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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武“成仁”新论

2014-08-16商原李刚

西部学刊 2014年7期
关键词:现代意义儒家

摘要:班固评价苏武说:“孔子称‘志士仁人,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苏武有之矣。”仔细来看,苏武并非“不辱使命”,其外交活动引起了严重后果,几乎让使团丧失殆尽;苏武“成仁”,与其说是“杀身”,不如说是“求生”;苏武名过于功,班固在众多守节绝域者中看重的是苏武的道德名节。

关键词:苏武人格;儒家;成仁精神;现代意义

B222

苏武忠贞不屈的爱国形象,几乎成为爱国主义的代称;受苏武爱国形象的影响,中国古代形成一种重要文化传统——即“苏武现象”。“《汉书》为立传,叙次精采,千载下犹有生气,合之李陵传,慷慨悲凉。使迁为之,恐亦不能过也。”[1]31客观地看,历史上的苏武形象,主要得力于班固生动的史学叙事。班固评价苏武说:“孔子称‘志士仁人,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苏武有之矣。”(《汉书·李广苏建传》)班固肯定了苏武的“成仁”美德和“不辱君命”的外交行为。但细读历史,我们会发现班固的评价会引发以下疑问:第一,苏武“使于四方”,是否“不辱君命”?“不辱君命”为何但求一死?第二,苏武前求死而后求生,杀身与求生之间是否一致?苏武的“杀身”是否足以“成仁”?第三,苏武的声誉与其功业之间是否相称?第四,出使异域者多,班固立传为何重点只选了苏武?只有消除了这些疑点,才能充分揭示苏武的“成仁”精神及其意义。

一、“不屈节”还是“不辱命”?

苏武在汉与匈奴外交关系稍有缓和的情况下出使匈奴,归还使者,肩负着进一步改善双方关系、推进和平的重要使命。西汉时期,汉与匈奴的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汉武帝一改汉初的羁縻政策,远征匈奴,取得了明显的优势,彻底改变了汉与匈奴的关系,但也让双方耗尽国力,激化了矛盾,双方渐由交战状态转入冷战的间歇,外交关系稍有缓和但依然十分紧张。“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乃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汉书·李广苏建传》)尽管这只是匈奴的权宜之计,但至少也是一种和平友好的表示,汉、匈外交关系出现一线转机。汉武帝对这次送还匈奴使者的外交,抱有很大希望,派遣了一个庞大的外交使团归还匈奴使者:“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这是一次战争背景下的特殊外交,双方都保持着克制和希望。完成好这一外交使命,意义重大。

但是,这是一次注定不会有重大收获的外交活动。苏武使团,“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汉书·李广苏建传》)汉武帝的诚意未能引起匈奴单于的重视,使团的使命成为单方面的。如果苏武使团此时顺利返回,当为“不辱使命”。至于能否进一步改善双方关系,那也不是一次外交能解决的,需要以后进一步努力。

然而,历史总是在各种偶然和意外中进行的。就在结束行程准备返回的前夕,苏武使团卷入一场政治阴谋之中:

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闻汉天子甚怨卫律,常能为汉伏弩射杀之。吾母与弟在汉。幸蒙其赏赐。”张胜许之,以货物与常。后月余,单于出猎,独阏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余人欲发,其一人夜亡,告之。单于子弟发兵与战。缑王等皆死,虞常生得。(《汉书·李广苏建传》)

一次满怀信心的外交,出现了这种让人始料不及的恶果,一次并不十分艰巨的归还使者的外交活动,瞬间有上升为政治阴谋活动的危险。苏武的使团副中郎将张胜知道这次政治阴谋,而且予以货物支持,直接参与了这一阴谋活动,使其外交使团可能被视为政治阴谋团体,外交活动可能会被看成政治阴谋活动,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不能不说,这是一次严重失败的外交,而且引起了相反的效果,刚刚接触的外交关系归于中断。

