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言的保护与传承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视阈
2014-08-15谢书民
谢书民
(商丘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商丘476000)
一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根据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说明,“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等都是人类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不仅人类使用的各种地域方言是人类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它还是不同地域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媒介与传承载体。
首先,河南方言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地域社会成员交流思想、表达情感、传递信息工具的方言,其语言系统本身就蕴含着该地域人们的认知习惯、思维方式、审美取向、思想观念等,凝结了该地域人们千百年来在生存、生活、生产过程中获得的全部认知经验、精神成果。方言不仅能够反映出某一地域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其沧海桑田的变迁,还负载着该地人荣辱兴衰等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其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这就像李如龙先生所说的:“方言是历史现象,它是历史上形成的,……方言又是文化现象,作为地域文化的表现形式,方言反映的地域文化是全方位的,也是常年不懈的。透过方言事实,我们可以把地域文化看得更真切。”[1]155河南方言是汉语北方话中重要的地域方言之一,它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忠实地反映着河南久远的历史与丰富的地域文化。
其次,河南方言还是河南众多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直接传播媒介与传承载体。河南地处中原腹地,土地肥沃宜居,文明起步较早,孕育了丰富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河南方言为直接传承媒介与传承载体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像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曲艺、民间音乐等异常丰富:民间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驻马店汝南县)、董永与七仙女(焦作武陟县)、木兰传说(虞城县)、盘古神话(桐柏县、泌阳县)、邵原神话群(济源市)等都先后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戏剧豫剧(河南省)、宛梆(南阳内乡县)、怀梆(焦作沁阳市)、大平调(濮阳县、安阳滑县、延津县)、越调(周口市)、大弦戏(安阳滑县、濮阳县)、四平调(商丘市、濮阳市)、曲剧(河南省)、道情(周口太康县)、目连戏(濮阳南乐县)、二夹弦(开封市、滑县)、罗卷戏(汝南县、范县)、二股弦(焦作武陟县)以及说唱艺术河洛大鼓(洛阳市)、河南坠子(河南省)、三弦书(南阳市)、大调曲子(南阳市)等也先后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音乐也有信阳民歌(信阳市)、西坪民歌(西峡县)、黄河号子等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河南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这些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曲艺、民间音乐等,皆是孕育于河南不同地域、根植于河南方言的艺术文化。民间文学中的语言、话语,戏曲、说唱艺术中的唱腔、道白、口头表述,如果失去了河南方言的词汇、话语与语音、韵律特点,也就失去了它们原汁原味的地方特色。如果连这些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媒介、传承载体——河南方言都不存在了,那么这些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会失去它的根系和土壤。因此,有效地保护和传承河南方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并且,河南方言与以其为传播媒介、传承载体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在当今面临着严峻挑战。无论是河南还是其他地区,在社会经济交往频繁、社会文化趋同的语境下,各地方言以及区域性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都变得越来越困难。比如,随着广泛交际的需要以及普通话的大力推广,很多年轻人在日常交际中大都使用普通话作为交际语言,稍带各地口音的普通话成为日常交际的主流交际工具。尽管人们早就指出,推广共同语并不是为了消灭方言,但很多汉语方言还是渐趋衰落甚至消亡,以方言作为传承媒介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情况不容乐观。
二
由于人们对方言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在保护与传承河南方言方面所做的工作非常有限:不仅对河南方言的调研不够系统全面,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整理也相差甚远,更没有形成保护河南方言的常规机制,没有找到具体有效的保护措施。
1.保护传承意识淡薄,尚未形成行为自觉
新中国成立以来,推广普通话成为我国三大语文工作之一,只有学好普通话才能促进社会发展的意识得到强化的同时,也让很多人形成了思想认识上的偏误:推广普通话就是要逐渐缩小汉语方言使用的范围,让方言逐步向共同语靠拢。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河南同各地区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普通话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河南方言落后保守、可有可无等错误认识在人们心目中有所加剧。同时,以往河南方言的调查、研究主要为推广普通话或单纯的语言研究而服务。改革开放之前,河南方言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河南方言与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异同的对比与对应规律的说明上,主要为推广普通话而服务。改革开放后,贺巍、张启焕、周庆生、刘冬冰等人的河南方言研究成绩斐然,但其主要从单纯的语言研究的角度研究河南方言。
