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打印费”乃权力寻租缩影
2014-08-15本刊编辑部
近日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民政局附近三家打印店发现,他们打印加上复印一套离婚协议收费160元,算下来打印一张A4纸的价格是50多元。
点评:小小街头打印店,为何收费这么高?原来,这是当地民政局“指定”的打印店,同样被民政局“指定”的还有照相馆。无论你结婚也好、离婚也罢,民政局拒绝自带相关材料,都得去“指定”的街头门店打印或复印,否则休想办成事。
天价复印费之类事情,近年来公众并不陌生。法院有,医院也有,民政部门加入可说是见怪不怪。只不过他们下手更狠,打印和复印一份离婚协议居然敢收160元;同时,行为更隐蔽,打印小店与离婚登记处看起来似乎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可是,如果没有部门强烈的指向性暗示,谁会去挨宰?显然,这背后的“利益合谋”是明摆着的。
医院、高校、档案馆、政府行政部门等,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服务的提供基于公共伦理,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其中的一些服务是机构法定的义务,如个案中的离婚协议书,应是法定的格式,通过充分的知情权来满足;也有一些服务,如医院向病人提供病历、法院向当事人的代理人提供案卷等,都是公民享有的法定权益,在因特殊规定限制的条件下,由获取人支付打印的成本虽然合理,但绝不能变成要挟要价的筹码。
“天价打印费”折射权力“微腐败”,与很多的公共服务部门“不给好处不办事”的思维如出一辙,属于变相“卡要”,都是一种腐败行为。之所以类似的问题时有发生,根源还在于公共服务机制中对服务对象的权益缺少刚性保护,小到严格规范的收费标准,大到违规收费后的投诉和问责处理,都无据可循。
天价离婚协议打印费是公共权力寻租的缩影,解决收费问题不能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着眼于完善公共服务制度设计,尤其是监督制约、投诉问责方面,应将宽泛的服务固化在为民的空间之内,将公权力哪怕是服务过程中的“微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