这次阴谋活动与副使张胜的参与、支持直接相关,并直接导致了苏武外交使命的失败。作为使团的负责人,苏武是摆脱不了责任的。在处理这一非常事变中,苏武的“不辱使命”更有些让人怀疑了:“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见犯乃死,重负国。”(《汉书·李广苏建传》)在重大事变面前,苏武的第一反应不是如何处置这次突发事件,而是想到“此必及我”而欲自杀,毫不顾及外交使团的命运,以及如何在危机中寻求转机。苏武的这一举动与他的外交官身份极不相称。是能力不足?还是没有外交官的身份意识?我们若说苏武使团“不辱君命”,当然是不准确的。这一点,苏武自己以“负国”、“屈节辱命”(《汉书·李广苏建传》)做了明确回答,似无须多议。班固认为苏武“‘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苏武有之矣”(《汉书·李广苏建传》),不知为何忽略了这一基本事实。

仔细分析一下这次外交失败与事变发生的原因,有许多东西值得总结。首先,大的背景非常不利,匈奴方面缺乏诚意,完全达成汉武帝的愿望是不大可能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未出使就已注定了本次外交不大可能出色完成使命。这是我们评价苏武本次外交活动的基本前提。不过,如果发挥好外交使节的作用,对进一步改善外交关系仍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双方还可以继续进行外交活动。而苏武的这次外交活动的失败,让双方原本停止了多年的外交活动再次中断。这一责任,恐怕是苏武使团要承担的。其次,汉武帝派员不得其人,苏武缺乏职业经验,副使张胜渎职。苏武出使,是没有外交经验的。就《汉书》的记载来看,苏武“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稍迁至栘中厩监”(《汉书·李广苏建传》),管理马厩及宫内园中鹰犬等射猎之具,未从事过外交活动。得知部下参与政治阴谋一事,苏武最先想到的是“事如此,此必及我。见犯乃死,重负国”。卫律召其受辞,本是一个申明事实的重要机会,但他想到的是“何面目以归汉”而再次自杀。作为一名外交官,面对着重大变局和危局,需要的是冷静和智慧,需要通过外交辞令和活动扭转危局,消除不利影响,设法达成使命,尚未到以死捍卫使命之时。假如苏武自杀成功,我们可以设想这支使团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苏武的节操不容置疑,但作为一名外交官,苏武缺乏基本的外交经验,最起码是不成熟的,这也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汉武帝派苏武出使,可谓知人却不善任。古代交通不便,远交传言之难,超乎寻常。选拔一位忠义之士,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选拔忠勇而具有外交才能和经验的外交官,显得更为重要。当然,这个责任只能由汉武帝来负责了。《汉书》中,与常惠同传的傅介子,以从军为官,持节以言责龟兹、楼兰而折服其王,斩杀楼兰王而扬威异域,有节有勇,与苏武适成对比;苏武的假吏常惠,制止苏武自杀,智救苏武,后扬威匈奴,折服西域,表现出了杰出的外交才能,既忠且智,也与苏武形成了对照。至于副使张胜,擅自参与阴谋活动,逞一己之私,其罪责难逃。更可卑的是,面对威胁利诱,他第一个投降。汉武帝如此重视的使团,却有如此副使,真是识人不易了。《汉书》没有记载汉武帝对这次外交活动的感想,失望一定是有过的吧。第三,苏武负有料事不周、处事不明、约束不严之责。作为一名外交官,苏武对匈奴的政治军事情况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特别是对汉、匈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外交关系要有最起码的把握。苏武出使前,对缑王、长水虞常等的活动情况即使毫无所知,但应对此类事件的预案应该是考虑过的。如此复杂的政治外交情况,需要外交活动格外谨慎,特别是对使团严加约束。而副使张胜背着苏武私下与虞常接触,不但参与虞常他们的阴谋活动,而且以货物给予实际支持,苏武及其使团却丝毫没有觉察。料事如此不周、约束如此不严,岂能应对突发事件!非常遗憾,20年后,苏武亲眼看着他的儿子参与谋反活动而被处死,这是残忍的巧合,苏武的感受可能更为悲切。苏武使团被缑王、长水虞常等的政治阴谋活动所利用,两种偶然的活动,一下子被看成了一次重大的、精心策划的阴谋活动。事发至此,苏武只想到了“事必及我”而受辱,以悲观、消极的态度应对这一重大事件。面对外国君臣,苏武想以死明志,但他的死何足以明其志?在外交环境下,怎么能让他国君臣主动去理解一个外交官呢?苏武传达了汉武帝的良好愿望了吗?可见,苏武的确处事不周。如果自杀,他不就等于承认主使或参与了这次重大阴谋活动了吗?如果以死相辩,申明真相,个人可能受辱,而赢得的却是国家之荣,外交关系的失败不至于如此急转直下。如此处事,何足以挽回颓势?如果行前他不了解张胜的话,那么,长途跋涉之后,他应该对其副使的为人行事有个基本的把握。出使国外期间,外交纪律应该是严明的,岂容个人有如此重大的擅自行动和自作主张?从外交史来看,苏武并不是一位合格的外交官,苏武外交活动的失败,他是要负主要责任的。若深明此中利害,苏武难道会“引锥自刺”而不拼死力辩?当然,匈奴还是查明了事实,张胜算参与的主谋之一。卫律指责说:“副有罪,当相坐。”(《汉书·李广苏建传》)苏武的辩驳尽管义正辞严,但其实苏武的连带责任是免不了的,卫律的指责也不是没有一点根据。因此,苏武在本次外交失败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苏武是一位铁铮铮的汉子,苏武“不屈节”是明确的:与其“见犯乃死,重负国”,不如“自杀”以全其节。单于使卫律召苏武“受辞”,苏武明确表示:“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并“引佩刀自刺”(《汉书·李广苏建传》)。虽已“辱命”,但苏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不屈节”。面对刀剑的恐吓,苏武视死如归。以至“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武”(《汉书·李广苏建传》)。因此,准确地说,苏武“辱命”但不“屈节”。

