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绛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研究
2014-08-15崔军太杨兆忠
□ 崔军太 杨兆忠 任 卉
近年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为金融改革的核心内容。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赤峰召开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强调:“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支撑、血液,金融的稳健运营要靠经济的平稳运行。在实体经济面临困难时,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这表明,金融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那么,县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如何?本文拟以山西省绛县为例,对县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分析,以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1 绛县县域及金融业基本情况
绛县位于山西省南端,运城市东北隅,地处运城、临汾、晋城三市交界地带,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平川为主,素有“山楂之乡、樱桃之城”的美称。该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海拔落差较大,耕地面积有限,农业条件相对较差。但复杂的地形地貌,也形成绛县独特的小气候和发展林果、畜牧及无公害农业的优势。农业除传统的粮食作物种植外,培育形成了以牛、鹿、猪、羊为主的畜牧业,以樱桃、草莓、山楂为主的林果业,以黄芩、柴胡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三大特色产业。其中,大樱桃种植面积达0.13万hm2,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大粒樱桃生产基地;山楂面积达0.667万hm2,是全国七大山楂生产基地县之一;全县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达164个,带动农户3万余户;涉农企业有维之王、金绛、新鑫、福客多食品、天龙农科贸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工业上形成了汽车配件、焦油化工、装备制造、冶炼发电、食品加工、建筑材料六大支柱产业。
2014年8月末,全县共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7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60.6亿元,较年初增加3.8亿元,增幅4.6%;各项贷款余额25.5亿元,较年初增加3.2亿元,增幅7.6%,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1亿元,涉农1.8亿元,个人消费0.4亿元。
8月末,全县共有6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97笔,发生额1.38亿元,贷款笔数603笔,余额2.2亿元。
2 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绛县金融机构在服务县域实体经济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2.1 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突出信贷支持重点
该县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新型化、农业特色化、三产规模化、县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发展战略、建设“大美花果城、实力绛县城”的总目标,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充分发挥金融在加快推进县域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以信贷结构投向引领发展方式,为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后劲。如工行绛县支行继续把信贷业务的重点放在公司企业上,灵活运用保理业务、商品融资、订单融资、链融资、收费权质押等信贷方式和手段,深挖市场,先后累计发放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3笔,金额2亿元;国际信用证7笔,金额8 800万元;国内信用证2笔,金额1.5亿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投放贷款8 700万元。县信用联社把县域重点企业和特色支柱产业企业融资需求作为重点,先后为县域重点企业新增贷款近3亿元,重点支持了德胜轮胎、鑫珑纸业、中冶制造、华青实业、天龙制药、新鑫、福客多食品、金绛牛肉等技改扩建项目,为县域重点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竞争力提升提供了有效的信贷支持。
2.2 关注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绛县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监管部门支持实体经济的号召,从自身战略转型、信贷结构优化的角度出发,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建立了一整套专门服务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体制、机制、模式、流程、产品等,努力破解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在破解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担保难或抵押物不足方面,该县金融机构一直致力于改变传统的依赖抵押担保的信贷模式,细分市场与客户群体,积极推进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融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如县信用联社开展“三进四扫五覆盖”和“进社入企”大走访等系列活动,全县农信员工走进社区(街道)、园区、超市、商户、专业市场;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及优质企业客户,开展政银企座谈会、产品推介会等各项活动,深入市场,深入企业,零距离介绍和推广信贷产品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金融产品,拉近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距离,破解了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又如建设银行绛县支行通过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提升服务等措施,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已向20多家走访过的无信贷关系的企业发放贷款80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2.3 关心县域“三农”经济,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在这方面,绛县农村信用联社表现更为突出。近年来,绛县信用联社始终坚持支农支小、本土化经营、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全面实施“四大普惠服务工程”,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2.3.1 大力推广“阳光信贷”工程。一是在各信用社设立“办贷大厅”,通过扎实推进“进村入社区”活动,用全面评级授信、投放农户贷款的办法,消灭金融服务“空白村”,实现了民间资金向信用社的有效回流;通过设立“办贷大厅”、推行“阳光办贷”,实现了农户贷款由“找人”到“找厅”的转变,有效破解当前老百姓贷款过程中的服务不对接、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二是做到贷款“四公开”,把办贷条件、办贷流程、服务人员、贷款利率等制作成版面,悬挂于办贷大厅并严格操作,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使用贷款;三是推行“四定”服务制,对客户经理到村服务的时间、地点、对象、责任进行明确,有效破解了老百姓贷款过程中的服务不对接、信息不对称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服务来赢得老百姓的口碑;四是全面推行包片业务经理制度,公开包片业务经理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实行包片负责和限时办贷制度,提高了农户贷款效率;五是通过安装10台自动取款机、布放210台商户POS机、设立274个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了“乡乡有ATM机、村村有取款点、户户(商户)有POS机”,实现了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普惠“三农”。
