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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会计处理方法中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2014-08-15张丹丹

商场现代化 2014年3期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张丹丹

摘 要: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文章从会计处理方法出发,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纳税筹划思路。

关键词: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从会计角度讲,所得税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切身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同一经济事项有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影响也不尽相同。可见合理利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利用销售结算方式进行筹划

企业销售商品时,可以采用现销、赊销和分期收款等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决定了不同的销售收入结算方式,使得收入确认的时点也不一样,从而影响了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因此合理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如直接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出,收入确认时间是销货款或拿到相关凭据并把提货单交给客户的当天、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时间。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利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可以使法律规定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晚于于企业实际收到收入的时间,将其收入确认的时间递延至次年,实现延期纳税,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扩大了流动资本。同时还可以带来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节减税收。

二、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计价方法有多种,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存货计价方法主要影响当期结转的销售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避税筹划时,必须考虑企业自身及所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应注意以下三点:

1.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

(1)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因为物价持续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增加本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企业当期收益,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虽然企业整体所交的所得税没有少,但可以使企业前期少交所得税,实际上有利于企业拥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减轻企业的现金压力。

(2)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对存货计价。因为在存货入库价格上下波动的情况下,采用上述方法,会使各期利润较为均衡,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金的难度。

2.考虑企业的不同盈亏状态

(1)盈利企业:为了少缴所得税,其存货成本应当最大限度的进行税前抵扣,因此应该选择使本期销售成本最大化的方法,以减少当期利润,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亏损企业:其选择的计价方法必须与其亏损弥补情况相结合考虑,应该在不能得到或者完全不能得到税前弥补的亏损年的销售成本尽可能的降低,使其延迟到以后能够完全得到弥补的时期,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成本抵税效果的发挥。

3.考虑不同企业的税收政策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享受的减免税额也就越多,因此应该在减免税优惠期间选择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减少当期存货成本,增加利润来得到更多的减免税额。

(2)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或者处于非税收优惠期间的企业:应该选择存货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与此同时,应注意到企业存货计价法一旦选择很难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主机备案,同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报表中注明变更内容。

三、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筹划

固定资产的价值通过折旧形式转移到成本费用中,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税盾的重要作用。折旧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及应纳税额的多少。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因而折旧年限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弹性,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应该分情况来选择折旧年限,并不是折旧年限越短越好。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但未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可以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取延期纳税的好处。对于享有减免税收优惠待遇,如果缩短折旧年限,则可能将折旧费用提前到减免税期间,减少企业享受税收的优惠待遇,此时应延长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再计入成本,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固定了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税收筹划不能突破最低折旧年限的要求。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才可以扣除。只有当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在比例税率的条件下,加速折旧法下折旧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年减少,缩短资产回收期,使前期折旧成本取得更多的节税收益。如果预期企业所得税率上升,由于延缓纳税利益与税率高低成正比,必须将以后年度增加的税负总额现值与延缓纳税获得的利益现值进行比较进行决策,才能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

总之,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必须从整体出发,加强守法意识,合理运用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同时要保持相对的灵活性,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应的法规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筹划方案,以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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