苏武的外交活动未能完成君命,而且使外交活动走向了反面。就达致善意而言,的确有辱使命。无论如何,这项并不十分艰巨的使命的失败,苏武难辞其咎。苏武两次自杀,承认了“负国”的责任。但是,苏武的底线是清楚的,即虽然“辱命”,但决不“屈节”。外交活动虽告失败,但国家民族大义不可动摇。在国家民族大义面前,以死抗争,显示了志士的爱国节操。汉昭帝称苏武“不辱使命”,也只能在“不屈节”意义上理解。

二、杀身“成仁”还是求生“成仁”?

苏武前求死而后求生,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现象是评价苏武人格的关键环节之一。

苏武有两次“杀身”经历。第一次是副使张胜告知苏武他参与缑王、虞常等的政治阴谋活动败露以后,苏武“欲自杀”(《汉书·李广苏建传》)。此次自杀,作为一名外交官,这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事情尚未见分晓,未及与匈奴君主有任何说明和辩白,竟然选择了自杀。这种“自杀”,显然不能称得上是“杀身成仁”。再说,“仁”是孔子也不轻许的,怎么能将如此重要的一种道德评价用来评价苏武的这种自杀行为呢?万一苏武真自杀了,难免有畏罪自杀之嫌,还有什么人有资格去替使团辩解呢?在此意义上说,苏武的第一次“杀身”不足以“成仁”。那么,第二次呢?

第二次“自杀”是匈奴君臣决定招降苏武等以后,派卫律前往审理和录取口供。苏武此时认为自己“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引佩刀自刺”(《汉书·李广苏建传》)。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是在敌方卫律面前自杀,以示不受辱的决心。但是,“佩刀”尚在,审理并未正式结束。苏武此时选择自杀,就问题本身来看,与上一次没有实质上的不同。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本次使团共计百余人,苏武为中郎将,负有全责。如果苏武的自杀,能带来百余人的免责,也是值得的。但是,这显然非但是不可能的,反而有陷使团于灾难的危险。就匈奴而言,单于对此事高度重视,与诸贵人进行商议,准备处死汉朝使者。如果没有左秩訾的劝降意见被单于采纳,那么苏武的自杀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反之,此时正好是据理力争,辩明事实,申明大义的最好时机。一旦群龙无首,使团如何能幸免于难?如果以自杀处理国内事务,可能并不为过,但若处理国际事务,显然是不合适的。在此意义上说,苏武的“杀身”虽然可佩,但却不足以“成仁”。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肯定苏武的“成仁”精神呢?简单地说,苏武杀身不足以“成仁”,但其“求生”却足以“成仁”。