近几年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呼声越来越高,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河南方言的重要性,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阈下进行河南方言保护与传承的研究寥寥无几。可以说,人们把河南方言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加以保护、传承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形成,切实保护传承河南方言自然难以成为河南人的行为自觉。
2.调查研究不够全面,成果整理相差甚远
首先,前人对河南方言的调查研究不够全面。其一,调研内容不够全面。改革开放前的河南方言调查研究,主要为推广普通话服务,内容偏重于河南方言同普通话的对比;改革开放后,主要从研究语言、揭示语言规律的角度研究河南方言。两个阶段的研究都很少从保护、传承河南方言这一视角来进行,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河南方言的保护与传承。其二,调查研究的区域不够全面。调研较为系统深入的主要有洛阳、开封、南阳、安阳等地方言,河南其他地区的方言研究不多,有的虽有研究但不够系统深入,研究水平不高。其三,以往的河南方言研究多是共时、静态的研究,主要对各地老派方言的语音、词汇、语法系统及内在语言规律等进行记录、描写,很少考虑同一地区不同年龄、行业、阶层使用河南方言的状况,很少研究方言的动态变化情况及规律。
其次,对以往调研成果的整理还远远不够。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河南方言研究多属于语言工作者对河南某一地区方言的个别调研。比如,贺巍的《洛阳方言研究》、李建伟的《开封方言研究》、丁全与田小枫的《南阳方言》(2001)、秦崇海的《商丘方言研究》(2003)、李静的《平顶山方言研究》(2008)等著作,徐奕昌的《南阳方言概要》(1982)、贺巍的《洛阳方言记略》(1984)、郭清萍《安阳方言词例释》等文章。这些研究,无论是对方言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结构内容的记录描写,还是方言内在语言规律的揭示等,都较以前的研究更准确、更深入。但从保护、传承河南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角看,这些学者的个别方言研究显然不够。因为,要有利于河南方言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把以往个别学者的个别方言研究加以系统整理,并对尚未进行调查研究的部分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出能够系统全面反映河南方言共性与内部差别的综合性研究成果,而这项对河南方言以往调研成果进行整理的工作,人们至今没有认真去做。
3.没有形成常规机制,缺乏具体保护措施
保护与传承河南方言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以及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需要找到保护、传承河南方言的有效途径与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以协调组织河南方言保护与传承的具体工作;需要出台强有力的保护、传承方言的政策,以强化保护、传承意识,走出各种认识误区;需要有具体保护措施,以免让河南方言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流于空谈,陷于盲目。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直至2011年12月才经省编委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由于该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又由于人们对河南方言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该中心至今也没有专门主管河南方言保护的部门机构,也没有出台过任何保护政策与措施。而且,各省的语言文字工作多由省语委主管,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普通话的推广,对于方言及方言文化的保护、传承很少给予重视。并且,出台河南方言保护与传承的政策,制定其具体的保护、传承计划和措施,并非易事。因为,相应政策的制定需要人们兼顾好推广普通话与保护传承河南方言之间的关系,要在二者之间找到双赢的平衡点。方言的保护、传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体的保护计划和措施,需要联系人们对这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实际,以及河南各地使用河南方言、语言工作者研究河南方言的实际等。
三
“汉语方言是一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宝贵的材料价值与重要的文化载体功能,值得人们重视并进行合理的保护。当前,汉语方言濒危程度加剧,消失速度进一步加快,汉语方言文化遗产的保护更具重要性与紧迫性。”[2]针对河南方言保护与传承中存在的问题,保护与传承河南方言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逐步健全保护政策,强化方言保护意识
要使河南方言得到保护并传承下去,就要让河南人认同自己的方言,对自己的方言充满自豪感,使其在口头上扎下根。这就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保护传承河南方言的政策法规、保护制度和工作目标等,逐渐改变人们那种河南方言落后保守、可有可无的意识,走出各种认识误区,强化方言保护意识。