2.3.2 大力扶持“小微客户”工程。针对县域商户、小微企业服务的空白点,该联社及时调整信贷策略,成立了小微客户服务部,开发了针对小微企业、大商户的“商圈贷”、“商户通”“公司+农户”专项贷款产品等,使小微客户的金融服务得以明确落实。如他们的“商圈贷”贷款,贷款对象是优质企业的上下游商户,担保方式是企业担保,在合同条款中附加结算、还款等方面的保证等;再如小微客户经营中心,明确其服务对象就是“小微”客户,并通过媒体公示、召开小微客户座谈会等,公开服务承诺,明确服务流程,全方位保障信用社“支持小微”的定位落到实处。截止8月末,全县信用社共扶持小微企业188户,贷款余额3.2亿元,占到各项贷款总额的22.5%,为辖内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2.3.3 大力研发“信贷产品”工程。该联社始终坚持“县域经济的产业链发展到哪里,信用社的服务产品就延伸到哪里”理念,针对不同贷户的不同需求,推出了不同的金融产品,先后开发设计贷款品种20余种。如对农业特色产业,他们推出了“福农贷”、“红金贷”、“药财贷”、“莲财贷”等特色产品;养殖户推出了“助农贷”;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工薪客户,他们推出了“商户通”、“白领通”、“安居贷”、“及时雨”、“商圈贷”、“木材贷”等贷款品种,这些信贷业务,减少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贷时间,强化了服务功能,快速拓宽了信贷业务的渠道。如他们的“红金贷”,就是专门针对辖内樱桃、草莓种植户开发的特色信贷产品,承贷主体是樱桃、草莓种植户,贷款担保是种植户联保。自2011年推行以来,全县建立信贷关系果农136户,累计发放“红金贷”2.8亿元,破解了种植户经营难题,稳定了信用社的客户资源和农村市场主体地位。
2.3.4 大力创新“担保方式”工程。针对县内农户担保难、难担保;贷款难、难贷款的难题,他们先后创新了“基金担保”、“农户联保”等担保方式。如横水信用社通过调查筛选,组织3户资深药材收购大户每家出资10万元形成30万元的贷款担保基金。到了药材收购旺季,由这30万元基金做担保,经3人审核把关,信用社为该镇药材收购商贩提供贷款。商贩收购回药材后,再由该3人集中对外批发销售,信用社的贷款直接从药材购销款中划拨归还。如针对南凡史村樱桃种植户大棚建设投资大、担保难的问题,该社提出只要一个樱桃种植户找来五户樱桃种植户联合担保,信用社即可为其提供5至50万元不等的大额贷款,扶持其建大棚的模式。这一担保模式被称为“五户联保”模式。有了“五户联保”模式,南樊镇史村一带农民的樱桃产业迅速发展起来。
坚定的信贷“支农支小”方向,保证了全县信用社信贷结构的成功转型。8月末,全县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10.72亿元、占比75.8%,小微企业贷款3.2亿元、占比22.5%,存贷比例为66.9%,形成了以农户“普惠”贷款为主,小微企业实体经济贷款为主的满负荷信贷运营格局。
3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
3.1 县域资金分流且大量流出,县域实体经济投入不足
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县域金融机构(特别是工行、农行、建行和邮储银行)放贷减少,存贷差在扩大,大量资金上存及外流,“失血”现象严重。截止8月末,绛县县域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0.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5亿元,存贷差35.1亿元,存贷比为42.1%。究其主要原因:
一是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县级行的贷款权限逐渐上收,并实施“抓大放小”的经营战略,把大中型企业及大城市、大项目作为主要支持对象,将下级行资金层层向上集中,不断从基层金融机构抽取资金“回灌”大中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对于不能产生短期效益或综合效益不够好的县域实体经济,缺乏支持动力,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增量趋缓,弱化了对县域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致使县级行贷款功能逐渐萎缩,存贷款比例严重失衡,造成县域资金大量外流。
二是邮政储蓄增势迅猛,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存款上划,吸收的存款全部外流,成为县域资金“抽水机”的主要渠道。
三是随着股票债券市场的发展和人们的投资理念的提高,加之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造成部分资金流向股票债券市场,县域资金流失加剧。
四是随着国家城镇化的逐步深入,省、地市级城市的房地产增量规模快速扩张,在县、乡、镇释放出巨大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潜力。据调查,绛县城乡居民多数将存款转入太原、运城等城市进行房地产投资,使得县域资金大量流出。
3.2 县域实体经济缺陷明显,承贷基础较差
首先,县域实体经济先天弱势,信贷吸附力弱。县域实体经济与农村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底子薄、经营管理较差、技术水平较低、自身积累能力不足等特征。大部分实体经济产品附加值低,市场饱和度高,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明显低于大型企业,易产生违约风险,导致信贷不良和沉淀。
其次,县域实体经济的信用风险比较突出。县域实体经济中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原材料初加工,处于国民经济产业链上游,而企业间相互拖欠更多表现为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的拖欠,县域实体经济组织在不可能承担这种风险的情况下,将风险转嫁到与之相连的金融企业,因此形成企业信用风险向县域实体经济体集中,县域实体经济风险向金融机构集中,金融机构成为企业信用风险的最后承载者。
第三是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成为金融机构增盈创效的载体。个别实体经济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表现出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特色产业不明显,政策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县域实体经济中小企业大多数资产负债率高,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优势项目,与金融机构信贷标准有较大差距,出于风险控制和效益考虑,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缺位。
第四是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进一步影响了银行信贷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投入。由于社会诚信缺失,信用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企业多头开户、以贷还贷、虚假担保、无效抵押、非法融资等方面,少数企业甚至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社会“信用陷阱”使银行背上沉重包袱,基层银企关系、银政关系面临尴尬,影响了银行和实体经济之间的进一步合作。
3.3 非银行机构和民间融资异常活跃凸显金融风险
目前,绛县县域民间借贷较为混乱,仅在人行开户的合作社已达300多家。像晋联资金、典当行、寄卖行、合作社等机构在县城紫金山路就有7家之多。此外,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公司等各类投资公司都在行使着准银行的职能。2014年8月末,全县6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21亿元。正是这众多的非银行机构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民间借贷网络,吸收了大量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到高风险高回报(如房地产、传统化工、煤炭)等行业。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一旦这些行业发生危机,其现金流会很快枯竭,从而导致资金链断裂,并把风险迅速传递给银行,进而传递给整个社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爆发,对区域经济以及区域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有关民间借贷崩盘、老板跑路的消息不绝于耳。201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崩盘;2013年,陕西省神木县民间借贷崩盘;进入2014年,又出现了陕西省府谷县民间借贷崩盘、老板跑路;前不久,河北多家农村合作社老板跑路、失联,这些教训,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4 政策建议