匈奴君臣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不是草率的。他们经过商议,决定招降使团。先是请苏武会审虞常等。在一定意义上,这实质上是互相对质,给了苏武辩白的一个极好的机会。通过这会审,问题总算弄清楚了。但是,使团的罪责只能以投降免除,面临着最严重的选择:投降求生还是为国赴死?苏武经过两次自杀,大义赴死是他的必然选择。经历了两次自杀之后,苏武开始冷静应对这一问题。面对卫律的刀剑威胁,苏武毫不畏惧。苏武此时清醒地认识到“杀身”不足以“成仁”,“求死”不足以明其志,于是选择了从精神和心理上进行顽强抗争而决不投降,以“求生”的坚忍意志捍卫国家民族的节操。于是,苏武十九年如一日,虽九死犹未悔,矢志不移,与匈奴抗争到底,感人至深。正是在此意义上,苏武的爱国形象无比高大。

苏武经受住了来自卫律的威胁和利诱,匈奴单于的折磨。卫律是长水胡人之子,自幼生长在汉,与协律都尉李延年为友。李延年荐律使匈奴,后李延年获罪被诛,卫律恐惧,投降匈奴,被封为丁灵王。他以自身的富贵与私情说服苏武,遭到苏武的严正申斥:

复举剑拟之,武不动。律曰:“苏君,律前负汉归匈奴,幸蒙大恩,赐号称王,拥众数万,马畜弥山,富贵如此。苏君今日降,明日复然。空以身膏草野,谁复知之!”武不应。律曰:“君因我降,与君为兄弟,今不听吾计,后虽欲复见我,尚可得乎?”武骂律曰:“女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女为见?且单于信女,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斗两主,观祸败。……若知我不降明,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律知武终不可胁,白单于。

面对卫律的威胁利诱,此时的苏武凛然不可侵犯,义正辞严,充分展示了外交官的形象,堪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死不足惧,富贵何足惜?苏武斥责卫律破坏两国外交关系而求一己之私,捍卫了国家民族大义。卫律对苏武杀身以自效的行为的敬佩和急救,反衬出苏武的坚贞不屈。

英雄往往是敌我双方都尊敬的。苏武“不可胁”的忠勇精神,反而使匈奴单于敬重有加,愈发想劝降他,硬的不行,只能使软的手段,百般折磨苏武,却也成就了苏武作为汉使者的气节。此后的十几年,主要是苏武向这些折磨挑战的忠贞不屈的苦难历程:

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汉书·李广苏建传》)

苏武与匈奴单于打起了心理战,“羝乳乃得归”,迫使他投降。此举非但没有使苏武妥协,反而更激发了他的顽强意志:“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汉书·李广苏建传》)苏武牧羊于饥寒交迫之中,磨练了他的求生意志,激发了他的斗志。苏武以坚定的信念和超常的毅力,战胜了饥饿、严寒、孤独、威胁,傲立于北海之上,成就了他“求生成仁”的精神,成为几千年来中国文学、史学、艺术中须仰视才见的伟大形象。可见,苏武爱国形象在于他的不屈节,维护了民族和国家的尊严。这才是“无求生以害仁”的真义,或者说“求生以取义”。苏武的顽强不屈,为使团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苏武之后,还有至少八人未降而得以生还,常惠后来得以拜将。

匈奴单于、卫律的威胁、折磨是外在的,这对视死如归的苏武来说,是压不倒他的,来自匈奴的荣辱不足以决定他个人的价值。但是,来自汉朝的荣辱是内在的,苏武也不会无动于衷。李陵的一番劝说,是非常有份量的。李陵为名将李广之后,兵败被俘而降,是一个悲剧式人物,在自责中了其余生。受单于的委派,李陵硬着头皮去劝说苏武:

初,武与李陵俱为侍中,武使匈奴明年,陵降,不敢求武。久之,单于使陵至海上,为武置酒设乐,因谓武曰:“单于闻陵与子卿素厚,故使陵来说足下,虚心欲相待。终不得归汉,空自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前长君为奉车,从至雍棫阳宫,扶辇下除,触柱折辕,劾大不敬,伏剑自刎,赐钱二百万以葬。孺卿从祠河东后土,宦骑与黄门驸马争船,推堕驸马河中溺死,宦骑亡,诏使孺卿逐捕不得,惶恐饮药而死。来时,大夫人已不幸,陵送葬至阳陵。子卿妇年少,闻已更嫁矣。独有女弟二人,两女一男,今复十馀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时,忽忽如狂,自痛负汉,加以老母系保宫,子卿不欲降,何以过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复谁为乎?愿听陵计,勿复有云。”(《汉书·李广苏建传》)

