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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协同机制实施策略研究

2014-08-15崔珍珍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客体学习型广州

崔珍珍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广州作为全国中心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提出构建以“一核双网”为支撑,建立“整合联动、购买服务、开放学习”三大机制为根本,以落实“动员、协调、组织、实施”四大功能为依托,以推进“构建组织、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开展活动、推广经验”五大环节为重点,搭配各类教育与培训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来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1]。在此基础上,广州学习型社会的建设需要不断根据实际形势的发展调整目标与任务,通过协同各建设要素,为同一个目标在“动员、协调、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有机联系和积极配合,形成适于学习型社会发展的环境,探索高效建设广州学习型社会的实施策略。

一、广州学习型社会的内涵及其建设的努力方向

哈钦斯在1968年出版的专著《学习型社会》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学习型社会”的概念。他所理解的学习型社会是以社会全体成员的“学习、人格的形成为目的”,使所有现存的制度能够发挥出一种作用,能保证全体成员为了实现自己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发展[2]。他明确提出“着眼于对人、对人性以及对人生的真正价值的培养和实现”的建设目标,同时也关注到学习型社会的实现在于现有制度的合力作用。在此基础上,叶忠海的研究延伸到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要素,认为学习型社会建设要“以学习者为中心”,“促进社会成员全面发展和社会价值得以充分实现,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搭建终生学习和终生教育的体系,培育终生学习文化来实现学习型社会的建设[3]。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实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加大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区(市)、街道(乡镇)、居委(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创建社区教育公共资源共享平台。推进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发展远程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要的学习型社会”[4]。结合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需求,通过强化工作统筹与建立制度保障、积极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科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社会学习平台和社会学习资源建设,和营造具有广州特色的终身学习文化氛围五个方面加快广州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和其社会价值的充分实现。

二、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协同机制

所谓协同,是协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者个体,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5]。在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协同的基本要求包括:明确学习型社会建设中起决定作用的协同要素;系统内各建设要素能够有机联系和积极配合,保证系统的关联作用占主导地位;为系统有序演化提供适当的环境保障;建立科学的反馈机制[6]。

1.明确协同要素。

建设学习型社会需协同的要素可分为建设主体、建设客体和形成建设的环境。建设主体包括对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拥有相应的权威和责任、从事建设学习型社会管理活动的人、组织、集团或机构,对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起到关键作用[7]。从建设广州学习型社会的实际出发,政府、政府下属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州电大、广州社区学院办学系统及相关教育机构都是建设主体。

建设客体是进入建设领域,接受主体的协调和控制,以人为中心的客观对象系统[8]。在学习型社会中,人们通过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来实施建设计划,将全体学习者组织在学习系统中,整合内部学员的学习行为,形成与主体建设目标一致的合力。包括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家庭和其他志愿组织等成为建设客体。

2.协同要素有机配合。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主体、客体及其相互辨证关系,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建设主体改造客体以及客体被改造的关系;建设主体在观念上掌握和反映客体以及客体在观念上被掌握、被反映的关系;建设主体和客体不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是对立统一关系。广州学习型社会各协同要素有机配合体现在:实现建设主体对建设客体的改造,建立良好的客体反馈途径,通过反馈增进主体的科学认识;建设客体转化为建设主体,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强化对其中学习者的主体功能。如此,系统内主、客体要素就能够有机联系和积极配合起来。

3.建设子系统协同。

在学习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主体、客体中分别存在有不同的组织,形成建设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协同的关键是各个子系统中的组织要体现出沟通——协调——合作——协同的过程,对系统内组织进行优化,对知识、资源、行动、绩效的进行整合,达到子系统行动的最优同步,以及最优的系统的匹配度,保证系统的关联作用占主导地位。

4.环境保障。

在建设活动中,与主体和客体建设活动有关的一切事物和条件的总和构成建设的环境。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包括建设活动的经费投入,网络信息平台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组织结构搭建、符合学习要求的领导者及其领导方式、环境制度的建设等[9]。

综上所述,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协同机制体现在:增强建设主体作用力、建立客体的反馈渠道、客体向主体转化、系统各要素主动沟通协调,以及共同培育良好环境五个方面。