4.1 政府部门要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同时为银行、企业提供有利平台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对银行业机构的考核办法,出台信贷激励约束政策,从而调动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积极培育发展金融产业,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一是综合激励。按银行新增贷款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对银行在评定“五一”劳动奖章、文明单位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银行领导班子给予政治荣誉等。二是适度约束。对银行业机构的年终考核在重奖的基础上,对存贷比和贷款增速居末位的进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三是上下联动。参照上级部门的考核奖惩政策,应建立健全对银行业机构贷款投放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银行信贷工作的引导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牵头召开银企洽谈会、项目对接会等会议,为各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一是有利于各金融机构了解相关实体经济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及资金需求金额,二是有利于各实体企业了解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对接意向,从而实现银企共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4.2 建立完善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服务体系,为县域实体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是全面提升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县域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加快做好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不断壮大资金来源,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功能,以增强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
二是着力强化金融服务体系,激发县域金融内在活力。推动股份制银行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加服务网点;引导在农信社巩固现有机构网点的基础上,延伸窗口服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管齐下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多元化资金需求。
三是建立完善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管理体系,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商业银行要在坚持按程序办事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授权权限,增加授权品种,对基层自主经营的贷款可实行事前报备制,降低上存利率,控制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的资金上存。
4.3 切实加强农村金融信用体系、保险体系、担保体系和多层次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解决县域实体经济主体信用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农村金融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动,建立相关工作联系机制。
二是积极发展农村保险。有条件的话可对参加种养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
三是构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只有将农业产业转型的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能真正解决农村实体经济发展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金融机构为这些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提高它们给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四是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建立完善农户和实体经济贷款担保基金及担保机构。推动实行企业“联保”模式,几个规模较小的企业可组成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相互监督、互相制约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引导发展主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同时简化现有抵押担保登记和公证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收费标准,为建立快速、方便、有效的融资担保机制创造条件。
4.4 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把金融支持县域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结合起来
一是加强对民间融资市场的监管,规范县域民间融资活动。针对民间借贷活动较为活跃的状况,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日常监测管理,密切关注辖区民间借贷组织的准入、发展和经营,多方位了解辖内民间借贷业务规模和发展趋势,引导民间借贷正常、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数额巨大或有高利贷出借行为的机构,由公安机关对业主和经营者进行罚款、治安处罚;对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为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地方政府应更加重视和倡导诚信意识,大力培植“信用村”、“信用镇”、“信用企业”、“信用户”等信用主体,打造区域“信用品牌”。对培植的信用主体要大力宣扬,在资金、税收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有力推动社会信用状况的根本性改善;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落实银行债权。对过去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应该出台有关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协助有关银行逐步化解不良资产。
三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法治建设,增强法律的严肃性,通过严格执法,完善市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有关企业改制中保全金融债权的政策和规定,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对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的单位个人所进行的制裁,从而强化公众的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为建立金融安全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改革五点意见”为推进金融改革指明方向[N].徐绍峰,金融时报,2013-1-7.
[2]李克强让“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面对面[EB/OL].人民网,20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