李陵动苏武以身家不幸遭遇之屈,揭苏武以汉武帝晚年法令无常之隐,晓苏武前途未卜之理,比苏武以自己的不幸遭遇,力求从内心打动苏武。李陵所说俱是事实,苏武的前途命运,的确一片茫然。但经过两次自杀和磨难,更坚定了他的意志和决定,“自分已死久矣”,甘愿“杀身自效”。

老子说:“出生入死。”(《老子·第五十章》)对苏武而言,他已经走到了终点,但还没有走完。因此,他是“向死而生”,从死亡再走完未尽的人生,以死亡观照备尝艰辛的外交人生。在此意义上,苏武堪称:杀身也悲壮,求生也“成仁”!

三、苏武名过于功

苏武的功绩和声誉之间是否相称?早在苏武生前就有人提过这一问题:

初桀、安与大将军霍光争权,数疏光过失予燕王,令上书告之。又言:“苏武使匈奴二十年,不降,还乃为典属国,大将军长史无功劳,为搜粟都尉,光颛权自恣。”(《汉书·李广苏建传》)

这些人有明显的政治目的,表面上替苏武鸣不平,实则拿苏武与大将军长史对比说事,以揭发大将军霍光专权而已。

李陵《答苏武书》虽不一定可靠,但也涉及到这一问题:“陵谓足下当享茅土之荐,受千乘之赏。闻子之归,赐不过二百万,位不过典属国,无尺土之封,加子之勤。而妨功害能之臣,尽为万户侯;亲戚贪佞之类,悉为廊庙宰。”(《文选》四十一卷)

仔细来看,苏武受到的礼遇是空前的:

数年,昭帝崩,武以故二千石与计谋立宣帝,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久之,卫将军张安世荐武明习故事,奉使不辱命,先帝以为遗言。宣帝即时召武待诏宦者署,数进见,复为右曹典属国。以武著节老臣,令朝朔望,号称祭酒,甚优宠之。(《汉书·李广苏建传》)

“以武著节老臣”,有罪而免,再为右曹典属国,赐爵关内侯,“号称祭酒,甚优宠之”,入于“名臣之图”。班固强调:“自丞相黄霸、廷尉于定国、大司农朱邑、京兆尹张敞、右扶风尹翁归及儒者夏侯胜等,皆以善终,著名宣帝之世,然不得列于名臣之图,以此知其选矣。”(《汉书·李广苏建传》)“其选”何在?显然在“著节老臣”。苏武之德,也受到同僚的敬重:“皇后父平恩侯、帝舅平昌侯、乐昌侯、车骑将军韩增、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皆敬重武。”(《汉书·李广苏建传》)可见,苏武之封,显然是冲着他的“著节”去的。就立功来说,苏武似乎乏功可陈。

当然,若揆之常理,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九年”?苏武以强壮出而白发归,付出了超过常人的代价,表现出了非凡的意志力。正如李陵《答苏武书》所言:“足下昔以单车之使,适万乘之虏。遭时不遇,至于伏剑不顾;流离辛苦,几死朔北之野。丁年奉使,皓首而归;老母终堂,生妻去帷。此天下所希闻,古今所未有也。蛮貊之人,尚犹嘉子之节,况为天下之主乎?”(《文选》四十一卷)苏武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或者说“汉嘉其勤劳”(《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在此意义上说,苏武以其“勤劳”得到封赏,的确是应该的。换句话说,功与德之间,在一定意义上是相对的,或者说是可以转化的。

