组斗争和专案审查,认为是反革命和其他坏分的人,由公安、法院、检察、纪律检查和组织部门进行甄别和处理。如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法律处分,经过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判判决。行政处分由政府监察部门或行政首长最后决定。五、复查阶段。甄别定案后,再按单位进行一次复查,查错查漏,进行善后工作。[32]15
按照上述指示的规定,各地在纠正“左”的偏向的同时,继续开展肃反运动。在这一时期,受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影响,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开始自动投案自首。为了正确对待前来自首的分子和正确地处理已经自首的分子,1956年1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自首问题的指示》。该指示指出,对前来自首的分子,应当采取欢迎的态度,一律不要立即拘留或逮捕,要迅速查明情况,区别对待,从宽处理。此外,该指示还规定了免于惩办、免于处刑和从宽判处的具体政策和审批制度。公安部为适应肃反运动出现的新变化,于3月28日至4月5日召开全国厅局长会议。会议指出,1955年冬季到1956年春季,镇压反革命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新情况和新变化。全国有42万多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向人民政府投案自首。会议提出,今后只着重打击其中少数罪恶大、民愤大、拒不坦白的分子,对其他的分子采取更为宽大的政策,对投案自首的分子,从宽处理;对待历史反革命分子的政策适当放宽。[16]102
中共中央为使各省市适应这种新局面,于4月10日发出《关于必须把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又好、又快、又省地进行到底的指示》。该指示提出,1955年开展肃反运动的单位,要采取各项具体的措施,争取1956年6月底结束运动。1956年新开展运动的单位,注意解决准备工作和发动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肃反政策。此外,该指示还要求,各省市执行“肃反业务两不误”的方针,正确地安排肃反工作,保证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肃反任务。[33]18毛泽东看到肃反运动中出现的新变化,一改杀气腾腾的姿态,指出:“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都应当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有自新的机会。”[15]283 周恩来也指出:“今后处理反革命分子,在政策上会比从前更宽一点,而不是更严一点。”[16]109罗瑞卿也指出:“在农村,根据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五条的规定,按照反革命分子的不同情况,除极少数罪恶重、民愤大和进行破坏活动的分子须依法加以逮捕外,其余的一般分子,都把他们放入合作社作为正式社员,候补社员,或管制生产,进行改造。对于管制生产的分子,也给他们同工同酬的待遇。”“在城市,对于一般反革命分子也应该根据上述精神,适当地安置工作,给予生活出路。”[34]
各地按照中央的政策,分别宽大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如广州市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分别处理了六名反革命分子。有四名自首投案的反革命分子受到免予起诉的宽大处理,一名在被捕后坦白交代了自己罪行的反革命分子被从轻判刑,另一名拒不坦白、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被判处死刑。[35]吉林、广东、安徽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分别处理反革命案件。[36]随后,各地对反革命分子展开政治攻势。河北、浙江、河南、四川等9个省,在政治攻势中破获积案5849起;北京、上海、广东、福建、辽宁等14个省,共有103名派遣、潜伏特务自首;河南、湖南、福建等11个省,在政治攻势中缴获迫击炮1门、掷弹筒3个、土炮20门、机枪10挺、长短枪2937枝、子弹122933发、炮弹和手榴弹1847枚、电台7部及大批反动证件。[34]109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议提出:“今后对于反革命残余势力还必须继续进行坚决的斗争。但是因为反革命力量已经日益缩小和分化,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除极少数罪大恶极、引起人民公愤的罪犯不能不处死刑以外,其余罪犯应当一律免处死刑,并且给以人道的待遇,尽可能把他们教育成为善良的劳动者。”[37]从此以后,国家在镇压反革命残余的工作中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
11月21至27日,中央十人小组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组长会议。会议检查了第一批肃反运动的结束情况,认为运动成绩是巨大的,但也发生过许多缺点和错误。从全国党政系统154,273个肃反对象最后甄别定案的结果来看,被斗争的肃反对象可以分为下列七类:第一类、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33,827名,占肃反对象总数的21.9%。第二类、查出其他刑事犯罪分子661名,占0.42%。第三类、查出反革命嫌疑分子5,295名,占3.43%。第四类、因为政策界限放宽,过去算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今天不算了的有7,047名,占4.56%。以上四类都是属于斗对了,约占肃反对象总数的30%。第五类、平素思想反动、言行表现不好,在运动初期应该进行思想批判或斗争的有20,406名,占13.2%。第六类、可斗可不斗而斗争了的人有77,915名,占50.5%。这一类包括下面两种人:第一是有反革命问题,运动前做过交代,因为没有查证清楚或者因为表现不好又被斗争的有8,877名;第二是伪造历史或隐瞒政治历史问题,被怀疑有更大的政治问题而被斗争的有69,038名。第七类、因为检举材料失实或因为捕风捉影而斗错的好人9,122名,占5.9%。[32]3
针对上述错误,会议要求各地做好善后工作。[32]5此次会议还着重部署了第二批肃反运动,加强第三批肃反运动的领导问题。
12月7日,中央十人小组向中央作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和一九五七年的工作向中央的报告》。该报告说,1955年,第一批肃反运动中的中央和省、市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已经基本结束。参加运动的580多万人,查出反坏分子37000多人。第二批肃反运动的县区机关、厂矿、企业、基层文教卫生、财经等单位正在进行,至1956年底,有800万人参加,初步查出2万多名反坏分子。[32]1此外,该报告还指出,1955年开展的第一批肃反运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结束。根据1956年10月的统计,全国参加运动的有5,864,238人,经过反复检查,最后定案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共37,288名。其中党政系统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33,827名,占参加运动的2,760,963人的1.22%;人民解放军查出了3,461名,占参加运动的3,103,275人的0.11%,其中军官的比例是0.32%。[32]2 1957年1月11日,中央批准这个《报告》。批语说,中央要求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地(市)委和县委,继续坚持书记负责、党委定期讨论的领导制度,注意深入下层,加强具体领导和指导,以减少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各种偏差,争取在1957年内全部地完满地完成肃反运动的任务[32]2。