三、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协同机制指导下的实施对策研究

1.加强建设主体的作用力。

要勇于确立政府、政府下属行业主管部门、广州电大和社区学院办学系统的主体地位。建设主体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共同承担建设责任,营造浓厚的终身学习氛围,有效作用于建设客体。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确立成员共同认可并为之奋斗的目标,培育社会组织及成员终身学习的意识、理念和价值观,并出台配套政策,统筹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终身学习的实体、设施和资源建设,开展宣传,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办学系统及相关教育机构负责终身学习物质产品的生产、设置和展示。建设主体通过宏观指导、科学统筹、资源提供和制度保障不断扩大影响,将学习型社会文化渗透到学习型社会建设各领域,动员社会成员在内的社会基本单元的参与,包括政府、行政机关、办学系统及相关教育机构、企业、村镇、社区、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实现对建设客体的全面覆盖,使建设客体积极投身于协同活动中。

2.建立良好的反馈渠道。

建立良好的反馈渠道有助于增进建设主体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科学认识。在学习型社会的管理实施阶段,要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高效率的协同运作的系统,各责任主体必须围绕相同的目标,按一定方式构成具有管理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即需要形成一套连续封闭的回路系统,实现决策、执行、参谋咨询、监督和反馈的管理功能[10]。在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中,除政府、政府相关下属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州电大、广州社区学院办学系统及相关教育机构的参与之外,还应进一步吸纳专家顾问、人大常委会、和非政府组织等完善参谋咨询、监督、信息反馈等系统建设。根据管理的科学流程设置不同的组别,明确各组职能分工,使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系统处于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

3.促进建设客体向建设主体转化。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内部。学习型社会目标的实现,取决于包括社会成员在内的建设客体是否能够转化为建设主体。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是由政府作为单一管理主体,制定法规政策,运用法定权利与政府管制工具,通过纵向层级管理体系实施行政管理。协同学指导下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强调政府与社会的有序合作,由政府统包式的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合作的伙伴式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共同治理,运用政府管理、法律强制、分权与授权、多方谈判、协商与合作、社区治理等多样化工具,通过科层组织、合作机制、网络化结构、自治体组织等管理方式构建合约信用、行业规章、自治规则等社会规则体系,最终实现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相结合。这种突破条块界限,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各种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建设客体共同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做法,有助于促进建设客体向建设主体转化,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了社会机构和公民参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识和积极性,使整个系统向有序状态转变。

4.建立支持平台,加强系统协调沟通。

政府牵头建立相关行政部门、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为核心,联合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等组成的协同委员会,促进系统共享和系统内部协同主体的沟通,加强对系统的服务,增进建设因素的协调。协同委员会由各相关合作组织领域的专家和机构组成,采取非营利组织方式治理,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共同研究确定技术路线,解决关键技术,制定标准,并共享成果。具体负责全市有关学习型社会建设实施原则的制订、工作任务的指导、学习型组织和社区教育标准的制订和考评、学习型组织建设和社区教育经验推广,这种方式有助于组织和协调知识在不同的个体和组织领域中的跨界流动,加强系统协调与联动。

5.共同培育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设主、客体发挥引导和反馈作用,通过调整原有的政策体系,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设立机构,对协同平台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保障作用;通过财政资助、政府采购、税收激励等方式,扶持项目的研发;通过制定和调整政策法规、形成鼓励协同多方合作、规范各方行为的政策体系和相应的保障机制;通过设立支持平台,定期收集、发布、分析处理有关市场、产品、技术、科研成果、人才交流等信息,为合作主体提供所需的服务;通过宣传、引导、教育,最终形成以终生学习为核心理念和导向的、以创新和能力发展处于中心地位的学习文化。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建设主体、客体多方联动,共同培育学习型社会的发展环境,共同营造适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1]雷忠良.对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几点认识[J].中国远程教育,2013,(3):12-16.

[2]罗会德,王滨.学习型社会与哈钦斯大学理念[J].辽东学院学报2008,(6):44-48.

[3]叶忠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与探索[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3,(1).6-9.

[4]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DB/OL].http://baike.baidu.com/link?url=81aFycb07jZhhqdNnqr5JlRuFB4cs3Isgnde7W 0nzL2k5zaVheUd8QZRD jRK5H lMp70t4NZcch8PgV0PU-7RAa

[5][6]陈劲编著,协同创新[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1).33.

[7][8][9]王丽艳,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若干问题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4,(6):9-11..

[10]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课题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学习型社会建设研究课题总报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1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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