就同时代的人来说,苏武之功与许多外交家是无法相比的,但苏武的传记形象却远高于这些外交家。张骞出使西域,建立不世之功。第一次出使,历经艰难曲折,一去十三年,“具为天子言其地形”(《汉书·张骞李广利传》),确立了“四道并出”的外交新格局;再次出使西域,是“骞既失侯”,为个人功而出使。“骞还,拜为大行。岁馀,骞卒。后岁馀,其所遣副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汉书·张骞李广利传》)但是,“自骞开外国道以尊贵,其吏士争上书言外国奇怪利害,求使。”(《汉书·张骞李广利传》)似开凿空之风。班固的倾向于此可见一斑了。傅介子“以从军为官”,数责服西域国王,并以诡计斩杀楼兰王,“遂持王首还诣阙,公卿将军议者咸嘉其功。上乃下诏曰:‘……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诛斩楼兰王安归首,县之北阙,以直报怨,不烦师众。其封介子为义阳侯,食邑七百户。”(《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傅介子扬威异域,但其形象却并不清晰。“常惠,太原人也。少时家贫,自奋应募,随栘中监苏武使匈奴,并见拘留十馀年。”(《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后多次出使西域,斩杀龟兹贵人姑翼,扬威西域,“勤劳数有功”(《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郑吉,会稽人也,以卒伍从军,数出西域,由是为郎。吉为人强执,习外国事。”(《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吉既破车师,降日逐,威震西域,遂并护车师以西北道,故号都护。都护之置自吉始焉”(《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汉之号令班西域矣,始自张骞而成于郑吉。”(《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甘延寿、陈汤破郅支而获大功,以便宜行事,当时即遭反复之议。段会宗,“西域敬其威”(《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但“为人好大节,矜功名”(《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陈汤傥潇,不自收敛,卒用困穷,议者闵之,故备列云。”(《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陈汤只能作为道德教训的反面教材了。以上外交使臣,使“汉之号令班西域”,但其共同特点是“诛伐怀集之”(《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未能以德使“远者服之”,其德未受到班固的重视,显然是功大于德了。这些人的描写,是粗线条的,与对苏武的细节描写,是不能相比的。

班固看重苏武的,是其守节绝域的美德。通过多方辅垫、对比,班固饱含激情地通过大量细节浓墨重彩渲染苏武之名节,特别是一些不经意间的文学细节描写,如“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汉书·李广苏建传》)等,将苏武的不幸遭遇和盘托出,唤起读者的无限同情。班固借李陵之口,将苏武节操的影响推向了顶峰:“今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室,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汉书·李广苏建传》)如此细节,已非历史叙事,而是文学抒写了。中国史书强调“秉笔直书”,但同时又强调“微言大义”,“笔则笔,削则削”(《史記·孔子世家》)。苏武的传记,与其说是史传,不如说是文学传记。《左传》有言:“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三不朽。”(《左传·襄公十四年》)在一个有浓厚宗法观念的社会中,美德的地位,显然在功业之上。班固明确地站在儒家的正统立场,将立德置于立功之上。

班固浓墨重彩地叙写苏武的节操,可能是东汉重名节的社会风气使然。东汉时,天下重名节。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东汉尚名节”条,列举了感知遇之恩者、让爵为高者、轻生报仇者、有代为报仇者等尚名节的风气,并分析说:

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汉书游侠传序:自信陵、平原、孟尝、春申之徒,竞为游侠,取重于诸侯,显名天下。汉兴,禁网疏阔,布衣游侠,权行州域,力折公卿,众庶荣其名,觊而慕之,虽陷于刑辟不悔也。[2]102

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朝廷以德行察举、征辟,帝王奖励名节之士,至东汉时,社会形成以名为教的风气。赵翼所举者,不过一端而已。在这一大的背景和氛围中,班固褒扬勇于“杀身成仁”、绝域守节的苏武之节操,当是时代风气使然。

总之,伟人自有其伟大之处。苏武虽辱命但未屈节;未杀身反“求生”,但足以成仁;名过于功,但名有动人之处。深入理解了苏武的伟大之处,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发扬苏武的爱国主义精神,弘扬苏武精神的现代价值。

参考文献:

[1]赵翼.廿二史札记[M].中华书局,1990.

[2]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正[M].中华书局,1984.

作者简介:商原李刚,本名李刚(1967-),陕西商州人,西安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思想史研究。

(责任编辑:李直)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儒道互补与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建设研究”(08J007)的阶段性成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长安大学人文社科)重点项目“道家社会管理哲学及其现代化研究”项目(CHDW2011ZD005)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道家自治思想传统研究”(11XZS015)的前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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