(二)肃反运动的高潮(1956年12月——1958年12月)
1956年12月,第一批肃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结束了。第二阶段的肃反运动分三批进行,于1958年12月完成。1956年,在第一批肃反运动进行的过程中,中央十人小组已经提出了开展第二批肃反运动的计划。这批肃反运动是在县、区两级机关干部、厂矿、基建单位的职工和中、小学教职员中进行,涉及8,435,393人[32]3,1957年第一季度全部完成[32]7。1957年,中央十人小组开展了第三批肃反运动。这批肃反运动主要是在县、区附属单位、小学教员和一些更加分散的小型厂矿、基建、企业单位中进行[38]8,参加运动的有4,033,210人[39]3。
同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号召全党进行一次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40]223 5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此后,各地陆续开展了整风运动。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一篇文章《事情正在变化》。这篇文章对极少数右派分子进攻的形势作了严重的估计。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待当前党外人士的批评的指示》。此后一段时间内,整风运动继续坚持大鸣大放的方针。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 》,同日,《人民日报》也发表了《这是为什么?》的社论。从此,全国展开了反击右派的斗争。
7月9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增加点名批判的右派骨干分子人数等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将全国的右派骨干名单扩大了一倍,由原来的四千人扩展为八千人,还要求“分阶段逐步增加一些人,最后增加到右派的百分之十左右为止”。[41]537与此同时,反右派斗争扩展到社会科学、新闻、教育、文艺等社会各界。反右派运动进入高潮阶段。7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了省市委书记会议。会议总结了反右斗争的经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运动目标、范围、规模。青岛会议之后,各地在反对温情主义的斗争中,深入挖掘右派分子,发现的右派分子越来越多。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将整风运动扩大为全民的整风运动。全民的整风运动使反右斗争进入更加混乱的局面。10月以后,整风运动进入整改阶段,反右派运动也进入尾声。1958年7月,除农村的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外,全国的整风反右运动大体结束。[42]662全国共划右派分子55万人。
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影响下,肃反斗争也开始扩大化。8月26日至9月3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会议提出:“遵照毛主席《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的指示,对于进行各种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乘此机会,进一步再给残余反革命势力一次有力的打击。”[34]133此外,会议研究制定了逮捕一批,管制一批,劳教一批,批斗、戴帽子一批等14项对敌斗争措施。这次会议之后,全国公安机关立即开始行动,发动群众展开了斗争。这次斗争是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形势下开展的,导致了打击面过宽和错捕许多人。据统计,1957年第四季度的逮捕人数超过了1956年全年的逮捕人数,除逮捕者外,还管制和批斗的约有120万人之多。[22]296在“左”的思维主导下,10月22日至31日,中央十人小组召开各省市五人小组负责人参加的全国肃反会议。会议要求各地纠正右倾松劲偏向,进行复查工作。同时,会议要求,各地于1958年1、2月间做完各项扫尾工作,善始善终地结束运动。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十人小组的《关于各省、市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的报告》,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研究执行。
1958年1月至4月,在杭州、南宁、北京、成都和汉口连续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或中央工作会议上,对1956年的“反冒进”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党在经济工作中的急躁冒进的“左”倾思想快速滋长起来,“大跃进”运动开始出现。5月5日至23日,中共在北京召开了“八大”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倡议而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全国各条战线迅速掀起“大跃进”的高潮。
根据八大二次会议的精神和指示,6月23日至8月16日,公安部召开了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指出,自从开国以来到1958年5月,全国共逮捕了反革命和其他犯罪分子6,118,246名,杀了其中罪大恶极的862,236名,管制了1,942,125名,基本上完成了肃清了反革命残余势力的历史任务。[43]42此外,会议还指出,今后对付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继续坚持少杀少捕,着重管制和监督改造。但对于现行犯,对于情节严重恶劣的罪犯,仍然必须实行从严惩办的原则。[43]44
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结束后, 各级公安机关在各地党委督促下,继续进行肃反斗争。为把肃反斗争坚持到底,善始善终地结束运动,9月6日至12日,中央十人小组召开全国肃反会议。会议指出,到今年8月份为止,第一、二、三批肃反运动基本结束。在参加运动的18,612,999人中,共查出反、坏分子257,551名(其中包括社会镇反从内部逮捕的59,589名),占参加运动人数的1.38%。其中,地方的比例是1.65%,军队比例是0.113%。根据已经处理的247,142名统计,刑事处分71,774名,占29%;劳动教养41,763名,占16.9%;安置监督生产的(包括少数开除的)49,057名,占19.9%;由社会镇反处理的59,589名,占24.1%;自杀病亡的1,717名,占0.69%。以上五项合计223,900名,占处理总数的90.55%,留用的23,242名,占9.45%。[44]2