现行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对推广普通话意义的强调,以及对部分社会成员使用普通话的强制性要求,逐渐形成了人们重普通话而轻方言的情况。这种情况直接影响方言以及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可以说,调整语言政策、健全相应政策法规是当务之急。许嘉璐先生曾说:“推广普通话,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这是坚持主体化原则;推普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在不少场合具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这是贯彻多样化原则。”他的看法对于我们正确处理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河南方言之间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基于现在方言保护不力的状况,有些语言政策的提法可以适当改进,比如把“大力推广普通话”、“不是要消灭方言”等改成“要积极推广普通话,同时要注意保护汉语的方言”等未必不可。因此,国家宜加强方言保护、传承的理论与政策层面的研究工作,尽快促成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同时,还要加大保护、传承方言的重要性的宣传,逐步培养人们保护方言的意识。河南部分地区的方言,在经济发展、城镇化加快的进程中,正在面临消失的危险,所以,我们应公正、客观地评价保护河南方言在保护与传承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作用、意义,高度重视河南方言的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护与传承意识。
2.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整理完善研究成果
首先,要对河南方言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河南方言调查涉及的地区虽广,但研究内容仅侧重于与普通话语音、词汇、语法的对比。改革开放以后,学者对河南个别方言的研究,虽较以前更为系统、深入,但调研涉及的区域则不够全面。同时,以往的河南方言调查研究多是共时、静态研究,没有注意研究河南方言近几十年的历时变化,也没有注意到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行业、年龄阶段的人使用河南方言情况的差别。因此,要保护、传承好河南方言遗产,既需对河南方言中尚未深入研究的方言进行调研,又要注意研究河南方言近几十年的历时变化,还需要对河南各地方言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调研,注意调研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行业、年龄阶段的人使用河南方言的状况。
要对以往河南方言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整理、补充与完善,包括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及改革开放以后获得的所有调研成果。无论是编纂方言志、方言词典还是建立各种河南方言档案,都要力争做到全面反映河南方言在某一时期的语音词汇语法系统的实际状况。比如,编纂河南方言词典时,既要列出河南方言词汇及其对应的普通话词汇,又要注明方言词汇在河南话中的音与义,还要说明其在河南不同地区、老派与新派的音义差别。建立方言档案时,既要注意建立河南方言的语音、词汇、语法档案,又要注意对河南的神话、传说、民谣、古谚以及河南戏曲、传统说唱等艺术作品进行整理,建立相应的方言文本或音像档案,以生动地反映河南方言在这些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使用的实际情况。
3.采取多种保护措施,有效传承文化遗产
妥善保存方言的调研成果是有效保护、传承河南方言的重要措施。要将整理、补充、完善的河南方言调研成果完美记录、保存,可综合利用传统书面记录和现代数码音像技术等多种手段。因为,单纯使用书面记录与描写的方法,可以系统反映方言的语音、词汇、语法状况,但很难真切反映方言的语音面貌,方言语音的各种音变情形、语气语调很难原汁原味地被记录保存。正如俞敏先生所说:“口语里的每一个词,学的时候都伴随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引起强烈的联想,而书上抄来的词缺这些个。”[3]现代数码音像技术可以弥补书面记录难以生动地复现汉语方言语音原貌的不足,实现方言文化遗产的多维保护,所以这种记录方言的手段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方言保护工作中。比如,可以利用现代音像技术建立起河南方言常用词汇以及用河南方言讲述的民间传说、故事等方言材料的有声资源数据库。
要使河南方言得到保护并很好地传承下去,就要让河南方言在人们口头上扎下根。所以,河南方言的保护、传承不能只停留在方言的书面记载与各种音像档案里,要让调查、研究获得的成果落实到人们活生生的口头上,把对河南方言的书面记录及建立的音像档案变成传承河南方言的生动教材。实现这一目的的方法途径很多,比如,既可以通过教育渠道对后人施加影响,也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去影响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加强方言及方言文化教育是保护与传承河南方言及方言文化的重要途径、措施。比如,可在高等院校等教育机构开设语言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专业,开设研究、保护方言文化类的相关课程,逐步构建起保护、传承方言的教育体系。这既可引导人们重视方言的保护与传承,也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现代传媒,也可以成为保护、传承河南方言的重要平台。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可以在网络上设立专门网站、论坛,交流保护、传承河南方言的经验与成果,也可以在报刊上设立相应栏目,进行保护、传承河南方言各方面问题的研讨。尤其是河南拥有众多电台、电视台等地方媒体,作为地方文化的推广者,这些电台、电视台可在保护、传承河南方言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既可以开设专门的河南方言电台、电视频道,使用河南方言播音,用河南方言为一些经典的动画片、电影等进行配音;也可以在一些电台、电视频道开设保护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栏,展播以河南方言为基础的民间文学、戏曲、传统说唱等艺术作品,使人们真切感受“原汁原味”的河南方言。
[1]李如龙.汉语方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吴永焕.汉语方言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对策[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4).
[3]俞敏.白话文的兴起、过去和将来[J].中国语文,1979(3).