同年9月,第四批肃反运动已经开展,参加人员有12582391人,占82.5%,已经定案的反、坏分子117,781名。这批肃反运动于1958年开展,主要是在小学教职员、乡村干部和公私合营的企业职工中进行,全国规划数字15232749人。根据各省、市、区的预计,1958年年底可以结束运动。[44]
(三)肃反运动的结束(1958年12月至1960年9月)
1958年12月至1960年9月,是肃反运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肃反运动的政策在八届八中全会的影响下,由松逐渐转变为紧。后来,中共中央发现对敌情的估计失当,停止了肃反运动。
1958年第四季度,罗瑞卿在公安部办公厅的统计材料中发现,1958年一季度至三季度全国逮捕和管制的人数过多,随即组织检查,并于12月4日向中央作了《关于今年一至十月全国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说:“今年十个月的捕人数字,超出一九五五年第二次镇反运动中的逮捕数字(一九五五年是七十多万名)。看来今年捕人可能多了一些。”[45]2该报告提出:“捕人较多的地方,除现行犯外,一般停止捕人”,并要求各地要认真地严肃地“贯彻中央关于‘少捕、多管的指示精神,对捕人问题严格加以控制。”[45]3 12月11日,中央批准了罗瑞卿的报告,并转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该报告的批语说:“中央认为,对于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必须彻底肃清;少数犯罪情节恶劣的,还须从严惩办。但是,在我们国家已经空前巩固、反革命分子已经不多了的情况下,捕人、杀人要少,管制也应当比过去少。”[46]1
根据中央1958年12月11日的指示精神,1959年1月20日至31日,中央政法小组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当前对敌斗争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在当前对敌斗争的策略方面,应该有一个由紧到松的转变。这一转变,主要表现是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应当着重强调从宽的一面。即是,在彻底肃清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下,在仍须从严惩办少数犯罪情节恶劣的罪犯的原则下,今后,不仅杀人、捕人要少,管制也要比过去少。”[16]165此后,各地开始执行“三少”政策。为检查各地贯彻执行“三少”政策的情况,6月1日至12日,在中央政法小组统一安排下,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南京、长沙、贵阳、西安分别召开了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五个政法片会。这些会议反映:“各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少杀、少捕、管制也要比过去少和大搞改造的方针,情况良好。”[46]175它们强调:“必须继续坚持中央少杀、少捕、管制也要比过去少和大搞改造的方针。”[46]176
1959年8月2日至16日,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在庐山举行。全会开展对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斗争。8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提出现在右倾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主要的危险。9月18日,国家主席刘少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决定,任命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谢富治为公安部部长,免去罗瑞卿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从9月份开始,全国公安系统按照中央指示,先后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在全国各地反右倾和继续跃进的形势下,1960年2月11日至27日,公安部为部署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连续大跃进,召开了第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谢富治在会议上作了《继续大鼓干劲,为保卫社会主义建设连续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 谢富治在报告中提出:“在今年和今后几年内进一步把对敌斗争搞得紧一些,把敌人控制得严一些,把房子打扫得干净一些,扫除来自敌人的一切危害,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建设环境。”[46]187谢富治所说的“紧”,“不是要大捕、大杀、多管,而是打击现行破坏活动要紧,侦查控制要紧,改造要紧,一切工作都要紧;是要加强专政,主动进攻,先发制敌,不让敌人乱说乱动,把反革命的破坏压缩得越少越好,使全党和全国人民放心地搞建设而无后顾之忧。”[46]187
各地执行第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半年多,即1960年9月20日至22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这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当前敌我斗争形势和开展社会镇反、内部肃反(清理)运动的意见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这次会议提出:“从现在起到1961年6月的十个月内,在社会和内部开展镇反和肃反(清理)运动,有计划、有分析、实事求是地再给敌人一次有力的打击。”[46]201 10月2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提纲》。中共中央认为,各级党委应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经过调查研究,有计划、有准备、有重点、有步骤地部署一次镇反斗争。[46]201会后,有些地方按照《提纲》的意见进行了一些工作,但中共中央很快发现《提纲》对敌情的估计过于严重,停止了肃反运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肃反运动实际上并没有开展。全国肃反运动至此结束。
综合以上所述,肃反运动是从1951年5月开始,于1955年7月正式发动,先后经过三个阶段,于1960年9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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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小平(1981—),男,山西兴县人,西安工业大学思政部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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